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5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12万元/年,按月发放。
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予以确认;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瑞强、王其锋回避表决。《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听取。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9,255,166.41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947,178.0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2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141,468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405,058,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8,227,633.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2%。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141,46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注:上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9,396,470.14元是公司银行实际支付的现金分红金额,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中现金分红额19,396,466.16元差异3.98元,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947,178.0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9,255,166.4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227,633.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基因测序属于技术密集型的行业,该行业核心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流程复杂、技术掌握和革新难度大、质量控制要求高,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掌握各种技术并形成竞争力。在第二代测序技术的推动下,基因测序在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医学和临床应用研究及其他领域的应用日益普及,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其中,基因测序服务已成为行业中市场份额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细分领域。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依托高通量测序技术和生物信息分析技术,建立了通量规模领先的基因测序平台,并结合多组学研究技术手段,为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医学及临床应用研究提供多层次的科研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在基因测序及其应用领域的技术积累,自主开发创新的基因检测医疗器械。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存货采购、营销推广、全方位服务提升及日常运营开支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09,635,175.63元,同比增长4.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6,947,178.08元,同比降低15.16%,主要受核酸检测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额增加导致公司利润阶段性承压,随账款回收将消除。
为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需进一步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高效地向更多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的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5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五) 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争取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51,3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08,643.40元。2023年10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1号)。
(二)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12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3,321,6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328,838,4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诺禾致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Novogene International Pte.Ltd、全资子公司Novogene (NL)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全资子公司Novogene Corporation INC、全资子公司Novogene (UK) Company Limited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4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表报告期末余额相加与“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中的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419.44万元的差异系本表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9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购买金额系报告期截止日余额;
注2:上表截止日期系与银行签署的协定存款产品购买协议的到期日;
注3:上表利息金额系该募集资金账户执行协定存款利率的全年利息金额。
公司购买的上述协定存款,资金系活期性质,随取随用,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美国实验室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已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人民币5,110.73万元汇款至“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 月15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注5:本表本年度投入金额人民币3,292.44万元,与“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中的本年度投入金额人民币3,291.78万元”的差是付款手续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4,838.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明细与合计的差异系万元小数位数四舍五入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647.65万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35.8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
经测试,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90.93万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3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838.59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4,838.59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下转147版)
(上接145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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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瑞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加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瑞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加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瑞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加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瑞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加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瑞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加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