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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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279名。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4月26日
2、解除限售数量:3.60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5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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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79名,拟行权数量为141.66万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3.60万股。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1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并于2026年2月10日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26,287,5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包括前述已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952,125.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94,525,469.80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5,193,52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
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0,994,6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此外,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并于2026年2月10日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26,287,550.00元。
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1,481,07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7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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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35.10万份
3、行权人数:7人
4、行权价格:136.72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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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21,000份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6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21,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00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21,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安排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上接15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