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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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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75 公司简称:热威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087,243.4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98,258.47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83,1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38,17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7.19%。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家用电器行业的情况

2025年全球家电市场整体呈现平稳调整态势。欧睿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核心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983亿美元,同比增长3.3%。发达国家市场整体增长较为平稳,新兴市场增长较快,其中东南亚、中东等地区受益于城市化进程、刚性需求释放以及线上渠道的拓展,呈现出加速增长的态势。

2025年,受全球主要经济体消费复苏放缓、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以及贸易壁垒升级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家电出口在经历前期高速增长后步入阶段性调整期。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中国家用电器累计出口数量445,295万台,同比下降0.6%;累计出口金额6,888.48亿元,同比下降3.3%。在外部承压与高基数效应叠加情况下,中国家电出口增速理性回落。

为应对地缘政治与贸易壁垒,中国头部家电品牌企业加速推进“全球化制造”布局,部分原本在国内生产的整机产能通过海外建厂实现了本土化供应,提升了中国品牌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与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出口产品结构也向高附加值方向深化,以智能清洁电器、个性化小家电等为代表的创新品类,凭借技术优势在欧美及“一带一路”市场保持了较强竞争力。

2025年,国内家电市场整体承压,不同品类表现迥异。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2025年中国家用电器(不含3C)零售额8,931亿,同比下降4.3%。受宏观经济环境、消费需求结构调整及行业存量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传统大家电与传统厨卫电器市场需求相对疲软,整体增长承压。而清洁电器、健康家电、智能家电等具备消费升级属性的新兴细分领域表现相对亮眼,保持较好的发展韧性。市场需求持续向高能效、智能化、高端化、场景化、个性化产品加速集中,功能创新、体验升级、健康舒适成为消费决策的重要考量。

公司始终坚持内外销兼顾,以产品品质领先和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为基石,与全球家电行业标杆企业深入合作,为电热元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在研发方面,公司以创新为驱动,持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与量产,深入挖掘细分市场潜力,进一步丰富了产品品类。在生产方面,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布局,提升产线自动化与工序精益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与产品品质。公司紧跟家电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智能家居、清洁电器等领域。顺应中国企业在全球清洁类等智能家电领域的引领格局,公司与新兴家电企业协同开发创新产品。尤其是在清洁电器品类,公司在2025年获得显著成效,通过与全球及国内头部的清洁类电器企业广泛合作,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多维度参与行业技术升级,为家电行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2、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情况

2025年,在技术创新、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及国际环境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机遇与挑战交织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5年1-12月,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占汽车国内销量比例达到50.8%。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100%,凭借在电动化、智能化领域的技术优势以及良好的性价比,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持续增强,海外市场渗透率与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全球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有力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出海”。

伴随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与技术迭代的不断加快,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敏锐把握行业动态,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配合并推动前沿新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公司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紧密协同,共同研发厚膜等多种先进技术路线在新能源车热管理系统中的创新应用,以多元化的技术矩阵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同时,公司大力拓展国内新能源车热管理系统客户,加速提升在国内自主品牌中的应用份额。公司始终坚持研发驱动,密切关注下游需求变化与技术演进趋势,前瞻性布局研发资源,不仅深耕热管理系统领域,更积极探索并拓展电热元件在新能源汽车更多场景下的广泛应用。

3、工业装备行业的情况

2025年,我国工业经济延续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4%、9.2%。在产业升级与政策引导下,工业经济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数字化改造、绿色低碳升级、产业链自主可控持续推进,企业更加注重精益生产、降本增效与技术创新。

公司积极拓展工业领域电热元件及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深厚的行业积淀和领先的产品品质,公司已成功进入全球多家行业龙头企业的核心供应链,并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多款产品已成熟迈入规模化量产阶段,横跨多个工业细分领域的重点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与落地中。 这种“规模量产+多行业项目储备”的双轮驱动模式,为公司后续业绩的持续、高质量增长注入源动力。

(一)主营业务情况

热威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热元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热元器件领域,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助力下游民用电器、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引领电热行业多项技术突破、工艺变革和应用创新。

凭借持续的技术积累与稳定的产品交付能力,公司在电热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包括美的、海尔、三星、阿奇力克、伊莱克斯、德龙、博世、松下等国内外知名电器企业,以及慧而特、伊莱克斯商用、三河同飞、博格华纳等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车领域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凭借可靠的研发创新能力、规模化精益制造水平、稳定的产品质量及高效完善的服务体系,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多次获得客户授予的各类奖项,2025年10月16日,公司获得博世集团颁发的“全球优秀供应商”奖项,是博世集团对公司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电热元件分为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工业装备电热元件和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和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广泛应用于厨房、衣物护理、暖通、卫浴和清洁电器等各类应用场景的电器中;工业装备电热元件作为核心加热部件,广泛运用于注塑设备、医疗设备、半导体设备、储能、特种设备等;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的高压液体加热器。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和“策略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整体采购任务由供应链管理部门统筹管控,具体涵盖采购策略的制定、工厂采购规范性监管、供应商开发与优化、采购成本与库存精益化管理、新品原材料与新材料的开发等采购职责。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大宗原材料采购和其他材料采购,其中大宗原材料包括不锈钢带料、管材、电阻丝、氧化镁粉和铝锭等,采购规模较大且市场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大宗商品价格行情和市场预测采取集中采购的策略性采购措施,通过集中采购增强议价能力,有效平抑价格波动风险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障产品的稳定供货;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电气元件、五金件、橡塑材料和贵金属浆料等,该类物料规格型号较多,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按照生产计划实施动态采购管理,保障物料稳定获取。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通过合理规划产能和产量,不断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效率,由于下游终端客户对电热元件产品材料、形态和性能有不同的定制化需求,因此生产过程表现出明显的非标准化和模块化特点,公司通过模块化设计平台实现定制化产品开发,运用柔性生产技术满足非标产品制造需求。公司在国内建有杭州滨康路生产基地、杭州建业路生产基地、江山生产基地、安吉生产基地,同时在海外布局了泰国生产基地等五大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协同配合保障产品高效生产与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与开发中心负责市场运作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交流、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产品交付、客户回款、对账等环节。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通过与客户直接沟通和对接精准把控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疑问,增强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公司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为美的、海尔、三星、阿奇力克、伊莱克斯、德龙、博世、松下等电器制造商和博格华纳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593.84万元,较上期增长10.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11.66万元,较上期增长7.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cQgGDqsB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定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 吕越斌

财务总监: 沈园

董事、董事会秘书: 张亮

独立董事:曾晰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cQgGDqsB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亮

电话:0571-86697018

传真:0571-86690083

邮箱:IR@e-heatwel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股东回报,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并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

(2)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人民币1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

3、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三)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利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或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在制定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和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股东会就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就此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年度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方式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时,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五、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087,243.4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98,258.4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83,1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38,17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7.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为2024年和2025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5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6.0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553.96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5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6.05亿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6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2026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开展票据池业务

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统筹和信息化管理,盘活沉淀票据,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票据管理职能,同时,充分发挥票据作用,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票据、存单、理财等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6.05亿元。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一)安吉热威

(二)热威汽零

(三)江山热威

(四)热威工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59,700万元(含票据池互相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45%,均为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方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丽尚国潮、大庆华科、联翔股份、凌云光、科润智控、物产环能、和泰机电、北矿检测、赛意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兰君,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热威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世薇,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菲达环保、爱朋医疗、中马传动、富春环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度相关审计业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3.21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9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30万元)。在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应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以及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6日

至202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下转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