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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6-02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8、9、10、11、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01应回避的股东:王建华、高波、杨宜方、吕晓兆、赵强;议案6应回避的股东:王建华、高波、杨宜方、吕晓兆、赵强、张天航、周新兵、董淑宝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一键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公司每一位A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书(附件1)应由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或由合法授权人士签署。

(二)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或之前,将本次股东会的回执(附件3)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

(三)H股股东的会议登记方法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告及相关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53232310

电子邮箱:IR@cfgold.com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回执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

邮箱:IR@cfgold.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邮编:10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