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22 公司简称:太龙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90%;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787,964.79元(含交易费),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与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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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核心业务涵盖了医药制造业中的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两个细分领域,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研究和试验发展(CRO)。
医药行业作为关乎国计民生与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及强监管等核心特征。在需求层面,人口老龄化加剧与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共同驱动医疗消费升级和市场规模持续扩容;供给层面,随着上游中药材市场结构分化、研发生产技术迭代加速以及渠道整合,行业供应链正经历结构性重构与效率升级;政策层面,国家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深化“三医协同”发展治理体系,通过优化药品集采规则、完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等举措,着力提升药品可及性与可负担性,推动行业生态向规范、透明、高质量方向重塑。受宏观经济、政策推进及前期高基数的影响,行业增长虽面临阶段性压力,但高质量发展主线清晰。2025年度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亿元,同比下降1.2%,利润总额3,490亿元,同比上升2.7%(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中药领域:《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关于发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等政策进一步强调加强中药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监管与质量控制水平,规范中药生产活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国家政策持续推动的背景下,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与居民健康意识提升,推动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稳步增长,叠加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高发且呈低龄化趋势等因素,中医药消费需求持续扩容。但受上游中药材市场分化加剧、医药产品价格管控、终端竞争激烈等多重因素影响,医药制造企业承压明显。企业需强化供应链管理,推动价值链重塑,提升运营效率,同时深化渠道与终端零售精细化管理,加强多渠道价格监测,保障产品价格体系稳定,以应对复杂市场环境,实现稳健发展。
医药研发服务(CRO):在《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及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等政策驱动下,国内医药企业研发重心加速从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型,为医药研发服务机构带来增量商业机会,CRO业务市场容量将持续扩大。然而,受全球医药投融资节奏调整、AI植入及医药创新前沿技术革新、药品集采、医保控费政策深化、药品质量与安全性监管标准不断提升等因素影响,行业正经历结构性变革,单纯依赖“人口红利”的低端产能逐步出清,市场竞争加剧,订单价格保持低位,资源向具备高技术人才、前沿高科技应用的头部企业集中,行业承受较大的竞争压力与增长挑战,研发服务企业需提升技术创新实力,深化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以应对市场环境变化。
(二)行业政策
2025年,国内医药行业政策聚焦基层医疗提质扩容、医保改革纵深推进与医药创新赋能提速三大方向,深化监管,推动创新,通过全链条质量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同时以全流程支持体系引导产业升级。尽管医药行业面临阶段性压力,但在多重政策协同发力下长期发展逻辑依然坚实,具备品牌影响力和高效全产业链的龙头企业有望赢得更大发展空间。
中药方面:
2025年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旨在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字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体制优势及信息化倍增效应。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质量提升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通过加强资源保护、推进智能制造、强化全链条监管、优化审评采购政策,推动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自2025 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药典在中药材及饮片的安全性控制方面增加了新的检测方法和限度要求,特别是在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控制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全面提升药品质量控制标准。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机构需“带码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实现追溯码全量采集,推动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链条可追溯,以保障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2025年5月,河北、浙江、广东、贵州、新疆五省牵头发布《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从挂网申报、差价比价、集采衔接、风险管控等多个维度搭建了药品价格管理的统一框架,旨在统一各省差异化规则,构建透明、公平、高效的药品挂网机制,标志着我国医药采购从“分散管理”转向“全国协同治理”。
2025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省域内按病种付费管理职责,指导统筹区医保部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逐步实现省域内病种付费政策、技术标准和服务管理统一。
2025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强从中药材基原管控到上市后风险控制的全链条全过程质量管理,通过强化源头评估、规范生产、优化检验及鼓励数智化转型,全面提升中药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025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制定发布《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推广中医药保健理念,引导企业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养生康复、健康管理等领域的特色优势。
CRO方面:
2025年4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提出以全产业链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数智化改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统筹提升医药工业数智化发展和智慧监管水平,推进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研发、准入、应用到支付,对创新药进行全链条支持,以医保数据开放引导研发方向、优化续约规则稳定企业预期、增设商保目录形成多元支付、破除进院壁垒畅通临床应用,全方位激发医药创新活力,推动创新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符合要求的I类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开通30个工作日快速审评通道,进一步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研发,提高临床研发质效。
2025年9月,国务院公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促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当前,医药行业正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政策密集调整、集采扩围及医保控费等多重压力,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企业亟需优化经营模式、强化成本管控以适应新环境。与此同时,国家战略引领多项政策密集落地,驱动产业向品质化、数智化、医养结合等方向转型升级,医药企业应优化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夯实质量根基,加快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提升研发效率、生产质量与供应链稳定性;同时聚焦研发创新,深挖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延伸布局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大健康领域,积极拓展中医药消费新场景。企业需顺应医保深化与集采常态化趋势,以“以价换量”逻辑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审评审批提速与创新药发展全链条支持的背景下,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应聚焦关键技术突破,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研发及制药领域的应用,缩短研发周期、提高研发效率,以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构建核心壁垒,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制造和药品研发服务,具体包含药品制剂、中药饮片、药品研发服务和药品药材流通四个业务板块。
公司药品制剂业务以中药口服制剂为主,治疗领域覆盖呼吸系统、心脑血管、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妇科疾病,主要产品包括双黄连口服液系列、双金连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退热口服液、加味藿香正气合剂、金银花露、丹参口服液、生脉饮、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石杉碱甲片、五子衍宗口服液、复方益母口服液等。其中,双金连合剂、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双黄连合剂及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为公司独家产品/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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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桐君堂开展,主要产品为各种中药饮片,目前经营有700多个品种、1100多个品规,既包括白芨、麸炒白术、炙虎掌南星、太子参、麸炒薏苡仁、炒栀子等普通饮片,也包含特级灵芝、野山参、石斛、白首乌等精品饮片以及百药煎、六神曲等特色发酵饮片。公司通过提升中药饮片品质以及智能化代煎等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药品研发服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开展,致力于为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CRO研究、申报注册等药品研发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转让研发成果,协助客户降低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服务领域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临床研究、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特医食品临床研究等方面的研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分析检测服务、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立项服务、药政服务等各个环节;可开展的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乳膏剂、软膏剂、膜剂(口溶膜)、混悬剂、口服溶液剂、注射剂(注射溶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吸入制剂、滴眼剂等。
药材流通业务主要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桐君堂道地药材公司积极响应中医药发展政策,制定道地产区及药材的规范化种植与管理发展战略,严格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积极推进中药材分级加工、构建中药材溯源数据库,以现代化信息方式完善中药材在原料端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在保障中药制剂和饮片生产所需原料供应的基础上,发挥道地药材产地优势和专业团队技术优势,依托公司自身资源及桐君堂老字号品牌,根据市场情况拓展药材流通业务。目前已有金银花、黄芩、连翘、柴胡、丹参等多种中药材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并已和工业药企及商业饮片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药品制造业务包含药品制剂和中药饮片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由采购部统一采购。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动态、中药材采收期、材料供货期、货款结算方式等因素,合理实施采购。质量保障部每年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及供货能力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并对部分重点供应商开展现场质量审计,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部在目录范围内,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采购活动,在保障材料供应稳定性的同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鉴于部分关键中药材具有长期使用、需求量大、价格波动显著且适宜长期存储的特性,公司择机组织专项采购。同时,公司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在道地药材产区设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基地,对中药材育苗选种、栽培养护、采收加工等环节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在确保药材品质的基础上,实现成本优化。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兼顾均衡生产与节能环保要求,科学制订生产计划,精细组织生产活动。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GMP要求,依据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应产品工艺规程组织生产,从材料采购、药材前处理及初加工、人员配置、工艺管理、生产线调配、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环节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按照药典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进行检验及放行,确保安全生产、药品质量稳定;同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3)销售模式
药品制剂业务主要采取“经销分销”与自营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目前已建立遍布全国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营销网络,下游客户包括医药经销商、连锁药店等。公司结合区域和渠道资源因素,筛选确定合格的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医疗和零售终端的覆盖;同时与大型连锁药店开展深度合作,并积极打造电子商务销售体系,实现部分产品线上销售。公司配合经销商、连锁药店开展广告宣传、产品促销等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认同度。
中药饮片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医疗终端直接供货;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供现代化的智能中药代煎服务,实现接方、调剂、煎煮、配送过程全开放、全透明,为患者提供便捷、安心、安全的用药体验,有效促进中药饮片销售。
2、药品研发服务的经营模式
(1)营销模式
药品研发服务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在长期的研发服务过程中,公司与国内众多药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新领先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研发需求,凭借其完备的服务平台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在服务过程中,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增强存量客户粘性;同时利用医药专业网站、高端研讨会和项目招投标等方式,精准开拓新客户,助力业务增长。
新领先为客户提供完整的项目评估和管线布局分析服务,协助客户推进项目立项。立项后可延伸进行药学研究服务、临床服务、注册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委托服务,部分项目可直接进行MAH注册批件交易。同时,根据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亦可提供杂质定制、工艺优化、分析检测、体内外桥接评估、医学方案设计、知识产权布局等单元服务。
(2)业务模式
公司子公司新领先所提供的研发服务包含临床前药学研究和临床服务,通过专业化的外包服务及专业技术平台,节省制药企业或新药研发机构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新领先可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CRO研究、分析检测服务、注册申报、药品持证转化及研发成果转让(MAH)等全产业链技术服务。目前公司建立起制剂平台、原料药研发平台、新药服务平台、分析检测平台及体内外桥接平台等多个子平台,专注于服务高端制剂和改良新药研究、复杂化合物开发、体内外桥接评估、BE和临床试验方案分析等领域。具体包括:
1)临床前药学研究(包含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主要是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其个性化需求,完成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为其提供包括化合物筛选与评价、原料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与稳定性研究、临床批件申请等工作,将技术成果和资料移交客户,并获取商业性的报酬。技术转让主要是通过开展周密的市场调研,自主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将技术成果进行转让,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
2)临床CRO服务模式
临床CRO服务主要是接受申办方委托,按照规范要求与申办方、主要研究者共同制订临床研究方案、监查临床研究过程、进行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并协助完成临床研究总结报告等。服务内容包括:研究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总结等。
3)MAH服务模式
公司以药物研发为核心,从事药品持证及转化服务,搭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MAH (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主体,提供研发、药事服务、药品上市后管理等生命周期的服务。
3、药品药材流通业务经营模式
药品流通业务主要系子公司桐君堂为满足当地终端客户需求,选取适销对路的精品普药作为补充业务,并通过现有销售渠道为下游终端客户提供便利性增值服务,进一步增强本地客户合作粘性,丰富品牌内涵。
药材流通业务主要依托公司在渠道、专业能力及地域布局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合作共建规范化种植基地,通过中药材种子种苗选育、规范化种植、分级加工及仓储等关键环节,建立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并严格按照药典标准把控质量,保障交付产品优质优价,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同时,积极对接中成药生产企业及饮片集采中选企业的采购需求,持续拓展新客户资源,推动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三)公司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及产品得到行业及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并获得多项荣誉:公司获评“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2024-2026)”、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郑州市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链链主企业”、 2024年度郑州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先进单位、长兴金奖“中国药店臻选品牌”、“供零合作卓越企业”。公司药品制剂业务的核心产品双黄连口服液多次被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列入重大疫情诊疗方案的推荐用药,是应对呼吸道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性用药之一,被评为2025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产品组合统计排名中成药·感冒抗病毒类第2名。
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是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桐君传统中药文化”的传承单位,获列“浙江省非遗工坊”名单,“桐君堂”品牌入选“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公司将传统炮制技术与先进制造工艺有机融合,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起草;生产的“药祖桐君”牌中药饮片多次被评为“金奖”产品,在江浙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子公司北京新领先经过近20年的行业积淀,拥有专业的研发管理团队、完善的研发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丰富的药品研发经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河南省MAH平台及液体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副会长单位、中西医结合新药创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获评“2024-2025年度医药研发前五十家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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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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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随着各省份执标开展及季节性因素影响对呼吸道用药需求增加,第四季度药品制剂业务板块主要产品销售有所恢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受销售、采购业务的季节性波动以及结算周期等因素的影响而变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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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10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含轮候冻结)和司法标记数量为5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51号公告。
注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9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5%。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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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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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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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6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5太龙SCP001(科创债)的兑付工作,本息兑付总额共计人民币405,523,287.6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号)。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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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778.9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145.72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第19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第19号解释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9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与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容产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泰容产投受让众生实业持有的82,441,16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0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99,679,329.60元。
2021年12月24日,泰容产投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88号),决定对泰容产投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1年12月3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1〕17号),原则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2022年1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众生实业将持有的公司82,441,168股股份过户至泰容产投。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泰容产投持有公司82,441,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众生实业持有公司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临2021-052号、临2022-001号、临2022-003号)。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公司原控股股东众生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叁佰万元整(¥143,000,000.00)。
鉴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环境受药品流通政策、集采推进、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GAP新规实施以及药品审评政策等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的影响,业绩出现异常波动,基于公平原则,众生实业向泰容产投提出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泰容产投针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同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最终双方股东达成一致意见,于2024年10月1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的业绩承诺期间由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调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即2022年不再作为业绩承诺年度、业绩承诺期顺延1年;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趋势,将业绩承诺金额由14,300.00万元上调至14,850.00万元;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系受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对经营环境产生的影响造成的,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的变更承诺的情形。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趋势对业绩承诺金额适当上调,有利于消除短期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该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
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间
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
(二)业绩承诺金额
众生实业承诺,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伍拾万元整(¥148,500,000.00)。其中,“净利润”是指每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计算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净利润的计算方法应以当前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若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改,则以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准。
(三)业绩补偿承诺
众生实业承诺,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的90%,众生实业同意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上述现金补偿款应在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由众生实业一次性支付给上市公司。众生实业迟延支付的,应以逾期未支付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补偿款项支付完毕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临2024-051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3031号),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7.82万元,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5.74万元,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101.72%,比例高于承诺净利润的90%,未触发业绩补偿条件。
四、备查文件
1、《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3031号)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荣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认真落实股东会决议,推进董事会决议执行,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合规运营基础。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参与重大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2025年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60,442.1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56,044.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823,656.90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40,939.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90%。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与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领取的报酬合理、公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领取的报酬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的“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陈风云女士、陈琪女士、刘玉敏女士、方亮先生回避表决。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7.82万元,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5.74万元,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101.72%,比例高于承诺净利润的90%,未触发业绩补偿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开展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提供服务、承租支付租金等,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且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容,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职责与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陈风云女士、陈琪女士、刘玉敏女士、方亮先生回避表决。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公司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第一、二、三、五、八、十、十一、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召开时间、召开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宣读。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龙药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6-01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60,442.1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56,044.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823,656.90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40,939.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90%。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与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及强监管的特点,兼具民生保障与战略新兴产业双重属性;当前需求端受人口老龄化加速、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及消费升级驱动,市场刚需持续扩大且层次不断丰富;供给端则在医保控费、集采常态化、审评审批改革等政策引导下,加速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创新药、中医药现代化、健康消费逐步成为核心发展方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正深度重塑研发、生产与流通全链条,行业整体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分化与升级同步”的深度调整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中药饮片、药品制剂、医药研发服务(CRO)及药品药材流通等细分领域,涉及到药品的上游原材料采购加工、研发、生产制造,以及通过直销、经销分销模式覆盖医疗终端、零售终端、制药企业等下游客户。基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游原料价格受供需及政策影响波动较大,药品研发周期长、投入高、风险大,下游流通环节资金周转速度相对较慢,加之行业特殊性导致的存货金额大、保质期管理严,对企业成本控制、研发创新、运营效率及质量管控均提出更高要求。
2、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
当前公司处于从传统医药企业向现代化大健康企业转型的关键发展期,公司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发展环境:一方面,行业整合加速,市场资源持续向具备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集聚;另一方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基层医疗市场扩容以及创新药全链条支持等政策导向,为拥有全产业链布局与创新研发服务能力的企业带来结构性发展机遇。
(下转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