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58 公司简称:澳弘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总额71,461,975.00元(含税),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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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 T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C398 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制造”下的“C3982 电子电路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下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行业。印制电路板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互连件,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绝大多数电子设备及产品均需配备,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PCB行业下游应用广泛,应用领域几乎涉及所有的电子产品,主要涵盖汽车电子、新能源、通讯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工业控制、医疗器械、国防及航空航天等行业。PCB行业的发展与下游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基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新兴领域的发力,PCB行业将持续受益并带来新增量,长期来看,PCB产业将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
2、行业特点
PCB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制造工艺复杂,具有生产流程长、工序多、定制化程度高等特点,同时环保法规对印制电路板行业面临的环保问题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因此PCB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管理能力壁垒及环保壁垒。
PCB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尤其随着近年来下游行业更趋多元化,PCB行业的周期性不受单一细分领域的影响,主要随宏观经济的波动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而变化。
3、公司的行业地位
澳弘电子成立于2005年,经过近20年的深耕与发展,已成为中国印制电路板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稳定合作,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及认可度,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为CPCA资深副理事长单位,连续多年入选CPCA发布的中国PCB百强企业,CPCA标准委员会成员之一,并被CPCA评为优秀民族品牌企业。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公布的《第二十四届(2024年)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排名第27位。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电子电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沿支撑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的核心组成,在各个电子信息终端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旨在通过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的更新换代等多方面的支持措施,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消费的增长。202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一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核心目标是2025一2026年规上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约7%,加上锂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后全行业年均营收增速超5%,巩固营收与出口的工业大类首位地位。方案以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链协同” 为主线,PCB 作为基础元器件,被纳入 “强链补链” 与 “转型升级” 核心环节。2025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2025 年本)及《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5 年本)两份征求意见稿,政策直指行业 “规模大但技术弱” 的痛点,通过多项硬性要求加速淘汰落后产能、集中资源发展高端产品,为电子产业核心环节高质量发展定了方向。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业务以印制电路板(PrintedCircuitBoard,简称“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产品包括单/双面板、多层板、HDI板等。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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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应用广泛,主要包括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源、消费办公、工控/医疗/EMS、通讯安防等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体系,能够一站式满足各种客户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需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1、智能家居:公司终端产品覆盖各类大小家电,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厨房电器、清洁电器、智能家居等。
2、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池管理系统、毫米波雷达、变速箱系统、刹车控制、方向盘、水泵、冷却系统、车灯、后视镜、座椅、散热器、车内感知系统等产品中。
3、新能源/电源领域: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不间断电源UPS、AI算力中心/数据中心电源控制系统、光伏逆变器、各类适配器、车载电源、电站储能、充电桩、照明等产品中。
4、消费办公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打印机、复印机、POS机、显示器、游戏机、电动工具中。
5、通讯/安防/其他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光模块、网通信号模块、机顶盒、路由器、低轨卫星互联网、网络摄像机等产品中。
6、工控/医疗/EMS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工业控制、精密电机、精密仪器、医疗设备、航空液压、各类EMS产品中。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模式上选择“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以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油墨和锡球等。PCB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客户定制化特点,而且PCB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的客户对于PCB产品的尺寸、基材、厚度等都有差异化需求,且原材料参数要求多样,因此原材料的采购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订单情况进行。同时,PCB产品的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付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为了保证产品按时生产和交付,公司根据库存情况及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对主要原材料进行一定期限的备货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及排产计划采用“按单生产”的模式进行排产。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结合少量委外加工的生产方式,澳弘电子和海弘电子是公司目前的主要生产基地,其中澳弘电子主要定位于生产双面板、多层板及HDI板,海弘电子主要生产单面板,另外专门配有单面湿膜生产线及厚铜板生产线,可生产包括厚铜板、金属基电路板、灯条板等在内的各类印制电路板。基于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以ISO9001、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AS9100D等管理体系为指导,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质量控制制度,从而保障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公司在经过客户审核后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签订供货框架协议。大部分客户定期在合格供应商中采取招标或议价的方式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合格供应商的多维度综合评价分配供货比例。公司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送货方式等细节均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或客户物料需求预测履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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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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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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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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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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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48,017,173.99元,同比增长4.25%;利润总额167,600,173.60元,同比增长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445,949.05元,同比增长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8,637,892.39元,同比增长12.27%。同时,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668,059,731.68元,比上年末上升40.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15,972,444.41元,比上年末增加5.5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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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初永久补流金额累计金额为80.890,381.73元,本期新增43,092.60元,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于2023年结项的“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在支付完毕合同尾款后销户,其结余资金转出所致。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号)核准,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80.00万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97,169.81元。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5]518Z017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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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①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开设账号为109820000000600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5日与国金证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设账号为5199021845101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5日与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③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设账号为3205016284360960505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5日与国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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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①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银行开设账号为010780000068888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5年12月22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银行开设账号为51990218451000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5年12月22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③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开设账号为811050101110287564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5年12月22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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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资金置换的情形。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72,222,706.62元,使用募集资金1,228,301.90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73,451,008.52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1072号)。保荐机构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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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保证金。
2021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信用证、外汇、保函、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采用上述方式支付预先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外汇及信用证等方式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①调整“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②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3月15日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79,867,217.89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933,474.33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529号),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澳弘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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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截止报告期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调整后“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万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8万元
注5:,“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本期处于客户导入、多层板及HDI板产能爬坡期,尚未达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6:“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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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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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定红、常州途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途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
联系电话:0519-85486158
联系人:罗源凯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599,210.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61,975.00元(含税)。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445,949.05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88%。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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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200,093,53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期货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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