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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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百利锂电为被告一;公司为被告三。

● 判决结果:

被告百利锂电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本金83,773,959.6元、暂计至2026年4月6日的利息1,165,782.94元;案件律师费470,000元;案件受理费469,80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百利锂电、王海荣及公司共同负担。

● 对公司影响: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债务计提相关负债,本次判决系对相关债务的司法确认,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0402民初1066号),主要内容如下:

1、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本金83,773,959.6元、暂计至2026年4月6日的利息1,165,782.94元,及自2026年4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5.4%计算的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和复利(以应还未还利息为基数)。

2、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律师费470,000元。

3、王海荣、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9,80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74,801元,由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王海荣、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债务计提相关负债,本次判决系对相关债务的司法确认,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还款方案,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725.18387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收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已组织法务人员及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积极收集证据,做好应诉准备,维护公司权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继续完成涉案项目剩余未完成部分工作内容或者将剩余未完成部分工作内容做甩项处理,相应价款从工程结算总金额中扣减。

2、判令被告组织和申请竣工验收并配合原告完成全部项目综合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验收合格条件。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停电直接损失38.82万元并支付罚款1万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延误工期违约金1,685.36387万元。

第3和第4诉讼请求,合计金额1,725.18387万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单费、律师费等原告因本案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2021年5月10日,原告与被告就被告承接原告“长沙基地二期工程年产能24000吨动力锂电池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承包事项签订《承包合同》,约定了项目建设内容、承包合同范围、合同工期、合同金额等。

原告认为涉案工程项目因被告原因未按时完成全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被告延误工期,致使原告不能按计划时间将涉案项目投入生产经营,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