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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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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版)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5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845636

传真:0551-63845666

邮箱:IR@conver.com.cn

联系人:周文竹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2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3,150.7704万股,发行价格为24.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29.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公司已于2025年2月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大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其中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88782450900),已于2025年7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变更为“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301012801114546),已于2025年8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账号551903271110008)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账号8112301011501071921)已经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相应终止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44.72万元,其中: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1,903.02万元,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1.70万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23.35万元(不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43号)。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868.07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76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通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汇通控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汇通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6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审批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体回避表决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董事薪酬及方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注:吴照娟女士、李明友先生于2025年4月上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上金额仅包含2025年5-12月的薪酬。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以上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