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8版)
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才能确定相关担保条款,为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情形。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1.名称: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5日
3.注册地点:中国澳门
4.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5.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一般化学品的销售及贸易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6,215.5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315.8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318.4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7.79万元。
(二)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名称: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1月3日
3.注册地点:江西瑞昌
4.法定代表人:宋建坤
5.注册资本:52,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0,108.2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9,582.9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2.60万元。
(三)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6月25日
3.注册地点:江西乐平
4.法定代表人:李明崽
5.注册资本:4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聚乙烯醇、乳液、涂料、胶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供热服务;其他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75,401.8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9,673.8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300.6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03.20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授信金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是否有反担保:无。
担保合同将于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九江宏柏,全资孙公司江维高科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宏柏贸易、九江宏柏、江维高科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授权担保额度,是出于其经营需要,有利于满足其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其稳定持续发展。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95.1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8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投资种类: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 现金管理的额度: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审议程序: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孙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购买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孙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是在确保满足日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国清、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阅读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汪国清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郎丰平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由关联方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部分持有人已离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不得解锁的权益份额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的股票合计3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6,077,700股减至772,827,7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变更为772,827,7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园区宏柏科技园应用中心
2、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康昌煜
4、联系电话:0798-6806051
5、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或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乐平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楼,电话:0798-680605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电子邮箱:hpxc@hungpai.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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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已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变更相关的具体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 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并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宏柏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转股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期间,“宏柏转债”已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数量为149,437,044股,其中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股票数量为5,670,000股。根据本次“宏柏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43,767,044元,公司股份增加143,767,044股。
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以及持有人中有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份额合计3,2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2,310,656股变更至772,827,7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32,310,656元变更至772,827,700元,公司投资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涉及可转债转股、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份额回购注销,需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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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