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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均用于现有主营业务,公司目前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具体如下:
1. 人员方面
公司长期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及服务,培养了具有丰富生产经验的一线员工队伍和精湛工艺的工程技术队伍;同时,公司重视年轻化专业化人才引进,并大力推动定期轮岗等方式培养多技能人才,持续不断为制造部门补充新鲜血液,为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的研发创新、新产品领域的培育开发提供人才保障。
2. 技术方面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产品品类较为齐全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公司在所处细分行业内,具有长期的工艺技术积淀、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时响应交付能力等。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突出,创新成果与技术水平获得行业及权威机构广泛认可,荣获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彰显了在表面工程领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与产业贡献度。在核心工艺方面,公司与安徽工业大学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主导参与车用非金属材料电镀国际标准制定并正式发布,不仅为全球汽车装饰性涂层领域建立了统一的质量规范,更有力推动了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细分技术领域的行业话语权与引领地位。同时,公司试验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并获得国家级实验室认可,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及国际先进水平,为技术迭代、产品验证与质量管控提供了坚实支撑。
3. 市场方面
从市场层面来看,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下游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动汽车出口、智能网联汽车等核心领域加速发展,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从客户层面来看,公司长期深耕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已进入国内多个汽车品牌的一级供应商配套体系,公司与奇瑞汽车、比亚迪汽车、江淮汽车、长城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大众汽车(安徽)等知名车企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同时成功取得东风日产、上汽集团、广汽集团等头部主机厂的项目定点。因此,下游汽车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与客户建立的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持续获取长期、稳定的订单提供了保障,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扎实的市场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布局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全面带动业务发展。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为了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相关制度进行明确规定。为保证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芜湖金美年产9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有助于公司扩大产能,增强核心客户保供能力,降低成本,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努力调配各方面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达产,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持续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公司管控效能;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本公司/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1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情况、经营发展目标、公司现金流量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所处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平衡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
(六)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负债率高于70%;(3)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4)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征询审计委员会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四)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规划的生效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9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3,150.7704万股,发行价格为24.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29.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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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6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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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3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将募投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25,217.51万元调整至20,217.51万元,调减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将“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8,000.00万元调整至5,800.00万元,调减的2,2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涉及变更金额:7,20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预计2028年4月产生收益;“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2028年4月产生收益。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0.77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募集资金于2025年2月27日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拟将募投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由25,217.51万元调整至20,217.51万元,调减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将“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8,000.00万元调整至5,800.00万元,调减的2,2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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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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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括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大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2]:包括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2号、辽宁省大连保税区。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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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拟投入的设备采购、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暂时尚未使用,通过调剂部分未使用资金支援更为迫切的项目建设,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权衡各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对投资节奏所做的必要调整。为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保障对客户的供应能力,新项目“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
本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将购置先进智能化生产及辅助设备,对企业现有生产线进行系统性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聚焦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的高效化、精准化、标准化生产。通过引入适配产业发展的智能化设备,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生产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全面提高工厂整体智能化水平,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提高生产效能,增强核心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依托合肥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优势、完善的配套设施及便捷的交通条件,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开展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新工艺,对现有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重点聚焦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的智能化、精密化生产,通过设备更新与工艺优化,全面提升产线智能化水平。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实现节能降耗、减少次品率、增产提效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助力公司更好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配套体系。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聚焦驾乘体验升级与新能源汽车专属需求,两大赛道均处于高增长周期。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升级,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既能满足主机厂的定制需求,又能通过成本优化提升竞争力,新项目依托安徽省汽车产业配套优势,深度绑定下游整车企业。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壁垒与产能优势,通过降本增效、产品升级,提升对主机厂的配套能力。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下游客户扩产或公司客户拓展不达预期、技术迭代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新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五、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暂时尚未使用,通过调剂部分未使用资金支援更为迫切的项目建设,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权衡各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对投资节奏所做的必要调整。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相符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3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9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8,444,460.97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387,161.57元(合并报表)。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3,8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804,832.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65%。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7,804,832.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6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3,892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61,747,893 股(四舍五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777,89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上市,上市首个会计年度为2025年,因此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发展计划、自身经营模式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9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2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王保先生、陈方明先生、张丽女士、丁绍成先生、周文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戴欣苗女士、张圣亮先生、颜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戴欣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戴欣苗女士、张圣亮先生、颜苏先生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1名职工董事,与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9人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王保先生:男,1965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合肥市化工轻工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7年10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安徽省徽商集团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徽商时代汽车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6年3月,担任汇通经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3月,担任汇通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汇通控股董事长。
陈王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6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方明先生:男,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1年12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服役;2004年2月至2006年3月在汇通经贸任工厂厂长;2006年3月至2013年3月任汇通有限经理;2013年4月至今担任海川部件执行董事;现任汇众物流执行董事、汇通控股董事。
陈方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6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与实际控制人陈王保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丽女士:女,197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2年5月在东莞长安元钿电子厂担任品管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在才众电脑(深圳)有限公司担任SQE主管;2004年1月至2007年5月在东莞长安乌沙联基电业制品厂担任品管部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0月在东莞长安霄边龙明电子厂担任品管部经理;2009年10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品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汇通控股董事、总经理
张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丁绍成先生:男,198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安徽新华学院团委指导老师、辅导员;2006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品质部经理、部长,采购部部长、采购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汇通控股董事、副总经理。
丁绍成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实际控制人外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周文竹女士:女,199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5年10月至2021年3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21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文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欣苗女士:女,196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至2023年2月在上海财经大学任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在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汇通控股独立董事。
戴欣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圣亮先生:男,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至1990年9月、及1994年7月至1999年7月在河南师范大学先后担任辅导员、副教授;1999年7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担任副教授;2023年4月至今担任汇通控股独立董事。
张圣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颜苏先生:男,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5月至2010年6月在上海华益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担任律师;2018年7月至今在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1年8月至今在北京工商大学,现任系主任;2020年11月至今在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汇通控股独立董事。
颜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劲勇,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伯特利、三联锻造、欧普康视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宗志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百甲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慧慧,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英集芯、大地熊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相关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允、完整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1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
《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部分治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
本次制定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王保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欣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圣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苏)》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张圣亮、戴欣苗、颜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欣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圣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苏)》。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张圣亮、戴欣苗、颜苏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越南、马来西亚投资设立下属公司的议案》
同意《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越南、马来西亚投资设立下属公司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越南、马来西亚投资设立下属公司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3,8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804,832.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6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3,892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61,747,893 股(四舍五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777,89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王保、陈方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拟为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九)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并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丽、王巧生、丁绍成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同意陈王保先生、陈方明先生、张丽女士、丁绍成先生、周文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王保、陈方明、张丽、丁绍成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相关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认为相关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下转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