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方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凯萍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方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凯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方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凯萍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一)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已离职、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被公司裁员、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导致降职以及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同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与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3.3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就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义务,并于2026年2月27日完成上述2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81,388,319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81,388,31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于2026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通知债权人如下:
因前述两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合计减少2,333,000股,由481,388,319股减少至479,055,319股;注册资本合计减少2,333,000元,由人民币481,388,319元减少至人民币479,055,31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788号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申报时间:2026年4月14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电话:0574-62590629
(五)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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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21%股份的股东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6年4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1日收到股东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书面函,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股东会,为提高决策效率,作为持有公司5.21%股份的股东,现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的原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
至202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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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4日
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至4月2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4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朱春亚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独立董事陈轶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至4月2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62590629
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另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万股;
●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15元/股调整为5.123元/股;
●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6元/份调整为10.333元/份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六)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七)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其中登记股票期权合计223万份,激励对象12名,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行权/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二)调整结果
1、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5-0.027=5.123元/股
2、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36-0.027=10.333元/份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劳务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5.123元/股。
2、回购资金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512,3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将减少10.00万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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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核心团队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通科技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神通科技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的通知和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神通科技已就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