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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6-00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7,253,610.2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9,592,138.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25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2.4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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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6-005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关联董事潘卫国、卫小虎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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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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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嘉盛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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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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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嘉盛精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合作信誉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数控机床及机床配件、钣金件、铸件等原材料,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数控机床及装备部件产品在半导体领域精密加工的应用需求,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 价格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 存在。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6-006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高端精密模具机床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3,800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等,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 实施主体:浙江大卫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卫”)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盛智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一)本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研判所作出的决策,由于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与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卫,主要从事数控机床、机床功能部件和模具的制造和销售以及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和制造。浙江大卫计划用地面积约47亩,拟投资建设高端精密模具机床项目,用于年产450台套高端模具机床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国外高端机床的维修;应用型模具的实验加工、生产、销售;工艺研发、人才培养;模具机床的出口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社会效应,公司为将数控机床产业的优势与黄岩区优势产业相结合,从而提升黄岩模具产业的整体水平。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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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签署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该项目等。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办公地址:浙江省黄岩区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模创路南侧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拟投资建设高端精密模具机床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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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卫为唯一投资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建设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23,8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推进与政府部门投资协议书的签署工作,明确项目落地事宜;目前政府部门已出让土地位于浙江省黄岩市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模创路南侧,公司将配合开展建设前期准备,合力加快项目落地进程。目前项目各关键环节进展顺利,为后续产业化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台州黄岩被誉为“中国模具之乡”,拥有全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的塑料模具产业集群。黄岩模具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极致的产业链协同效率。目前黄岩模具在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高端日用品等细分赛道形成了专业化优势。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属切削类中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自动化生产线提供商。公司深耕精密模具行业多年,深刻理解模具加工对机床精度、刚性、稳定性的特殊要求。黄岩作为全国最大的塑料模具产业集群,是本公司在模具领域最大的目标市场之一。通过“本地化研发+本地化服务”的模式,公司可深度嵌入黄岩模具产业链,以高端机床赋能模具企业转型升级,同时以模具企业的工艺反馈反哺机床产品的迭代优化,形成“机床一模具”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大卫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及内容
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乙方拟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实施“高端精密模具机床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3,8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拟推荐地块位于黄岩区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模创路南侧区域,总面积约47亩,具体用地位置和面积以最终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项目建设期为在摘得土地后3个月内项目需开工建设,2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36个月内完成达产目标。乙方愿意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地块,用以建设项目,乙方不得将该宗土地作为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
(三)双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推动以公开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协调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土地挂牌手续,实行净地出让,并达到项目建设的基本配套标准。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约47亩。供地价格及方式按照黄岩区重点工业企业供地相关政策执行。
1.2供地后,甲方相关部门和乙方签订“标准地”履约协议,具体指标以本协议和签订“标准地”履约协议为准,并进行监督指导。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积极参加本项目用地的招拍挂,有义务提交相关手续材料,如乙方未参加招拍挂,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对乙方已进行的投入不做补偿。
2.2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亦不得采取变相开发、变相出售或者出租等方式实际改变该土地性质和用途。
2.3乙方在摘得土地后3个月内项目需开工建设,2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36个月内完成达产目标。项目地块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率等建设指标按相关标准和建设控制性详规执行。
2.4完成履约责任具体为:全面投资后亩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全面达产后亩均年产值7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5万元、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4%以上。其它未列目标亩均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等指标以“标准地”履约协议为准。
(四)违约责任
甲方对于协议约定中乙方的义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监管,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和“标准地”履约协议约定执行。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条款。因违约或无法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仅能部分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则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理由说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者因甲方和乙方以外的原因影响上述进度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期限可相应推延。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社会效应,公司为将数控机床产业的优势与黄岩区优势产业相结合,从而提升黄岩模具产业的整体水平。本次投资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且积极的影响。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现金流状况良好,具备支撑本项目顺利开展的财务基础。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在项目未来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推进进度、实际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该风险可能影响公司前期投入资金的回收及预期效益的实现。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研判所作出的决策,由于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与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