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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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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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作为国内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领域的头部企业,公司深耕危化品水路运输赛道,持续为国内外大型化工企业提供专业化配套物流服务。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国际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气水上运输业务,承运品类涵盖二甲苯(含混合二甲苯)、纯苯、甲苯、邻二甲苯、丙烯腈、苯乙烯、甲醇、乙二醇、苯酚、浓硫酸、液碱、液氨等液体化学品,以及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棕榈油等主流油品,覆盖了市场上有运输需求的绝大部分液体化学品及油品种类。
经过二十余年危化品运输业务的深耕布局,公司已构建起“双轴联动、内外协同”的运输网络。公司在国内形成了以全国36个沿海主要港口、20余个长江及珠江港口为物流节点,以“武汉一一上海”长江航线为横轴,环渤海湾至海南沿海航线为纵轴的运输网络,覆盖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基地;随着国际危险品水路运输业务的稳健拓展,公司已形成以新加坡为枢纽,覆盖东北亚、东南亚、印度区域的运输网络,并成功开辟澳大利亚、中东等新兴航线,全球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截至2025年12月末,按照船舶登记证书记载的船舶类型口径统计,公司控制的内外贸船舶(含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控制的船舶运力,下同)共54艘,总运力42.49万载重吨。其中,内贸化学品船34艘,总运力21.62万载重吨;内贸成品油船13艘,总运力13.07万载重吨;内贸液化气船1艘,总运力4,626载重吨,载货量5,546.80立方米;外贸化学品船舶6艘,总运力7.34万载重吨。子公司另有在建船舶4艘,总运力3.95万载重吨。公司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灵活调整船舶在内外贸市场的运力布局,公司内外贸实际运营的船舶数量根据业务安排动态变化,以实现整体船队运营效率的最大化。截至报告期末,按照船舶运营区域统计,公司实际从事内贸化学品运输业务的船舶合计24艘,总运力14.99万载重吨;从事内贸成品油运输业务的船舶9艘,总运力8.64万载重吨;从事外贸运输业务的船舶合计6艘,总运力7.34万载重吨;内外贸兼营船舶15艘,总运力11.52万载重吨。2025年度,公司累计完成液货危险品运量1,002.20万吨。
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浙江石化、恒力石化、上海赛科、万华化学、盛虹炼化、扬子石化-巴斯夫等国内大型石化生产企业,与埃克森美孚、壳牌、道达尔、日本三菱、日本出光、沙特阿美、沙比克、GS加德士、泰国国家石油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等国际石化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凭借“安全、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持续获得客户高度认可。近年来,公司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以安全管理为核心竞争力,聚焦客户需求,凭借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在行业内积攒了良好口碑。
(2)内外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深入实施“大客户”战略,与国内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内贸水路运输业务COA合同履约占比稳定在70%-80%,为业务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平抑市场供需波动对运价的影响,公司动态预留20%-30%的灵活运力承接市场单航次现货委托,以提升公司整体船队的运营效益。同时,公司在维系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知名的优质化工企业客户,不断扩大客户群,通过争取COA合同、期租运营及接受航次委托等方式,为业务经营提供有利补充。2025年全年,公司内贸液体化学品水路运量达553.05万吨(含盛航浩源运量数据,下同),在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路运输领域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依托盛航浩源在成品油运输领域的规模化运力优势和客户服务能力,2025年度公司实现内贸油品水路运量233.97万吨,同比增长88.89%,公司在内贸成品油水路运输业务领域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力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持续深化在国际危险品水路运输业务领域的布局,致力于实现内外贸业务的“双擎驱动”,进一步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与抗风险能力。自2022年下半年启动国际危险品水路运输业务布局以来,公司充分发挥船舶运营、安全管理优势,通过购置、建造外贸化学品船舶,自有内贸船舶转外贸运营等方式,持续扩大在国际危险品运输业务中的运力投放。经过数年市场开拓与团队建设,公司已打造出一支集“商务、操作、船管”全流程于一体的专业外贸业务团队,运营效率与稳定性持续强化。凭借"安全、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公司相继获得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石化企业客户的COA合同。2025年全年,公司外贸液货危险品运量合计215.18万吨,公司在国际液体危险品运输市场中保持稳定的竞争力。
(3)公司船舶运力拓展情况
公司坚定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聚焦于化学品、成品油水路运输业务领域,通过新建船舶、购置市场存量船舶、股权收购等方式逐步扩大运力规模,深化客户合作关系并强化市场开拓,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以“退一进一”方式置换新建的6,200载重吨油化两用船(“盛航发现”轮)已于2025年8月下旬投入运营,公司投资新建的一艘外贸化学品船(13,710.24载重吨)“盛航财富”轮,已于2025年12月中旬投入运营,上述两艘船舶货舱均采用2205双相不锈钢材质,并应用“单舱单泵单管线”的设计,在确保卓越耐腐蚀性与结构强度的同时,大幅提升了货物适配性与操作灵活性,能够承运多种高端、高腐蚀性液体化学品货物,助力公司持续拓展高附加值的化学品运输业务。除上述建成交付的船舶外,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另有四艘在建船舶,分别为11,068.95DWT、11,446.14DWT、12,468.28DWT双相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舶,以及4,500DWT成品油船。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四艘船舶尚处于建造过程中,上述船舶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船龄和运力结构,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水平。
为深入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提升公司在华南市场的成品油、化学品运输综合服务能力。2025年12月,经公司决策,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自然人梁栋、赵勇、赖冬梅、翟仁龙合计持有的盛航浩源23,041,000股股份,占盛航浩源总股本的20.0357%,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盛航浩源113,122,380股股份,占盛航浩源总股本的98.367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收购已全部完成交割。
(4)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2025年,公司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安全运营保障稳步增强。公司始终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构建起"制度保障-过程管控-技术支撑-责任落实"四位一体的专业化运输管控体系和多维联动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保障船舶生产平稳有序。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DOC年度审核,完成“三标”体系以及能源管理体系再认证审核;先后完成壳牌(SHELL)、赛科(SECCO)及雪佛龙(CHEVRON)的TMSA审核,为公司内外贸业务拓展助力。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盛航浩源运营船舶合计接受SIRE检查83艘次,一次性通过率100%,CDI检查4艘次,一次性通过率100%。公司坚持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的内外部检查审核,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同时,针对安全管理的特点、难点、薄弱环节,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报告期内,公司“南炼7”“南炼18”“南炼006”三艘船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安全诚信船舶”称号。
(5)经营成果情况
报告期内,内贸危化品水路运输市场受石化行业景气度影响,部分化工产品价格波动、炼化企业装置检修、恶劣天气影响,叠加客户成本传导等因素,单船货运周转量和运价均有所下调;外贸液货危险品水路运输市场因国际市场供需变化、贸易活跃度、国际油价波动等多重因素,市场运价较2024年有所下调。在公司稳步推进运力扩张与客户结构优化,船舶总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的情况下,运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略有下滑。与此同时,公司在成本端亦承受一定压力。随着船舶运力规模的持续扩大,船舶运营管理成本(如燃油、修理费、船员薪酬等)有所增加。另外,由于2025年度公司合并范围较上年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存在船舶处置收益而本期未发生类似事项。上述综合因素对公司整体经营规模及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面对运输市场承压及运价下降等多重因素,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充分发挥在危化品细分运输市场中的专业化优势,通过持续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服务质量、稳固业务基础。同时,公司坚持市场导向,积极拓展国内外新客户资源,结合市场变化灵活调配内外贸运力,通过优化运力结构与航线布局,提升整体资源使用效率与业务韧性。公司还持续推进管理精细化,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加强与主管部门、码头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总结运营经验,不断优化应对机制,力争在复杂多变市场环境下保持公司船队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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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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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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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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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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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3日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盛航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5〕0035号),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盛航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可转债信用等级均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控制权变更
2024年11月22日及2024年12月1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桃元拟分两期向万达控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544,818股,同时自第一期标的股份在中证登过户登记完成第二笔股权受让款支付完毕之日,李桃元将其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后剩余持有的36,933,97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表决权委托期间后续新增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不可变更、无条件、唯一、排他、无偿的全权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4年。通过上述安排,万达控股集团将控制公司股份49,245,300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6.56%。万达控股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尚吉永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4年12月26日,第一期标的股份12,311,325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万达控股集团已于2025年1月15日向李桃元先生完成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第二笔股权受让款。因此,李桃元对万达控股集团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已于2025年1月15日正式生效,万达控股集团持有公司26.56%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于该日由李桃元先生变更为万达控股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该日由李桃元先生变更为尚吉永先生。
根据李桃元先生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第二期股份转让的约定,2025年2月24日,李桃元、顾德林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及顾德林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李桃元、顾德林向万达控股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9,403,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025年4月3日,第二期标的股份9,403,493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上述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万达控股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14,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5%,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26.65%。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26日、2025年4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6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7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81)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83)、《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出售安德福能源科技股权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决定出售联营企业安德福能源科技48.55%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8,414.47万元,受让方分别为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晏”)、杭州玥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阳供应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进展公告》(2025-063)。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8,003,5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561,960股,即为185,441,5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61%。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6〕007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23,530.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4,102,678.77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20,410.61元,减去分配2024年度股利22,252,941.12元(含税),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5,652,857.86元。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186,214.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9,798,778.56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20,410.61元,减去分配2024年度股利22,252,941.12元(含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3,911,641.06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3,911,641.06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下转32版)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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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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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晏振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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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晏振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