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1版)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及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
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
为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主要投资风险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三)投资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四)投资方式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法务与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审查。
5、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短期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委托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配置,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青岛聚德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青岛聚德”或“基金”)份额,青岛聚德投资方向聚焦于能源行业长期发展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核心配套设备等核心技术优势与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不在该基金、该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处任职。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2757179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窑桥村社南756号1幢8108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志春
成立日期:2015年6月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志春。
关联关系: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经查询,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28151。
2、其他有限合伙人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17765N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6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46,631.830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耿俊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
■
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郭华强
关联关系: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其他个人有限合伙人
■
上述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述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青岛聚德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6年2月25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K8FC136W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北京东路118号紫城商务楼17层417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七年,其中自交割日起前三年为投资期,后四年和延长期(如有)为退出期。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延长的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8、基金规模:目标规模人民币9,300万元,基金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金额为9,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9、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方式出资。
10、出资进度:全体合伙人应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出资缴款通知书》,在约定的出资截止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其各自认缴出资的份额。
11、投资方向:聚焦于能源行业长期发展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核心配套设备等核心技术优势与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
12、登记备案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13、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二)管理模式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等事项,该等职权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
2、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组织形式;决定解散或提前清算合伙企业;更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进行除名;除独立授权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改;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但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二年,本协议约定的情况除外;本合伙企业从事关联交易;决定合伙企业的非现金分配方案;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对于其认缴的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包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全体合伙人提交财务报告;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为全体合伙人提供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的便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合伙人的出资,也不对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取收益分配;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参加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报告;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合伙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除非法律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其他合伙人的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约定;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决策模式
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均应经过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同意。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对于基金拟投资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收益分配
1、取得现金收入时的分配:
(1)除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闲置资金管理除外);
(2)合伙企业投资的单个项目实现退出的可分配收入,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合伙企业可按如下方式与步骤向全体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
(a)合伙企业应当首先将可分配收入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b)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对全体合伙人就其依据本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实现该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6%/年(单利)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从每次提款通知的到账日和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该期出资之日二者中较晚者为准,分别起算到该分配时点为止);
(c)如有剩余,为追赶普通合伙人回报,即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项取得的累计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依据上述第(b)项取得的累计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为避免歧义,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实缴出资额所获分配的部分不计算在本项累计数之内;
(d)向全体合伙人按上述第(a)、(b)、(c)项分配后如仍有剩余,按如下方式与顺序分配:
(i)向普通合伙人分配其中的20%作为业绩报酬;
(ii)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80%。
2、非现金分配
(1)在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合伙人会议提交非现金方式分配的方案,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进行分配。在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十(10)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收盘价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如果合伙人会议对非现金资产的分配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五)退出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海外证券交易场所寻求上市,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
(2)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3)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企业;
(4)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合伙企业收益;
(5)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
(6)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上述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有限合伙相关协议为准。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成熟投资体系、行业资源优势、专业投研能力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开展对外投资,优化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资金增值渠道,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本次投资聚焦能源行业长期发展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核心配套设备等具备核心技术优势与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借助专业机构在相关领域的产业积累与研究优势,前瞻性跟踪行业技术演进、市场格局及上下游产业动态,进一步拓宽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产业视野。
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投资基金,对该基金不具有控制权,本次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尚需进行基金备案,后续能否完成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C区行政办公楼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及股东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7”,投票简称为“金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践行“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部署,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禾实业”)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现状,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公司实现发展质量与股东回报双提升,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强化战略引领,筑牢竞争优势
公司专注于食品添加剂、日化香料、大宗化学品、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涵盖甜味剂、香精香料、大宗化学品、专用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等。依托垂直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形成多元支撑、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服务于食品饮料、日用消费、高端制造、新能源、泛半导体等重点领域,致力于满足人类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以及先进制造领域所需关键材料的供给。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守既定发展定位,持续做强做优核心主业,巩固在食品添加剂及配料领域的重要地位与优势,推进重点技改项目落地,优化核心产品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与成本优势;深化与下游优质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稳固并提升市场份额。
公司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向下游先进材料、电子化学品、新材料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推动食品配料与新材料业务协同发展;加快电子级化学品、新能源材料等项目产能释放与产业化进程。
公司持续优化原料自给、资源循环、节能降碳的循环经济模式,降低综合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推进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深化业财融合与全流程精益管理;优化国内外市场布局,完善全球营销与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市场渗透率与品牌影响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成果转化,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5年末,累计拥有授权专利343件,连续多年获评“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企业”,荣膺“安徽省优秀创新型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主导或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构建坚实的技术竞争优势。
持续保持研发费用投入,保障核心技术攻关与新产品开发资金需求,聚焦健康食品配料、合成生物学、酶法转化技术、电子级化学品、新能源关键材料等战略方向开展系统性研发。深度整合外部优质创新资源,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融合机制,联合中科院、中科大、安徽大学等科研院所,推进揭榜挂帅项目攻关与联合实验室共建工作,围绕高效菌株构建、核心催化技术、新材料制备工艺等关键环节协同突破。建立研发立项一过程管控一成果验收一产业化落地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优化研发项目管理机制,提升创新体系整体运行效率,构建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体系。
健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机制,重点引进食品配料、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与资深工程师,打造专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工程化经验丰富的科创人才队伍。完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通过项目奖金、成果转化奖励、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激发创新活力,强化核心人才稳定与价值创造。加强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链条布局,围绕甜味剂、香精香料、循环经济工艺、电子化学品、新能源材料等高价值领域持续专利布局。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强化专利维护、运营与风险防控,提升专利成果转化效率、运营效益与商业价值,切实将技术专利优势转化为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与经济效益。
加快合成生物学、酶法转化技术在三氯蔗糖等甜味剂生产中的产业化应用,推动生产工艺绿色化、高效化、低成本化升级。深化新能源材料领域研发,依托全固态电池材料联合实验室,加快核心电解质、电解液添加剂等关键产品研发与商业化放量,打造新能源材料业务增长。持续拓展泛半导体与电子化学品赛道,巩固电子级双氧水稳定供货优势,横向延伸布局电子级高纯化学品系列产品,快速切入高附加值新兴市场。以前沿技术突破带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传统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
三、健全治理机制,严守合规底线,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治理架构。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研判并作出具体决策;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经理层及各子公司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各治理主体之间优势互补、协同配合,形成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全业务板块、流程、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围绕资金管理、采购销售、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环保运营、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应对,提升风险预判与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外部审计监督制度,及时查漏补缺、优化流程,不断提升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合规履职,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强化守法合规、勤勉尽责意识,严守信息保密、禁止内幕交易等监管红线,保障公司持续合规稳健经营。
公司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理念全面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坚持绿色低碳、安全发展、责任发展,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持续深化循环经济模式与绿色生产,加大节能降耗、减污降碳、资源综合利用投入,推进清洁生产与工艺升级,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环保管理水平。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会、召开业绩说明会、召开投资者交流会、接待现场和线上调研、互动易平台问答、邮件与电话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合规信息披露意识,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五、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投资回报,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相对稳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回馈股东。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六、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所处的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制定,是公司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的重要举措。公司将以本方案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股东回报,推动公司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投资回报。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与发展战略等内容不代表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公司经营发展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项目建设进度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满足公司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科技”)及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绿碳”)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要,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禾绿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2RANXJ8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
法定代表人:杨永林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轩科技100%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8Q43LH8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盐化工业园涧河路与严桥路交叉口办公楼1栋
法定代表人:杨志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安徽金禾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金禾绿碳51%股权,金轩科技持有金禾绿碳49%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禾绿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的具体分配如下:
■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最终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融资,能够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14,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本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
上述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禾实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仇笑康,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华盛锂电、隆扬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恒源煤电、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合锻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捷,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鹄模具(002997)、晶合集成(688249)、泰禾智能(6036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仇笑康、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捷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滁州金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美国金禾有限责任公司;
(4)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金禾实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6)滁州金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来安县金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9)定远县金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10)安徽金禾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1)安徽金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12)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上海金昱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15)金禾亚洲(新加坡)有限公司;
(16)安徽金轩微电子有限公司;
(17)滁州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滁州金聿科技有限公司;
(19)安徽金显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75%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与传递、对子公司的管理等各项流程和高风险领域。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