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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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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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会还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左文岐先生、谢晓霞女士、杜君先生、周明非先生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朱逢学、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议案7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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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明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须携带原件。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6年5月6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和联系电话。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
邮政编码:201306
公司邮箱:ssbgs@zpec.com
联系电话:021-61048060
传真:021-6104807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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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8,878,038.66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2,338,461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上持有的股份数量3,994,300股,以458,344,16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168,182.5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91,668,832.20元)总额155,837,014.7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授权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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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授权事项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春第、李艳秋、李世光回避了本次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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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情况和2026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6年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出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承租关联人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6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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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优强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强石油”)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朱逢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朱逢学持有优强石油58.0603%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优强石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优强石油总资产为11,655.74万元,净资产3,407.3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715.93万元,实现净利润34.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昕华夏国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华夏能源”)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2,004.99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周海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春第先生合计持有昕华夏能源58.57%的股份,昕华夏能源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昕华夏能源总资产为80,955.78万元,净资产79,583.8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648.47万元,实现净利润1,901.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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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制定,并且严格遵守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2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及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及特别贡献专项奖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且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按其实际任期或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中汇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 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7)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8)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9)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10)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11)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12)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13)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4)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15)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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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中汇的相关资质,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1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4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指引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状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左文岐先生、谢晓霞女士、杜君先生、周明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就在任独立董事左文岐先生、谢晓霞女士、杜君先生、周明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左文岐、谢晓霞、杜君、周明非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62,338,461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上持有的股份数量3,994,300股,以458,344,161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64,168,182.5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李春第、李艳秋、李世光回避表决,经与会其他董事审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满足了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