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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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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6-016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联合”)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2021年4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公司通过向中际天津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中际天津、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于2021年5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 3S AMERICAS INC.(以下简称“中际美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3S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际香港”)注资7,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实际美元金额以操作当日汇率为准),并由中际香港将上述美元资金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以便中际美洲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中际香港、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际香港、二级子公司中际美洲、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中际联合高空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经开区73M1地块改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空装备项目”),且公司通过向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高空装备项目。2023年10月26日,公司、子公司中际装备、中信建投共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50.8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28.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153号”《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社保费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差旅费等零星开支合计1,390.81万元,报告期内已全部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公司子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中结构性存款收益计入投资收益96.96万元,七天通知存款收益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5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存款产品全部到期。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已实施完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072.57万元。

2.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77.54万元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745.34万元,合计12,922.88万元投入“高空装备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根据彼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履行相应程序后,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1.44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度,公司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对应账户内节余资金44.37万元、24.12万元和0.09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41.39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77.54万元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745.34万元,合计12,922.88万元投入“高空装备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际联合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中际联合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是否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中际联合高空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经开区73M1地块改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8月延期至2027年12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6-01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联合”)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中际联合高空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经开区73M1地块改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空装备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8月延期至2027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754.3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77.54万元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745.34万元,合计12,922.88万元投入“高空装备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12,922.88万元投入到“高空装备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厂房升级改造,增加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建设自动提升系统、建筑悬吊平台产品、个人防护用品三大类产品生产线。项目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同时积极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在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方面持续提升,不断保持和扩大公司在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不断满足国内外高端客户的产品需求,为行业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使公司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在更多的细分市场应用中占据主动。项目建设原计划2026年8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高空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2025年底,高空装备项目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新产品研发、产品持续改进及检测认证等工作,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8,265.82万元,投资进度63.96%。本次延期主要原因为:

1.因外部宏观环境及行业市场需求发生阶段性变化,市场竞争格局、技术迭代节奏与前期规划存在一定差异。受此影响,项目相关核心产品在研发设计、工艺优化、性能验证等环节需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调整。同时,相关产品所需的行业检测、资质认证等工作流程较为严格,周期较长,推进进度慢于原定计划。综合上述多重因素,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2.本项目规划配置的生产设备具有高度专业性,多数属于非标定制化装备,无法直接采购市场标准化产品。该类设备需紧密结合项目特定技术路线、生产工艺及最终产品要求进行专项设计与定制。目前,因项目相关产品的研发改进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关键技术指标仍在优化完善,导致对应生产设备的核心技术参数无法最终定型,设备设计、生产及交付周期相应延长,到位时间晚于原定计划,进而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

为切实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当前实际进展,审慎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予以延期,后续将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加快项目推进,力争尽快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除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为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利用和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密切关注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市场发展动态,结合市场趋势审慎开展资金投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二)持续跟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充实人力物力资源、加快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提升产品研发效率;同时,采取专项调度机制、优化研发生产计划、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明确限时办结责任等举措,有序推进项目后续实施及验收审批流程,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三)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重大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高空装备项目建设施工环境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建设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延期仅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6-0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委托理财或存款类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期限自公司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及存款类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上述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公司最近一年末(即2025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84,559.46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22.33%,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0.25%,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公司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6-019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选择的是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行使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委托理财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公司最近一年末(即2025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84,559.46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22.33%,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0.25%,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公司购买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债权投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6-02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限定在公司风险敞口限额以内,与外汇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2,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本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含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总额度不超过6,2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本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掉期、期权、货币互换等基础交易产品以及由基础交易产品组合形成的组合类产品。产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风险为主,持有的币种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主要涉及币种: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与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具有较强履约能力、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场所包括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场外衍生品灵活度更高,可以提高交易流动性,更加贴合公司部分业务的实际情况。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时,公司优先选择类型较为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

(五)交易期限

授权交易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负责实施和管理相关业务。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风险中性原则,以降低因汇率波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谨慎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审议程序、操作流程、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执行,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6-021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希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2022年4月、2023年6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妹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有全

拟安排合伙人张有全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质量复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审计收费是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大信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选聘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价,认为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6-02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分红频次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

3.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等。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事项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