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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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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369,037,123.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01.7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304.21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和注销与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 “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注5: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进行延期,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3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2,033.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68.6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764.5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33.26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033.2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4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0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董事的股东以及与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联系电话:0757-81280550

联系人:卢海航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4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

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质押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100%的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8亿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

一、 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诚芯微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为31,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诚芯微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4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部分股权收购款,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4,9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3月20日,本次交易完成交割,自交割日起,诚芯微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质押全资子公司诚芯微100%的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48亿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用于支付股权收购对价或置换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诚芯微股权收购价款。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10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本次并购贷款的金额在上述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

本次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质押标的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诚芯微财务数据为诚芯微合并范围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质押全资子公司诚芯微100%的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48亿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用于支付股权收购对价或置换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诚芯微股权收购价款。本次质押担保事项涉及的债权本金数额、出质股权数额等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质押全资子公司诚芯微100%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本次交易的实际需求采取的融资行为,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4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融资需求决定是否启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以及启动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3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O 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2025年度工作内容,形成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形成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克美、黄澄清、王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为了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联系,回应各方的关切和期望,公司针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践行ESG理念所做出的努力及取得的绩效,编制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5,713,817.99元,实收股本为412,360,27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过半数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TAO HAI(陶海)、唐娅、郝跃国、李程锦系本议案的利益相关人,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员工关怀长效机制,帮助困难员工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公司制定了《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额度有限的资金周转支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