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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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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27版)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保险筹备组上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2、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青岛华青投资建设POE项目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诚志华青拟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POE项目基础设计工作已启动,正在进行长周期设备询价及招标采购。截至本报告期,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已于2026年2月试生产成功,装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3、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诚志永华管理层启动分拆诚志永华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本报告期,诚志永华持续系统推进IPO上市筹备工作,从法律、业务及财务方面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持续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掌握最新监管动向,与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做好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

4、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生物制造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诚志生物工程在江西鹰潭国家级高新区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截至本报告期,综合仓库2项目已竣工。

5、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在沧州投资建设的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中间体材料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综合研判,并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协商达成一致,已将项目计划占地146183.20平方米(219.28亩)退还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沧州诚志永华已与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同约定退款2,399.2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沧州诚志永华已收到1,050.00万元退款,该公司正持续督促管委会尽快支付剩余退款。

6、关于公司与万胜生物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万胜生物偿还本金133,178,783.74元、滞纳金2,43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840,402.16元。截至本报告期,由于万胜生物无法再提供抵押物,现有的抵押物不足以覆盖全部债权,公司已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已受理;公司在起诉同时也对所有被告提起了财产保全措施。

7、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截至本报告期,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一期)已完成土建施工,机电安装持续进行;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已完成工程规划许可等合规手续,现正推进工程设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