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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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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科技创新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6-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上银科技创新股票发起式A(交易代码:026303)以下简称“A类基金份额”, 上银科技创新股票发起式C(交易代码:026304)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遇港股通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8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

注:M为投资金额

投资人重复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单笔赎回或转换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 0.01 份。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

注:N为日历日

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但少于 9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90 日但小于 180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50%归入基金财产。

对于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范围

自2026年4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5.2.2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6)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最新业务公告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人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

(12)基金转换业务与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优先级等同。

(13)投资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4)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业务介绍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自2026年4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其申购费率相同。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上银基金电子直销平台

①上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https://trade.boscam.com.cn/etrading/

②上银基金微信服务号

微信号:“shangyinjijin”

7.2 代销机构

(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1幢第8层09号房间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tl50.com

(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1层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com

(5)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腾路118号贵文投资大楼4楼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https://www.gwcaifu.com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ht.com

(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国投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17/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楼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客服电话:010-63158805

网址:www.hcfunds.com

(1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太平金融产业港项目2号楼1315号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1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1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京东总部2号楼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515号世博天地写字楼T1栋17楼

客服电话: 400-820-993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0)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2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楼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weonefunds.com

(2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层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2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s://www.puzefund.com

(2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服电话:95177-2

网址:www.snjijin.com

(2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 L1401-L1501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2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401室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3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客服电话:021-50712782

网址:www.520fund.com.cn

(3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s://www.west95582.com/

(33)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34)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9层1901内1903室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3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8楼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1111弄1号中企国际金融中心A楼6楼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3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区登良路与海德三道交汇处西南角中国华润大厦46楼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40)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楼

客服电话:400-100-2666

网址:www.zocaifu.com

(4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服电话:95548/400-89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1号楼1203-1204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日期、时间及办理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国证自由

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分别发布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24073、C类基金代码:02407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4月13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条第(三)款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会议,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会议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送达基金管理人的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3、授权时间

授权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授权委托书的时间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17:00。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2026年4月13日前及2026年5月13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A.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B.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C.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的条件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关于持续运作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代表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如有)。

九、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基金管理人、召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2楼

联系人:敖玲

客户服务联系电话:021-60231999

传真:021-60232779

网址:www.boscam.com.cn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9803

邮政编码:200041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5年10月14日,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持续运作的解决方案。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方案。

为实施持续运作本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本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二: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附件三:

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单位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投票截止日为2026年5月13日17:00(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的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授权继续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人上银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多个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基金份额。

2、此授权委托书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C类基金份额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14日起恢复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或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