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版)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浙江天台祥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浙江天台祥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祥和智能”)
成立日期:2024年4月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2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汤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制造;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9.21万元,净资产814.1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56万元,实现净利润-736.44万元。(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浙江银和智造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浙江银和智造有限公司(简称“银和智造”)
成立日期:2022年9月
法定代表人:许绪武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天宫路19号
注册资本:127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75.08万元,净资产1,365.2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4万元,实现净利润77.77万元。(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台农商银行”)
成立日期:1995年6月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许昌志
注册资本:42764.757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271,936.93万元,净资产355,943.0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127.25万元,实现净利润42,155.51万元。(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审议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小敏持有银轮工贸62.89%股权,为银轮工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周浩楠父亲周益民是银轮工贸的股东和董事;银轮工贸持有万和汽配50%股权。2025年9月银轮工贸向银和智造增资,增资后合计持有银和智造6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轮工贸、万和汽配、银和智造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审议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持有佛吉亚银轮48%股权,公司总经理夏军担任佛吉亚银轮董事长,公司董事周浩楠担任佛吉亚银轮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佛吉亚银轮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审议日,公司副董事长陈不非担任浙江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董事,祥和智能是祥和实业控制的子公司,公司持有祥和智能2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祥和实业及祥和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审议日,公司董事庞正忠担任浙江金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电器”)董事,金字轨道是金字电器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字电器及金字轨道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审议日,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台农商银行股份21,382,394股,持股比例5.00%,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徐小敏担任天台农商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天台农商银行与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少,各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轮工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房屋及设备租赁、水电气费用支付等,均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366.39万元。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与佛吉亚银轮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销售SCR零部件、厂房租赁费、技术服务费、劳务服务费等,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81.56万元。
3.公司与金字轨道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铸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采购金额根据具体订单确定。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500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银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祥和智能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房屋租赁、水电费结算等,已签订租赁相关协议,交易价格与其他租户价格一致。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42万元。
6、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因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天台农商银行申请融资业务,主要交易内容为贷款和存款利息。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参照市场基准利率,经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0.50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审议的均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明晰产权,便于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进行了日常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经核查,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虽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因公司董事长徐小敏为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需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银轮”)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拟与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起重”)签订资产购买协议,拟以189.09万元人民币购买位于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街道汪家堡社区河北大道419号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
注册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170号
法定代表人:许绪武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起重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环保设备、金属结构件及配件设计、生产、销售、运输、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银轮工贸“)持有94.75%股权,是银轮起重的控股股东。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小敏先生持有天台银轮工贸62.89%股权,为天台银轮工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周浩楠的父亲周益民是银轮工贸的股东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银轮工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373万元,净资产-19,60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549万元。(未经审计)
4.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位于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街道汪家堡社区河北大道419号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鄂(2025)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7956,土地面积7272.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09年10月31日至2059年10月30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诚达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湖北诚达行[2025]土(估)字第Z002号),单位面积地价为260元/平方米,评估土地总估价为189.09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转让方):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根据湖北诚达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湖北诚达行[2025]土(估)字第Z002号),该工业用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9.09万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零玖佰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该评估价格为交易价格。
2.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双方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当日,乙方支付剩余转让款人民币89.09万元(大写:捌拾玖万零玖佰元整)。
(三)税费承担
本次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税费缴纳相关手续。
(四)土地使用权交付及过户
1.交付:甲方在乙方支付首期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空地按现状交付给乙方,双方签署《土地交付确认书》,交付后地块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2.过户: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甲方需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全部合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明等)。
3.自土地使用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正式取得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可依法按工业用途开发、使用。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该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无任何权利负担,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拒绝;
(3)按协议约定按时交付土地,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对地块的合法使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转让款,不得逾期;
(2)配合甲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提供所需的合法材料;
(3)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工业用途使用地块,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如权属存在争议、无法办理过户、逾期交付土地等,应退还全部转让款,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一方过错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项下交易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能作为履行协议的依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解除,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银轮购买土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赤壁银轮因业务增长,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该地块与赤壁银轮毗邻,经综合考虑,拟受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准,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金额较少,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4.21万元,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未发生购买资产类的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中,资产交易采用以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该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内部采取的风险控制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与财务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选购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
(2)公司财务总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总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适度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佳成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超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备注: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预计金额,实际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作适当调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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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7.00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提案3.00、5.00、8.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审议提案5.00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8:00-11:30,13:00-17:00。
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登记的需在2026年5月6日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回执(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确认登记。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幢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200,并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二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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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股东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 3:
回 执
截至2026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股东名称: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注: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在2026年5月6日17:00前将本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