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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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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6-00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Yong Xing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拟参与投资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并于近日签署完成有关认购协议。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实际总规模预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新加坡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1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为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认缴规模的2%。若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的最终募集规模为8,000万美元,且新加坡公司出资100万美元,则新加坡公司的投资金额约占基金规模的1.25%。

2、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的普通合伙人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专注于研究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领域的投资与交易机会,拥有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的投资经验。公司本次出资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后,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将投资于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的优质企业。公司本次投资旨在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在保障主业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探索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与公司生产场景的结合机会,为“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主业智能化升级储备技术和项目资源,同时优化资产配置,实现资本增值。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并授权新加坡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就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

机构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

注册地:开曼群岛

投资方向: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

2、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

注册号:419586

成立时间:2025年3月11日

注册地:开曼群岛

企业类型:豁免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Leo Sen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郑烜乐为实际控制人。

注册资本:50,000 USD

3、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Yong Xing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号:202327843K

成立时间:2023年7月14日

注册地:7 TEMASEK BOULEVARD #12-07 SUNTEC TOWER ONESINGAPORE (038987)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为控股股东,高兴江为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1、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尚处于募集状态,若未来有其他参与的投资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四、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认购协议主要条款

1、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

2、认购规模:预计总规模不超过8,000万美元,新加坡公司拟认购不超过100万美元。

3、组织形式: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美元现金出资

5、出资进度:各方按约定条款及时间出资。

6、存续期限:10年,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最多一年,后续经过多数有限合伙人或咨询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继续将基金存续期延长一年。

7、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后进行清算。

8、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9、投资方向: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

10、管理和决策机制:对于合伙企业拟投资的标的公司的投资决策,由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以及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相关事务,代表合伙企业与各相关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对于合伙协议的重大变更或实质性变更,应当经过普通合伙人和全体有限合伙人中代表表决权2/3以上的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方能通过。有限合伙人的表决权比例按其认缴出资额进行计算。

1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协议中约定享有的相关权利,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12、收益分配机制: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退出后,取得的收益会由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先由有限合伙人分配及取得其投资成本和约定的优先回报,若还有增值部分则由普通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提取业绩分成,剩余部分再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13、公司对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14、其他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且前述人员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旨在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在保障主业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探索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与公司“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生产场景的结合机会,为主业智能化升级储备技术和项目资源,同时优化资产配置,实现资本增值。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作各方尚未实际履行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未来存在募集资金不到位或募集失败的风险;同时,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投资与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战略决策、目标选择、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操作、投后管理等多种风险。

(3)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后续基金日常运作情况,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合作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未来如出现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