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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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伟文,男,1967年出生,中国籍。1991年7月至1996年6月,在深圳科润电脑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开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199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翁伟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401,981股。翁伟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志刚,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历。历任钟管镇常务副镇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县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志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严芸菲,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级经济师,学士学历。历任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等。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部工作人员,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严芸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严芸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诗怡,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历。历任湖州银行德清支行综合柜员、中国人民银行德清县支行工作人员。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诗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沈诗怡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晓霞,女,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 2012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五味和食品有限公司助理会计;2018年8月至今,任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一部会计,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沈晓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鲁统利,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历任山东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后、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柏林工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鲁统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鲁统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戎云林,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硕士和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于2000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证书。历任德国罗德及合伙人(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德国罗德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合伙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戎云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戎云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帅弟,女,1996年出生,中国籍,浙江大学会计学博士、SMU 新加坡管理大学会计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现任杭州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师。
截止本公告日,陈帅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帅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黄成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成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黄成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黄成伟先生简历
黄成伟,男,1996年出生,中国籍。历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事科科员,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助理、职工代表监事,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黄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黄成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8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翁伟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林荣先生、鲁统利先生、戎云林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462.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2%;实现归属于上市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100.9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12%;实现归属于上市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1,556.05万元,比上年末增长0.82%。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332A01094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37,528,607.07元(母公司报表数据)、21,009,749.85 元(合并归母财务报表数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945,764,595.33元,2025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8,235,988.26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内控制度的建设
和实际运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根据202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与银行协商,公司拟在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综合资产池(含票据池)授信额度2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银行融资及承诺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向银行融资与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号:2026-008),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关于审议通过了《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翁伟文、黄成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独立董事陈林荣先生、鲁统利先生、戎云林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6-009)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号:2026-01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制度
全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核,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核,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7日在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成大街626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全文于2026年4月1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00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应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说明。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南明山街道成大街626号方正电机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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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 10、议案 11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择,应选非独立董事5 名,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二)、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2.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3.本次股东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4.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征集事项。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南明山街道成大街626号;
邮 编:323000;
电子邮箱:liny.shu@fdm.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6”,投票简称为“方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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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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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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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6年4月13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332A01094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462.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2%;实现归属于上市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100.9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12%;实现归属于上市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1,556.05万元,比上年末增长0.82%。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末,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无法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因此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8,235,988.26元(母公司),公司将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力争早日实现盈利,弥补累计亏损。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 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 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2026年公司拟与关联方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有限公司、上海润阳成泰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清中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德清飞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8,747.64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预计 2026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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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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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69D14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丁科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微型马达系列机壳、转子的生产,驱动电机的定转子生产;五金加工。及零部件的组装及销售;模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4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10万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E0ND5X1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零售、网上零售微型电机及相关零部件,并提供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和技术工程服务,以及开展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有限公司3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0万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上海润阳成泰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YAJ822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尹彦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润阳成泰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HK6XK57
成立日期:2021-03-01
法定代表人:李颖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对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张敏(2025年11月份其持股比例已变至5%以下)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五)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687854976G
成立日期:2009-04-10
法定代表人:姚骏杰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六)德清中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089497681K
成立日期:2014-01-10
法定代表人:黄臣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清中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七)德清飞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MADBBPY13B
成立日期:2044-02-02
法定代表人:朱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消防技术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清飞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八)湖州莫干山高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MA2D42M18T
成立日期:2020-06-12
法定代表人:彭为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州莫干山高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融资效率,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孙)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
被担保人分别为方正电机、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德清”)、高科润电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高科润”)、丽水方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进出口”)、方德微特电机(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微特”)、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能”)、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科润”)、浙江方正(湖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方正”)、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舰产业”)、方德智驱(上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机电科技”)。以上被担保人为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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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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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调度相关信息。
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企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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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孙)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被担保企业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企业202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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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形式,金额不超过280,000万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仅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25,184.9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8.43%,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 ”、“公司 ”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 :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8、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