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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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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562.69万元,同比下降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7.14万元,同比增加1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41.00万元,同比增加19.80%。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得益于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板块的营收和利润双增加表现带动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同比减少,公司经营质量明显提升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股本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且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220.0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216.5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68.4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40.48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减值损失6,264.52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264.52万元。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议案经全体委员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1-3月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云超)》、《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琴)》、《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勃兴)》、《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启超、沈耀亮、陈贤伟、宋岱瀛、曾艳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5月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须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邮件等方式登记(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为股权登记日为在册股东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吴真

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4、联系电话:0757-82560399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的经营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集成”)、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建科”)、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设计院”)。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9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37,393.69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中的控股子公司天安集成、天汇建科、南方设计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最终结果以实际签约为准。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预计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综合授信、担保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下同),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9亿元(含已实施的担保)。具体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07239570XG

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20号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48,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3年7月12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天安100%股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安徽天安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二)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4WWBA39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87号自编1-8座之一(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0年6月28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安高分子100%股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天安高分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三)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XNGT9D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三友南路17号泛家居电商创意园内自编4号楼223室(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6月29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安集成56.5%股权

8、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装饰材料、家具、软装材料的批发、零售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服务;家具设计及安装服务;仓储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天安集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四)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617586216L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小雾岗南园林陶瓷厂内11号(自编4号楼241室)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万元

6、成立时间:1995年09月29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石湾鹰牌66%股权

8、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石湾鹰牌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五)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5RR4J2C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湾小雾岗园林陶瓷厂内11号(自编4号楼209室)(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汇建科40%股权、拥有天汇建科51%表决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制造;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销售代理;电线、电缆经营;家具销售;门窗销售;软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天汇建科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77939396X2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东方路669号

4、法定代表人:冷娟

5、注册资本:2,810万元

6、成立时间:2005年09月08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瑞欣装材100%股权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装饰板、胶带纸、PVC封边条、防火板、PP膜、无指纹膜,外墙膜;批发零售:五金配件、竹木制品、家具、纸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瑞欣装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七)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193548290J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309-315室

4、法定代表人:邓冠球

5、注册资本:310万元

6、成立时间:1994年12月21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方设计院51%股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防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保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南方设计院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其中被担保人天安集成、天汇建科、南方设计院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04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58%,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1,4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8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3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离任独立董事1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津贴相关规定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668.67万元(税前),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6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确定依据

1、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的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2、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6.5万元(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其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规定

1、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与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71,386.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748,915.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04,857,68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650,320股后的股份数为301,207,3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144,8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40%。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