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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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担保事项中,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 被担保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等。
同时,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担保事项中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与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意向机构进行授信与担保事宜的沟通谈判,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申请融资授信及担保等事宜,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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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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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
(二)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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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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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
(三)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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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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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
(四)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
(五)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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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
(六)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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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0.0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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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前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虽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会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50.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75.27万元。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项之“2.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或者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鉴于母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8,585,686.7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585,686.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4.9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相应转回部分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014.7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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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1,405.81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转回10,391.09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014.72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014.7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前述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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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
3、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周俊雄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实施、终止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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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每年编制并发布一次年度ESG报告。该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控制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供应商廉洁管理制度》,审计部独立开展专项审计与监督,ESG及合规指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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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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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应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议题名称为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环境合规管理、废弃物处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乡村振兴议题对公司不具有较大的影响重要性或财务重要性,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相关披露。公司不从事生命科学等业务,故不涉及科技伦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循环经济议题,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相关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