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互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续签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热电”)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审批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724808849
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4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华西热电为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吴协恩先生、董事金亚洪先生、财务总监吴雅清女士在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华西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华西热电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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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核查,华西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12月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为办理贷款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2、保证责任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华西热电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4,89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8%。
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