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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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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7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江苏威奇达)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15,000.00万元的担保。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为继续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近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继续为国药江苏威奇达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药江苏威奇达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40,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无反担保。以上担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8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

1.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0939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基于该主合同项下可能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15,0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国药江苏威奇达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所有,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