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毛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6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新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3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毛嘉明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725股(占公司总股本0.026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而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新娥女士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而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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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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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毛嘉明先生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前述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对上述承诺的履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管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毛嘉明先生及邹新娥女士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毛嘉明先生及邹新娥女士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 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此情形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说明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发行境外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列为“PCB概念”。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是PCB的基础材料之一,公司长期专注于主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在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以来涨幅较大,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