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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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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注销,更名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1年6月2日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公司和国泰海通于2022年6月17日分别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之“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办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