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8,003,5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561,960股,即为185,441,5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6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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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7,816,236.1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9,964,785.98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49.06%。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7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7,4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56.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43.68万元。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0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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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金额356,631,946.45元,以及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360,104,846.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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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58,088.23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8,7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1,458,088.2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为非生产性项目,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的实现,将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强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系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187.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240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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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金额为0元。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9,010.82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2第三款的规定,鉴于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低于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低于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低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净额的1%,且均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因此,该事项无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方式存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因此,本报告期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8)。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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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为新建一艘6,2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用以置换 “凯瑞1”轮船舶,置换后船舶于2025年8月下旬投入运营,由于运营时间较短,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李广红、孙增武、谢秀娟以及独立董事陈华、薛文成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薛文成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广红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陈华、薛文成、沈义(已离任)、刘畅(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8,003,5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561,960股,即为185,441,5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6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年经营成果、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3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融资效率,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拟为盛航浩源申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票据贴现、保理、押汇、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上年度存续担保余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盛航浩源目前经营稳定,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本次对盛航浩源提供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交易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李桃元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讨论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安全目标达成情况,以及被考核对象职责履行评价等考核维度,按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中规定的评分规则,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
同时,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6年度总体经营目标,为促进业绩增长,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不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水平,确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讨论,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为提升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助力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资本市场价值,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陈华先生、薛文成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独立董事乔久华、陈华、薛文成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告内容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3号);
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2号);
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控股子公司。为提高盛航浩源融资效率,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拟为盛航浩源申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票据贴现、保理、押汇、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上年度存续担保余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含截至目前的担保余额15,822.98万元。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向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3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3、最新信用等级情况:信用等级良好,无贷款逾期的情况。
4、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示信息查询,盛航浩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预计的总额度中,含上年度存续的担保余额,存续担保余额公司已按照实际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6年度拟新增的担保,截至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盛航浩源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盛航浩源由公司实际控制并主导经营管理,且盛航浩源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对盛航浩源提供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盛航浩源正常、持续经营,具备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盛航浩源目前经营稳定,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本次对盛航浩源提供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交易事项。
五、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15,82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出售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科技”)48.55%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8,414.47万元,受让方分别为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晏”)、杭州玥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阳供应链”)。2025年8月1日,公司与上述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江苏天晏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3,242.92万元,分别收到玥加科技、业阳供应链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各3,792.89万元,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828.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进展公告》(2025-06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江苏天晏剩余股权转让价款7,585.77万元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全部付清,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未支付的金额按照含税年化5%的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受让方江苏天晏支付的全部剩余股权转让款7,585.77万元以及对应期间的利息合计241.04万元。公司本次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交易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讨论。鉴于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安全目标达成情况,以及被考核对象职责履行评价等考核维度,按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中规定的评分规则,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6年度总体经营目标,为促进业绩增长,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不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水平,确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管理岗位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职务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津贴。
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如涉及)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内部董事的薪酬结构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3、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5、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事务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2025年末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7)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2家,审计收费为8,338.18万元,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 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宏志
毕宏志先生,自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阳
张阳阳先生,自201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
应镇魁先生,自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完成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股东会审议上述第1项提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证券事务部)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证券事务部)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205;
2、投票简称为:盛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者不打视为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3:机构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者不打视为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