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4,708,3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投资与管理、电子器件制造、水质净化、科技园区运营等。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5月)》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S91 综合”。

2025年,中国宏观经济顶压前行、稳中有进、向新向优,产业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创投生态优化、耐心资本培育等领域密集出台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与资本要素深度融合。公司充分把握政策机遇,自觉履行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扎实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的投资孵化及新质生产力培育。重点聚焦集成电路、高端制造、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以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为主导,电子元器件制造、环保及科技园区运营等实体业务为支撑的多元化业务格局,加强管理,提质增效,实现稳步增长。

①投资与管理

该业务主要通过旗下铧盈投资、华金投资等专业子公司开展。其运作模式为: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与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业务。公司的投资方向紧密契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布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投资阶段以相对成熟的私募股权投资(PE)为主,同时也覆盖更具前瞻性的风险投资(VC)阶段,形成了全阶段覆盖的能力。该业务的收入与利润模式清晰,主要包括管理费、咨询顾问费和投资收益等,是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一级市场回暖与政策红利释放机遇,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优化投资布局,投资与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实现18,454.71万元,占2025年营业收入的37.30%。全年新增及追加投资多个项目,重点布局人工智能、半导体、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国家战略领域。凭借精准的赛道布局与优异的投资业绩,在清科研究中心“2025年上半年VC/PE机构IPO成绩单”中,以5家被投企业上市的成绩,与红杉中国、君联资本并列“IPO数量榜单”第二名。

②电子器件制造

公司的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华冠电容器为实施主体。华冠电容器是一家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主要配套应用于汽车电子、光伏及新能源、工业电气自动化以及5G通信设备和消费电子等领域,是下游高端制造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电子元器件供应商。

2025年,华冠电容器市场拓展成效显著,成功切入优质汽车电子客户供应链,同时顺利进入新能源领域核心企业合作体系,全年汽车电子、新能源行业营收同比分别增长45%和49%,业务结构向高附加值领域持续优化,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99.30万元,同比增长36.15%,净利润2,068.66万元,同比增长52.28%,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研发与资质建设同步发力,公司实验室顺利通过中国CNAS实验室资格认证,凭借在细分领域的核心技术突破与优异市场表现,成功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行业技术领先地位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

③污水处理

公司的环保业务板块以子公司力合环保为运营主体。力合环保主要采用市政环保领域成熟的BOT(建设-运营-移交)和TOT(转让-运营-移交)商业模式从事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在广东珠海成功运营三座污水处理厂,同时在山东东营负责运营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业务运营平稳,总体效能良好,排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生产安全运行,业务运营呈现稳健态势,为后续提质增效夯实了基础。

④科技园区运营

以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主要平台,核心业务是智汇湾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服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两方面:自有物业的租赁和销售,以及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对接、人才招募、创业交流及资源共享等全方位的产业增值服务。

截至2025年底,园区累计引进各类企业109家。2025年全年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家、规上企业13家,并为50多家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超5,000万元,构建起“孵化-培育-成长”全周期服务生态。凭借优质运营服务,园区获评“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优秀等级”等荣誉,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①投资与管理

公司已在股权投资领域形成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旗下铧盈投资和华金领创均已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管理着多支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企业抢抓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围的机遇,与四大行AIC试点合作基金,这标志着公司与国家级金融资本的深度绑定,显著增强了资金实力和项目资源优势。公司的投资业绩与专业能力屡获市场权威认可,自2017年至2024年,多次进入清科集团“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年度榜单”前50强;在细分领域,公司于2020-2024年间,相继入选半导体、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以及“专精特新”等领域的权威榜单,证明了公司在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中扎实的投资布局和突出的投资能力。

②电子器件制造

子公司华冠电容器是国内较早批量生产片式铝电解电容器的重要供应商,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并建立了省级铝电解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实力雄厚。其核心产品液态片式铝电解电容器和固液混合铝电解电容器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③污水处理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力合环保拥有日污水处理能力13.8万吨。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成熟、精细化运营管理体系以及精干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在项目所在地的城市污水处理运营市场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④科技园区运营

子公司华金智汇湾建设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占地面积共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该项目近年来获得了地方政府多个职能部门的资质认定与授牌,包括:2023年获珠海高新区授牌“高新区企业家服务站”,获珠海市人社局认定为“珠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024年再获市人社局授牌“珠海市人才服务驿站”,获市监局授牌“珠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园区”;2025年3月,经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认定,获得“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资质。这一系列官方授牌,标志着智汇湾创新中心在创业孵化、企业服务、人才吸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了政府的高度认可,园区平台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 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6月13日公司完成分红派息工作。

2、根据珠海市国资委《关于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资[2025]50号),华发集团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发集团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和资产(含华发科技股权)对珠海科技集团进行注资;注资完成后,珠海科技集团将成为华发科技的股东;华发科技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市国资委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3、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章程修订案已完成工商备案。

4、根据《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约定,力合环保运营的吉大厂和南区厂,其污水处理费调价期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2024年10月23日,珠海市水务局(代表珠海市政府)、排水公司、力合环保三方签署了《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框架协议》(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以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水务局的成本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污水处理费付费总额进行调整核算。

5、2023年11月,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北京中拓与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框架协议》,项目投资总预算为3,871万元。根据上述协议,提标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污水处理费单价将在原1.10元/立方米基础上,调整为新增0.90元/立方米(暂定,最终以当地政府审计结论并参照东营市内、区内其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调整方式进行价格调整,新增部分最高价格不超过1.00元/立方米,以签订补充协议为准)。截至报告期末,提标改造项目安装、土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完成结算,项目结算价3,139.77万元,累计已支付2,259.91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0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及“重要事项”等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谢浩、杜才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等值)的综合授信额度(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71%),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债、跨境直贷、商票保贴、国内信用、非融资性保函及商票贴现等业务(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审批单笔融资,签署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本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及终止确认的议案》

公司拟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以及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对因经营场所焕新改造而拆除的原装修附着物及相关资产进行终止确认处理,将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28.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44万元。经审核,本次公司遵循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报废及终止确认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可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谢浩、杜才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谢浩、杜才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442,574.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5,110.73元,提取盈余公积589,511.07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0,174,418.1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44,708,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34,470,834.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25,703,584.13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7,559,376.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际派发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09%,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06%。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考虑了公司当年利润构成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等方面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非现金性收益,该部分收益虽体现为账面利润,但并未产生相应的现金流入。尽管本期有部分前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得以兑现,但从整体来看,收益结构仍以非现金性收益为主,且受资本市场周期影响较大,未来能否持续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公司投资与管理业务将持续聚焦核心赛道进行价值投资,因此需保持相应的资金储备以把握潜在投资机遇。与此同时,公司在电子元器件、环保水务等领域的技术路径与市场格局虽已趋于成熟稳定,但仍需保持必要的技术设备升级与日常营运资金储备,以应对市场变化并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在兼顾当期股东回报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442,574.75元,截至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0,174,418.13元。在考虑拟分配的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支持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及未来利润分配需要,为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提供保障,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关于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导向,在稳固当前业务基本盘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持续深耕股权投资核心赛道,提升实体产业的运营质量,推动“股权投资+实体产业+创新平台”三者之间的协同赋能;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将始终兼顾股东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与《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与经营现金流状况,力求在保障公司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10亿、4.65亿,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78%、20.04%。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4月1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海雁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电子邮箱:tanhaiyan@huajinct.com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

邮政编码:51903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华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或“甲方”)与关联方珠海华曜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曜新能源”或“乙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华曜新能源利用力合环保的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建筑物的屋顶和部分空地(面积约6,400㎡)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力合环保享受优惠光伏电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珠海科技集团”)控股子公司;华曜新能源为珠海科技集团子公司珠海华发新能源投资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鉴于上次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交易的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三年期满,现将本关联交易按程序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董事会审批权限,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曜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C9LA9E0W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大万山岛港湾路37号212之三十二室

法定代表人:闫君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新能源投资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767万元,净资产为345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66万元,净利润为75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768万元,净资产为350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5万元,净利润为4.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发科技为珠海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

经查询本次交易对手方华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作模式与电费价格。上述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简介

光伏发电项目:指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适合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场所,由乙方投资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即在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的场所前提下,由乙方投资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负责电站设备的运行、维护。本项目电能采用“甲方优先消纳、余电上网”模式(即:甲方优先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在所发电能不满足甲方用电需求时方可另行向电网购电;若所发电能甲方不能全部利用的,则富余电能并入电网),甲方享受优惠电价、分享节能效益。

2.项目运营期限:参考力合环保对于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的所剩运营年限,设定为自2023年起14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指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光伏电站设备完成建设并正式并网发电之日止;运营期指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发电之日起至2037年5月31日止。

3.电力电量购销:甲方最终总用电量以实际消耗电量为准,实际消耗电量为发电量减去上网电量,最终以表计电量数据为准。

4.电费计算:甲方的总用电量等于发电量减去上网电量,该电量结算电费公式如下:月结算电费=(月用电量×南方电网电费通知单综合电价)×(1-12%),运营期内甲方支付乙方电费金额暂定630万元(含税),若超过630万元,甲方对超额部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以上电价以当地供电部门对甲方所属的用电用户类型采用的实时电价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供电部门对电费电价及时段进行调整,双方根据政府部门规定、供电局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结算。

5.电费结算:每月25号前由乙方依据确认电量填制《电量电费结算单》并交甲方确认,《电量电费结算单》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应加盖公章最终确认。乙方根据加盖公章确认后的《电量电费结算单》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电费。

6.补贴资金分配:若本项目符合国家或地方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政策未明确补贴收益归属的,按照实际补贴数额,乙方分享(50 %)收益,甲方分享(50 %)收益。

7.其他:若因政府规划调整、拆迁、征收、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与光伏电站、光伏设备相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政府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沟通协商补偿事宜。若征收方置换给甲方新的场地的,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新建建筑物及场地上安装光伏电站,并根据乙方对光伏电站的投资额及收益测算合理延长运营期。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投产后,力合环保因优惠购电政策,截至2025年12月,已节省电费约10.21万元,预计14年总共可节约电费约67.21万元;另可依据国家政策,分享碳交易等节能效益,有助于公司降低污水处理业务成本。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华曜新能源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就共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有利于子公司提高闲置屋顶及场地的利用率,并以此降低生产经营用电成本,符合其经营业务需要。本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此次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每三年重新提交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

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蔚开发”)和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招商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承租位于珠海国家级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11栋、12栋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期十年,合同总金额为37,800,466.6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向出租方支付租金275.62万元,合同履行正常。

由于园区管理方式调整,华蔚开发作为该物业的开发建设方与业主,与珠海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于2026年1月1日签署了《珠海国家级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D1区项目整体租赁合同》,华蔚开发将珠海国家级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D1区项目整体交付予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负责经营管理。华冠电容器拟与华蔚开发、产业招商公司、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华蔚开发、产业招商公司将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于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自2026年1月1日起取代华蔚开发、产业招商公司,并承担华蔚开发、产业招商公司于租赁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享有华蔚开发、产业招商公司于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权利。

《转让协议》乙方华冠电容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转让协议》丁方(《租赁合同》丙方、出租方)华蔚开发为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后者与《转让协议》甲方产业招商公司(《租赁合同》甲方暨招商方)同为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新空间”)的全资子公司;《转让协议》丙方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为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为产业新空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董事、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珠海科技集团和前述公司同为华发集团控制下的主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董事会审批权限,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C1629G6N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智谷街98号1004B区

法定代表人:陈百荣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50,249.05万元,净资产27,001.54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40.08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38,598.55万元,净资产27,001.54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08.62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发科技同属华发集团控制下的主体,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BYKK7N4F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智谷街98号1003G区

法定代表人:石小星

成立日期:2022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5,812.34万元,净资产4,314.73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69.12万元,净利润168.8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5,070.87万元,净资产3,946.22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68.51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发科技同属华发集团控制下的主体,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珠海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C3YETG0A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智谷街98号1004D区

法定代表人:万钧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职业中介活动;网络文化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837.41万元,净资产1,082.82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58.11万元,净利润-10.89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发科技同属华发集团控制下的主体,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华冠电容器拟与华蔚开发、产业招商公司及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签署的转让协议,基于权力义务的转移,不改变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而租赁合同的定价参照市场化的方式,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租赁合同》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招商方):产业招商公司

乙方(承租方):华冠电容器

丙方(出租方):华蔚开发

1.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房屋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粤西沿海高速西侧智11栋、12栋,计租建筑面积为31,718.80㎡。租赁房屋所在的建设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租赁房屋仅可用作研发生产。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天花、混凝土地面、白色涂料墙面、防火门。

2.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共十年,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3.租赁总价及租金标准:租赁期内,含税租金总额为37,800,466.65元,增值税税率为9%,不含税租金总额为34,679,327.12元。租赁场地的标准租金平均单价(含税)为人民币19.10元/月/平方米。为鼓励乙方对产业发展多做贡献,甲方、丙方同意,给予乙方两年(自起租日起24个月)免租期并给予租金优惠折扣,优惠后的租金平均单价(含税)为人民币12.41元/月/平方米。

4.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丙方交付1个月标准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共计605,776.70元,于本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且在租赁房屋交付前支付;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将履约保证金抵扣租金费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乙方如约交还租赁房屋、结清所有租金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如有)后,并且向有关单位办理完毕租赁房屋的工商登记、地址备案等相关注销或迁出手续后,丙方将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给乙方。

5.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月向丙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应为每月的5号前。

6.物业管理与服务:乙方承租该项目物业,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园区运营方沟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就物业相关服务内容及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进行约定,乙方须遵守园区运营方的各项物业管理规定。

7.其他费用:乙方自行办理使用租赁房屋的全部手续及证照,自交付之日起,租赁房屋发生的应向有关单位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信费、电视收视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支付。

8.租赁房屋的转让与续租:合同期内,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的,乙方同意不向丙方主张优先权;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经各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延长租期的补充协议或新的租赁合同。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租赁合同》甲方):产业招商公司

乙方(承租方、《租赁合同》乙方):华冠电容器

丙方(现出租方):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

丁方(《租赁合同》出租方):华蔚开发

1.四方一致同意,自2026年01月01日(以下简称“转让基准日”) 起,甲方、丁方将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于丙方,丙方无条件同意受让,甲方、丁方退出原合同项下的法律关系。丙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取代甲方、丁方并承担甲方、丁方于原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享有甲方、丁方于原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乙方应为前述甲方、丙方、丁方权利义务转让事宜提供必要配合。转让基准日前,甲乙丁三方基于履行原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丙方负责组织协调,甲方、丁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自转让基准日起,甲方、丁方不承担原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四方一致同意,转让基准日作为原合同项下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的分界点,乙方需按原合同约定向丁方结清转让基准日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等,如有);如在转让基准日起、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向丁方支付包含租金等在内转让基准日后的所有原合同约定费用,丁方应将该笔费用划拨至丙方,届时丙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向丁方开具相应发票。自转让基准日起,乙方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按该约定支付租金等应付费用的,应按原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造成丙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转让协议,是由于园区管理方式调整导致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约定内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并转授华冠电容器法定代表人签署《转让协议》并办理有关的一切事宜。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蔚开发、产业招商公司和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