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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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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概述

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稳健发展的战略定位,将风险管控放在首要位置,稳健经营、风控优先,切实提升经营质量。报告期,公司以“相信持续努力的力量,相信真、善、美的力量,相信公司、团队、合伙人的力量,无条件自信”作为工作主题,践行《东方雨虹基本法》的核心理念和原则,积极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和市场变化为出发点,形成聚焦建筑防水行业,向民用建材、砂浆粉料、建筑涂料、节能保温、胶粘剂、管业、建筑修缮、新能源、非织造布、特种薄膜、乳液等多元业务领域延伸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

1、聚焦防水、砂粉双主业,持续探索新增长曲线

聚焦巩固防水主业,积极拓展交通基建、水利、能源、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兴基建、工矿仓储物流、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保障性住房、民用建材领域等多元化应用场景,发力存量建筑市场,发展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翻新修缮业务。依托科研技术优势丰富产品品类、升级产品体系,推进新领域、新产品、新赛道的发展,加强零售市场、非房市场、下沉市场等的开发,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

充分利用依托于防水主业所积累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的协同性及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快速发展非防水业务,以优质的产品及专业的系统服务为基础,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一站式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借助防水主业布局的全国性渠道网络协同优势,目前砂粉业务已成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并助力公司实现防水、砂粉双主业。

夯基筑本,加速海外业务布局,发展海外市场,强化国际科研、设立海外公司、推进海外投资并购、海外建厂、海外供应链、海外人才培养、海外渠道拓展等国际化战略布局,实现海外贸易、工程、零售等多元化商业模式经营,海外业务实现较快发展,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第三增长曲线,助力公司打造成为全球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

2、升级渠道开发和管理体系,深化培育渠道发展

报告期,公司持续深化渠道发展战略,升级渠道开发和管理体系,积极实施渠道变革,培育渠道发展,2025年,公司实现工程渠道及零售渠道收入共计232.2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84.21%,渠道销售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目前已成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一方面,工程渠道继续深入推进“平台+创客”经营管理模式,坚持合伙人优先,升级合伙人服务、赋能合伙人发展,持续培育合伙人的经营管理能力、业务拓展能力、施工服务能力,提升合伙人服务终端客户的运营能力,帮助合伙人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零售渠道不断深化渠道下沉,丰富渠道矩阵,升级C端服务商的专业服务能力,坚持渠道精耕,搭建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的零售运营模式。

3、零售优先,铸牢消费建材根基

公司零售业务包括民建集团及C端服务平台、建筑涂料零售业务板块。2025年,公司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9.4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36.06%。报告期,民建集团始终秉持用户至上理念,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深入洞察消费者真实需求,正式发布C端专业服务品牌一一“雨虹”,并以“雨虹”服务升级为核心,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全场景营销生态,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装修、维修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发展始终聚焦防水、砂浆双主业,推动品类创新与中高端化,完善全屋缝隙美化系统及管业配件,加速布局乳胶漆、五金等新品类,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为千万家庭构建安全、健康、环保的品质居住环境。2025年,民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1.26亿元;报告期,包含建筑涂料零售在内的建筑涂料业务整体并入原砂粉科技集团,以借助供应链协同优势、工序协同与市场拓展联动,以及公司在国内墙面辅材市场已建立的品牌与渠道优势,用粉料带动涂料,进一步释放协同发展潜力。建筑涂料零售业务聚焦涂料主营产品,通过“Caparol德爱威”和“Alpina阿尔贝娜”双品牌定位为切入点,构建了涵盖内墙涂料、艺术涂料、外墙涂料及基辅材料的全方位产品线,并探索涂料零售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新生态和盈利增长点。

4、海外优先,加速推动全球布局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强海外市场调研、完善海外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国际供应链布局与渠道建设。一方面,夯实海外市场团队的营销和组织能力,持续搭建并完善海外区域人员配置和组织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化竞争优势的人才队伍体系,以实现在关键市场的自主运作和高效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加速推进海外供应链布局与渠道网络建设,积极构建全球业务网络,为实现海外业务本地化运营打好基础:通过开展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开启全球化产能布局,坚持市场导向和成本领先,进一步增强本地供应能力,提升产品交付效率,快速响应国际市场,实现全球供应链竞争力的提升;通过开展海外并购业务实现建筑建材产品国际化销售能力、全球影响力和品牌认知度的提升,充分利用渠道优势资源搭建国际化建筑建材销售网络,助力公司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包括举办海外新品发布会、开设海外专卖店、业务领域的国际化战略合作、参加国际展览会等形式提升品牌影响力,加速推动全球布局。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宏观经济与行业指标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879亿元,比上年增长5.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9%,其中制造业增长6.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比上年增长0.6%,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1.7%。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3.8%,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2%,制造业增长0.6%,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7.2%。全年全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等开工建设和筹集121万套(间);城市危旧房改造开工17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万个,惠及居民499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开工21.9万户。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数据显示,2025年12月份建筑材料工业景气指数为102.9点,高于临界点,处于景气区间,与上月持平,比上年同月高1.8点,行业运行保持平稳。

2、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属于建筑材料行业之细分领域一一防水建筑材料行业。防水建筑材料是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建筑材料,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发展,以及既有存量建筑结构逐步进入老化和维修周期,防水建筑材料应用领域广泛、行业空间较大。

目前,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较为分散、竞争不够规范,“大行业、小企业”依旧是行业发展标签。防水生产企业众多,除少部分企业整体水平较高外,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落后,市场充斥假冒伪劣、非标产品,行业竞争不规范。近年来,随着质量监督、打假质检、环保督查、安全生产、绿色节能等监管及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对防水行业的逐渐规范,以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下游客户对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大型防水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增强,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并逐步向龙头企业聚拢。

2025年,建筑防水行业既面临结构性调整的挑战,又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一方面,受上游部分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下游整体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叠加,行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另一方面,行业企业主动破局,通过多元化布局、拓展新赛道与国际化转型,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增量市场,展现出较强发展韧性,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此外,国家持续推进“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等工作,以及国际市场的积极开拓,防水行业将迎来诸多机遇。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为国内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筑和民用、商用建筑等提供高品质、完备的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解决防水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建筑渗漏率居高不下以及随之带来的建筑安全隐患这一行业顽疾。三十余年来在建材行业的深刻沉淀,公司完成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在研发实力、产品综合竞争力、工艺装备、应用技术、销售模式、专业的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居同行业前列,成为中国具有竞争性和成长性的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地位突出。

3、相关行业政策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研发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推进存量建筑改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等方面提出要求,旨在推动城市发展向存量提质增效转型。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对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城镇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能够推动行业质量升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明确将聚焦城镇住宅工程隔声、串味、渗漏等质量问题,开展重点整治,防水等设计作为住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之一。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支持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财政部等3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101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本)》,引导各方面要素流向建材领域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建材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此外,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防水卷材安全和通用技术规范》(GB 45320一2025)、《建筑防水涂料安全技术规范》(GB 45671一2025)和推荐性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 防水与密封材料》(GB/T 35609一2025)相继于2025年正式实施。

上述相关政策标准对于建筑建材企业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理念,不断探索通过自身科研创新、工艺改进、智能生产、绿色施工等方面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随着“双碳”相关政策的出台与落地,建筑建材行业中能耗产出效益高、环保标杆企业将从中受益,相反,亦将加速出清生产工艺落后、节能环保不达标企业;另一方面或将扩大与之相关的产业链产品及系统服务的市场空间。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等。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改造。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探索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加快危旧房改造,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跃线下消费,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实施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深入推进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一系列政策出台为公司拓展新领域新赛道、实现多元化高质量稳健发展提供市场机遇。公司将继续借助相关政策落地契机,进一步挖掘两重两新、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家装零售、工商业建筑、国际业务等市场带来的机遇,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应用场景。

针对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导向,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从政策研究、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生产销售、标准化施工及培训、绿色低碳等全流程、各领域深入探索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径,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并扩大公司在品牌、产品研发、产品质量、产品品类、成本优势、市场营销网络、应用技术、系统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将公司优质产品及专业系统服务应用于全球更多场景,以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可持续发展,打造人类品质人居环境,提升品质生活。

4、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

(1)周期性。防水建筑材料行业是建筑材料领域中的基础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2)季节性。防水建筑材料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在我国北方,一般每年一季度由于天气寒冷等原因,是建筑防水材料销售和工程施工的淡季;而在我国南方,建筑防水材料的季节性主要表现为在雨季施工量减少。

(3)区域性。防水建筑材料的经济运输半径约为500公里,因此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行业内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较多企业局限于生产所在地区域从事防水材料的销售,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区域性特征。故此行业内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占有率,就更需要在全国及海外布局生产基地,积极开展跨区域、国际化业务。

公司在国内华北、华东、东北、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地区均已建立生产物流研发基地,并陆续在东南亚、北美等海外区域投资建厂,以辐射全球客户。目前,公司产能分布广泛合理,确保公司产品以较低的仓储、物流成本辐射全球市场,实现协同生产发货,在满足客户多元化产品的需求和供货要求方面具备了其他竞争对手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

5、主要产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沥青、SBS改性剂、聚酯胎基、乳液、聚醚、TDI、MDI、TPO树脂等材料,供应充足稳定。其中,沥青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报告期,以沥青为代表的部分原材料价格整体仍在高位运行,对公司整体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拥有成熟完备的原材料采购体系,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利用规模经营优势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公司能长期稳定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主要原材料,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采购部门通过精准把握市场动向,合理安排重点物资的采购时间和计划,各部门高效协作,通过技术进步、主要原材料的集采优势、提升议价能力、规模效益等举措有效控制成本,亦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行业市场等情况适当采取淡季采购、择机采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策略以降低采购成本;公司还加大核心配方体系的更新迭代,以降低生产成本;此外,为保障公司部分关键性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原材料成本,公司产业链已向上游部分原材料非织造布、特种薄膜、VAE乳液、VAEP胶粉进行延伸,以提升公司采购环节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构筑及加深行业护城河。

(三)下一年度经营计划

基于对宏观经济及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分析,根据公司发展战略,2026年,公司以“真实的信心、真正的干劲、真挚的渴望、滚烫的激情、无畏的希望”作为工作主题,全年主要经营计划为:

1、升级优化渠道开发与管理体系,携手合伙人实现共创共享共赢

升级和优化合伙人开发与管理机制,坚持以合伙人为中心,倾力发展不同类型合伙人,精准实施赋能支持,全面提升合伙人服务终端市场的综合运营能力。深化渠道开发,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升级合伙人服务保障,持续探索合伙人分类分级管理方式。

2、坚持风控优先,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始终坚持风控优先,提升经营质量。持续升级合伙人授信政策,强化合伙人资质审核与信用审查,严控坏账风险;升级合同管理,加强过程管控与回款管理,加大存量应收账款清收力度,不断改善现金流,聚焦核心业务提质增效,坚持以正向现金流作为经营管理和决策的主要依据。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范,防微杜渐,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3、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强化产品研发

以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协同发力,保持成本领先优势。搭建创新平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提质升级,聚焦市场需求,全面加大海外、零售及核心品类产品研发力度;跨领域布局新结构原材料、开发新产品,创新产品体系,通过集成化、场景化系统解决方案继续构建差异化优势。严守质量底线,坚持质量是东方雨虹品牌价值的核心所在,确保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筑牢质量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4、工程领域聚焦防水主业,提升市占率,有选择发展新赛道

工建集团持续提升防水主业市场占有率,加大防水新品推广力度,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新赛道,重点发展TPO、保温、防腐、地坪等工业业务,将砂粉和管业作为新增长曲线,推动主业与新赛道融合发展,构建多品类一体化解决方案。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强化盈利水平、优化渠道生态为核心目标,深化合作伙伴关系,强化品牌影响力与资源整合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

5、民建领域聚焦双主业,升级C端服务能力

民建集团聚焦打造防水、砂粉双主业,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优化产品结构,拓展新品类与增量空间;深耕下沉市场,推进防水涂料、卷材维修、砂粉、涂料、管业、胶业、五金等业务快速发展;系统升级C端服务平台,提升交付能力、客户信任度及品牌力。

6、砂粉领域发力提速、提质增效,持续打造新增长引擎

砂粉领域依托技术、产品及供应链等创新机制,持续完善产能布局,做好供应链建设及降本工作,保持砂粉各品类成本领先优势;推进矿山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快速发展砂石粉体等业务,推动产品高端化、渠道工业化,构筑核心竞争力。依托民建平台零售渠道布局优势,赋能C端业务;依托工建平台销售及合伙人资源,赋能B端业务,持续将砂粉打造为公司重要新增长引擎。

7、强化海外合规经营,构建全球化供应链核心竞争力

海外业务发展以合规经营为前提,坚持先行先试原则,坚持市场先行、团队建设先行,全力打造全球建材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坚持国际贸易与投资并购并行,稳步推进海外市场扩张,同时全面强化已收购企业的投后管理工作;聚焦海外业务有序拓展,保障海外生产基地顺利投产及达产;加快推进海外数字化项目的建设与落地,以数字化赋能海外业务高质量发展。

8、坚持精英治雨虹,聚焦打造精锐团队

坚持极简主义,聚焦打造精锐团队,提升运营效率,杜绝管理浪费,打造艰苦奋斗的敏捷型组织。坚持用人标准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国际化,积极倡导和打造“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文化氛围。以客户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持续突破,继续坚持去伪存真、实事求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激发组织活力,以真实的信心、真正的干劲、真挚的渴望、滚烫的激情、无畏的希望夯实发展基础,向着目标前进。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6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蔡昭昀(已离任)、陈光进(已离任)、黄庆林(已离任)、朱冬青、易冬、郭晞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7,865.2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326.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2026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人民币3,000,000万元;

2、净利润人民币200,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8,349,345,743.00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6,316,522,139.50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国际化布局等战略发展规划,基于公司在2025年度已实施完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并办理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注销事宜,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委员杨浩成已回避表决。

董事杨浩成、张颖、王晓霞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部分预期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等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并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资产报废处置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住宅、车位、商铺、办公用房等(以下简称“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35,242.87万元;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12,943.65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统称“本次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35,24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5%;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12,943.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盘活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非生产资料,提高公司资产运营产销率,优化资产结构,同意出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的部分下游客户抵债资产。本次交易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103.94万元,交易完成后,自公司2025年12月9日披露《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后累计产生的资产处置损失预计为5,592.65万元,将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六、议案九至议案十一、议案十四、议案十九进行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267,071.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35,596,682.35元,加上本年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9,254,400.0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8,290,708,901.9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209,518,922.21元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2,209,518,922.57元合计4,419,037,844.78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16,522,139.50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国际化布局等战略发展规划,基于公司在2025年度已实施完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并办理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注销事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二)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2,388,699,866股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30,750股后的总股本2,388,669,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8月27日实施完毕,已实际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2,209,518,922.57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或称“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7,615,66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9544%,最高成交价为13.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09,104.17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47,615,662股已于2025年完成注销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公司2025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为599,909,104.17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注:1、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9,518,922.5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8月27日实施完毕)。2、上表中2025年度回购注销总额599,909,104.17元是指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金额。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共计回购股份数量47,615,662股,共计成交总金额为599,909,104.17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47,615,662股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3月20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2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9,554,953,172.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5年,公司已实际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2,209,518,922.57元;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为599,909,104.17元。因此,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809,428,026.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80.36%,占本年度末合并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3.65%,占本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4.48%。

此外,随着公司国际化布局加速推进,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需储备相应资金,因此,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国际化布局等战略发展规划,基于公司在2025年度已实施完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并办理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注销事宜,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已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并实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稳步提升经营效益与盈利质量,统筹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未来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批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白晶女士,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女士,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梁卫丽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白晶、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白晶、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36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等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且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标准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各自履行的职责和年终考评情况综合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按年度或半年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履职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评价等综合评估确定。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项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发放。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如有)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为保障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情况

此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问答、通知及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住宅、车位、商铺、办公用房等(以下简称“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35,242.87万元;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12,943.65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统称“本次债务重组”)。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35,24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5%;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12,943.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将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重组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部分下游客户基本信息如下:

(一)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注册资本:1405421.831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置换,住宅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酒店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金融信息服务(不含金融业务),绿化工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服务,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绿地集团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系统中的多元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截至2025年9月30日,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5.88%,第二大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82%,第三大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5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资产总额109,990,811.68万元,负债总额98,070,621.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402,153.4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4,063,973.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5,200.88万元。

(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份”)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法定代表人:黄力平

注册资本:1099521.021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经发审证字第113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18%,为第一大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万科股份资产总额102,062,283.15 万元,负债总额78,476,277.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690,522.4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343,276.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55,647.05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人均系公司建筑建材业务的客户及其关联人,所有的债务重组人均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公司及公司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一)债务重组概要

因部分下游客户无法以现金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公司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住宅、车位、商铺、办公用房等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35,242.87万元;此外,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12,943.65万元。

(二)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有以下几种方式:取得相关抵债资产过户等有效凭证;出售部分尚未过户给公司的下游客户抵债资产所得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出售金额系根据抵债资产所在地理位置的市场行情公允价格来合理确定;与相关债务人签订折让协议对部分债务给予折让。

(三)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方式为:公司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抵出金额系根据抵债资产所在地理位置、市场行情等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抵债资产的评估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部分抵债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评正信评报字[2026]134号、中评正信评报字[2026]135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本次债务重组中部分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取得抵债资产后将尽快进行资产处置,以确保资金及时回笼。本次与重组交易方的债务重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处置上述抵债资产时,公司将保证相关交易的公平性。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绿地集团抵房协议(北京密云绿地朗山抵债资产)

1、协议主体

甲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德爱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绿地集团北京京玮置业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本协议涉及购买整体房源总价人民币299,072,030.00元。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完成用于本次抵房的甲方下属各关联项目公司应付未付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工程款、材料款,以工抵方式支付丙方购房款人民币239,257,545.00元。

3、网签及交付事宜:该房源目前已具备网签条件。乙方更名完成或放弃更名权利后,乙方书面向丙方提出网签和开具首付款发票的申请,丙方应在一周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网签和开具发票的服务。本协议房源为毛坯交付,乙方支付对应房源全款并完成网签后,丙方应乙方要求予以交付该房源,具体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4、协议生效:本协议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前述协议所涉抵债资产中,涉及本次债务重组已完成过户的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80,949,504.96元。

(二)与绿地集团抵房协议(哈尔滨哈西绿地中央广场抵债资产)

1、协议主体

甲方:绿地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本协议涉及购买整体房源总价人民币71,838,815元。分两期付款,乙方可以通过乙方账户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账户或乙方及乙方关联方作为实际承包人与甲方所属绿地集团东北事业部各项目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具备付款条件的应付未付款支付给乙方后,向甲方支付上述购买房源价款,上述账户的付款行为均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购房款。

3、网签及交付事宜:乙方按照协议约定书面向甲方提出网签和开具首付款发票的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网签和开具发票的服务。本协议房源为毛坯交付,乙方支付对应房源全款后甲方予以交付该房源。

4、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前述协议所涉抵债资产中,涉及本次债务重组已完成过户的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7,456,054.26元。

(三)四方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虹硕实业有限公司

丁方:杭州富鸿控股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丁方同意将对甲方享有的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债权转让给丙方,甲方将退还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债务转移给乙方,即乙方应向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乙方、丙方对此知悉、确认并同意。关于丙方应支付乙方的工程管理费共计3234.0424万元,乙方、丙方同意:乙方应向丙方退还的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和丙方应支付乙方工程管理费中的1000万元相互抵消,剩余的2234.0424万元工程管理费与乙方应付丙方的3套房屋的购房款冲抵。

3、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21,795,889.93元。

(四)与大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抵房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上海普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1-3:大华集团(苏州)置业有限公司等业务合同付款方

丁方1-15:杭州大华新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业务合同项目建设单位

2、债务重组金额:乙丙双方之间存在相关业务合同,且该等业务合同项下丙方对乙方负有应付款,乙方自愿购买本协议项下甲方开发项目商品房和/或车位,并自愿以乙方与丙方业务合同项下应收合约款等额冲抵乙方应付甲方的购房款。前述商品房购房款合计为11,053,974.00元人民币。鉴于丁方为业务合同项下项目的建设单位,与丙方就业务合同项下项目施工总承包事宜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丙方申请由丁方将总包合同项下等额于上述确认抵付的合约款金额直接支付至甲方,用于等额冲抵乙方应付甲方的购房款。

3、网签及交付事宜: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按甲方更名流程及要求申请办理更名。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协议项下商品房的销售合同。

4、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0,304,810.35元。

(五)与万科股份下属公司抵房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市万亚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万科股份相关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甲、乙、丙三方确认,就乙方施工的丙方开发的相应项目,乙方与丙方签订相应的施工合同,目前丙方尚欠乙方部分工程款未付,双方同意就未付工程款等额抵偿标的房产的购房款。丙方委托甲方以标的房产抵偿丙方欠乙方相应项目的工程款,甲方愿意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时乙方同意丙方委托甲方以房抵债并愿意接受用于抵债的房屋。标的房产总价为人民币23,392,950元(含税)。

3、网签及交付事宜:在本协议签订且乙方通过工程款抵偿完人民币23,392,950元的房屋总价后,甲方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办理网签、备案等手续。

4、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7,647,356.23元。

(六)除前述列示的债务重组协议外,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作为债权人取得部分下游客户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20,427.51万元;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12,943.65万元。公司在实施债务重组时,根据相关资产建设状况及债务重组交易对方的实际情况,分别与交易有关各方签署相关债务重组协议、房产认购书或相关商品房预售合同。

五、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公司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债务重组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债务重组,通过资产抵债、债务减免的方式实现债权清收,提升资金周转及运营效率,实现资产安全,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实施债务重组符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3、抵债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及下属子公司为盘活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非生产资料,提高公司资产运营产销率,优化资产结构,拟出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的部分下游客户抵债资产,交易标的资产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和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的住宅(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二)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103.94万元,交易完成后,自公司2025年12月9日披露《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后累计产生的资产处置损失预计为5,592.65万元,将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分别与交易对方签署《出售协议书》《商品房转让合同》。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安排完成后续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税务清缴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沈一铭,住所地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为自然人骆庆英,住所地为四川省金堂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本次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和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的住宅,标的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交易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基于目前公司盘活闲置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产销率、优化资产结构的核心目标,结合公司战略及目前房地产市场趋势等综合因素,公司获取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并考虑及时出售,因此形成本次出售资产交易。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依据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评正信评报字[2026]16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4月5日,评估方法为市场法。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标的资产不含税评估价值为1,858,100.00元,成都市金堂县标的资产不含税评估价值为1,377,100.00元。

2、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参考资产所处位置,近期同区域、同类型资产市场价格、市场交易活跃度等因素,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考量,盘活闲置固定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产销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均系公司作为债权人取得的下游客户抵债资产。标的资产抵入时为一手房交易,取得价格系以住建委房屋备案价格为定价依据,符合法律规定及市场惯例。标的资产抵入时房地产行业景气度相对较高,住宅市场仍具备一定市场流动性,近两年房地产市场交易远不及预期,住宅市场价值大幅回落且交易活跃度显著降低,整体流动性偏弱。本次出售资产系基于公司战略调整,核心目的在于处置非生产资料、盘活闲置固定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产销率、优化资产结构,考虑到当前该类资产市场需求较小,市场流动性较弱,继续持有可能导致资产进一步减值,公司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整体趋势、标的资产所在区域价格行情及交易状况,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因此产生一定折损,符合当前市场环境下资产处置的客观情况与惯例。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标的资产

1、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沈一铭

2、标的资产

无锡市锡山区美溪蓝庭1套住宅

3、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50,000元。

4、付款及过户安排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首笔房款及尾款,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签署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照甲方或者相关方的要求按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标的资产

1、协议主体

甲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骆庆英

2、标的资产

成都市金堂县文汇路517号金地格林云上(格林雅苑)小区4套住宅

3、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84,000元。

4、付款及过户安排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应积极按照甲方要求和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至不动产中心完成过户手续,在过户相关文件签署完成当日乙方支付对应房源尾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5、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闲置固定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产销率、优化资产结构,考虑到当前该类资产市场需求较小,市场流动性较弱,及时处置可避免资产进一步减值,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103.94万元,交易完成后,自公司2025年12月9日披露《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后累计产生的资产处置损失预计为5,592.65万元,将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交流;

三、会议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四、出席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人员

公司总裁杨浩成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独立董事易冬女士。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下转1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