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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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1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金书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需要,同意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之后的419,58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46,855,916.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02%。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神马电力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美元、欧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进行现金管理, 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经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交易期满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 关于董事长金书渊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书渊、马成回避表决。
9.02 关于董事马成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书渊、马成回避表决。
9.03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吕兆宝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吕兆宝回避表决。
9.04 关于董事、轮值总经理张鑫鑫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鑫鑫回避表决。
9.05 关于董事、轮值总经理吴晶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吴晶回避表决。
9.06 关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金玲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玲回避表决。
9.07 关于独立董事石维磊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石维磊回避表决。
9.08 关于独立董事徐胜利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徐胜利回避表决。
9.09 关于独立董事Peter Paul Maritz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Peter Paul Maritz回避表决。
9.10 关于原董事长马斌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书渊、马成回避表决。
9.11 关于总工程师张林军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2关于副总经理王鸭群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3关于轮值总经理张文斌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4关于董事会秘书韩笑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5 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翁茂森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6关于原副总经理刘超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中的子议案9.1至9.1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4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即同意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7.69元/股-0.46元/股=7.23元/股;同意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9.23元/股-0.46元/股=8.77元/股;同意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11.63元/股-0.46元/股=11.17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鉴于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第一期的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5,316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三期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44,882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价格为7.23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价格为8.77元/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1.17元/股。
2、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2,941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19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1,684,575股”变更为“431,404,37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168.4575万元”变更为“43,140.4377万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书渊先生、马成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翁茂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Peter Paul Maritz,男,1960年出生,瑞士国籍,拥有哥伦比亚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5年至2018年,曾任瑞士ABB有限公司气体绝缘开关设备全球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曾任瑞士ABB有限公司高压产品欧洲中心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Consenec公司高级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在董事会、股东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2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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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提名委员会2次,实际出席2次。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未召开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年度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请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董事反对董事会议案的情形,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职责,每季度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审议内审部季度工作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进行了细致且有效的审查与监督。通过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深入了解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与特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研究会议资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将这些信息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参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通过审慎监督和独立决策,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长效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有承诺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对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当值总经理的议案》等进行了审议,同意补选马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金书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金玲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张鑫鑫先生为当值总经理。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未解除的现象。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及激励计划的设定具有合理性和公平性,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员,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并审慎负责地行使表决权,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从多方位关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Peter Paul Maritz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