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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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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03.44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3,501.49万元(包含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其中21.34万元为当年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6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14,324,425.2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675,574.7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号《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4.3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1,285.75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公司已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4年4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城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1日,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公司募集账户均已经销户,本年销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5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七个项目,分别为宏柏新材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在公司现有研发实力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最终达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硅烷偶联剂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物资存放的安全性,并促进公司供应链管理流程再造,实现材料、商品的安全、高效流转,提升经营效率。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利于公司加强人才储备、提高研发实力,提升市场反应能力和渠道掌控能力,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上述529.8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转出募资专户)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增资42,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投入实施主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剩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中汇会鉴[2026]6179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宏柏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其他为“研发中心”或“运营中心”。

注5:本年募集资金投入3,501.49万元,其中“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系账户发生的利息手续费等。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5,042.05万元,其中包括项目投入25,041.9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0.11万元。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汪国清、郎丰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授权担保额度,是出于其经营需要,有利于满足其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其稳定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持有人中有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对应不得解锁的权益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325万股,回购价格为2.77元/股。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纪金树已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效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郎丰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 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并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宏柏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转股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期间,“宏柏转债”已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数量为149,437,044股,其中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股票数量为5,670,000股。根据本次“宏柏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43,767,044元,公司股份增加143,767,044股。

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以及持有人中有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份额合计3,2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2,310,656股变更至772,827,7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32,310,656元变更至772,827,700元,公司投资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变更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优化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回购注销数量:325万股

● 回购价格:2.77元/股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离职的1名持有人不得解锁的权益份额回购注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32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648647)中持有的548.00万股公司股票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849281)中持有的505.00万股公司股票均已于2025年5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7187462),过户价格为2.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五)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六)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原始出资额回购注销第一个考核期及1名离职持有人对应的不得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合计325万股,回购价格为2.77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6,077,700股变更为772,827,7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将因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员工不得解锁份额对应的合计325万股股票,按2.7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贸易”)、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宏柏”)、全资孙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维高科”);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95.12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宏柏贸易、九江宏柏、江维高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九江宏柏,全资孙公司江维高科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1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下转1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