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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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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晗璐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传真:0574-88195811

电子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胡俊杰于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是本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2025年度项目合伙人,累计实际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未满5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胡俊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马洁林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赵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基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并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6年度聘请立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合计人民币65万元。整体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176.8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2025年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743.11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较高,主要涉及预付购房款1,120.00万元。因相关房地产建设方目前处于预重组状态,相应债权属于暂缓确认状态,款项回收风险较高,故对该部分预付购房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025年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24.14万元,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28.04万元,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37.63万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3.72万元。(注:此处计提跌价准备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7,176.8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176.84万元。上述相关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调整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调整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调整前:流量仪表、电子产品、测控系统、阀门、计算机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检测、咨询及技术服务;流量仪表及系统的安装、维护;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调整后:流量仪表、电子产品、测控系统、阀门、计算机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销售、检测、咨询及技术服务;流量仪表及系统的安装、维护;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国内道路货物运输;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将副总经理人数由4名减少至3名。

结合上述新增经营范围及调整副总经理人数的相关情况,公司拟修订《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就上述事宜,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转授权的其他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所涉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同时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文字表述规范要求对部分条款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调整不得改变条款实质含义,确保相关事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914,167.8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66,126,316.7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66,635,456.60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9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与国元证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远仪表”)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账号:405248292272;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账号:20030122000225532)对应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914,167.8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966,026.59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6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所有首发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所有首发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宁水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水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00%主要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均投入项目建设所致。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账号:405248292272)对应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注5:截至报告期末,关于“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兴远仪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账号:20030122000225532)对应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注6:“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期,主要因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单价持续下行,导致项目实际毛利水平低于前期预测,利润贡献未及预期。2026年,公司将在巩固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优化产品结构、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力,提升年度效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48,943.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0,320,539.72元。

经董事会决议,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9,961,9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5,500股,以198,156,43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9,446,930.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6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3,335,170.27元(含交易费用),加上公司此次拟派发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72,782,100.47元,合计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7.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共计15,166,116.4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4,613,046.6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8,776,732.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陈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现同意提名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乌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乌昕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同意补选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乌昕先生个人简历

乌昕先生,男,199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任宁波聚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尽调专员;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专员;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专员;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任公司销售副总监兼市场部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乌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3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2%。乌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女士为母子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乌昕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建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绍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思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还须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向股东说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基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并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拟定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较2025年减少5万元。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拟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主要包括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明确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年报后支付等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向股东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并提交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2026年度董事会董事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5-10万元/年(含税)董事津贴;董事长、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同时按照相应标准确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翔、马溯嵘、陈富光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还须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向股东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相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远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具体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借款额度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借款额度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乌昕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乌昕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同意补选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同意补选乌昕先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唐绍祥先生(主任委员)、乌昕先生、包建亚女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照公司现阶段实际治理情况,拟调整经营范围,增加“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相关业务;同时拟将副总经理人数由4名减少至3名。结合前述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和《公司章程》(2026年4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中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