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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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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与前述股东有关联的其他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电话:0571-89195143

邮箱:board01@cfmoto.com

联系人:黄文佳、周雪春

(三)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9:3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民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签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核查,认为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满足独立性的任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赖民杰先生、倪树祥先生、高青女士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无异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制定、审议以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97,277,443.81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75,371,241.24元。董事会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0元(含税)。本年度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赖国贵先生、赖民杰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无异议,认为:本事项符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奖励基金提取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董事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50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 现金管理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确保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预计2026年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97,277,443.81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75,371,241.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53,482,7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4,627,604.6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44,627,604.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48%。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具体合作的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借款手续,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1,17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51万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046号),截至2026年3月4日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90.51万股,行权价格为102.15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92,455,965.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905,1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1,550,865.00元。上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2,577,663.00元增至153,482,763.00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2,577,663股增至153,482,763股。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拟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以及相关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