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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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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409 公司简称:汇通控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3,8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804,832.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6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3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3,892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61,747,893股(四舍五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777,89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国家持续延续并强化汽车产业扶持力度,全年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以旧换新及流通消费改革等领域出台一系列精准举措,构建了覆盖技术研发、市场扩容、循环利用的全链条政策支撑体系,同时针对行业“内卷”乱象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国际化高质量转型,全年行业整体呈现“稳增长、促转型、强规范、拓全球”的良好发展态势,多项核心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具体来看,全年汽车行业亮点纷呈,新能源汽车持续领跑、自主品牌强势崛起、出口规模再攀高峰,行业发展韧性与活力充分彰显,同时监管规范持续发力,推动行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稳步迈进。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且连续三年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表现尤为亮眼,成为拉动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全年产销量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达到50.8%,全年市场渗透率均值达47.9%,标志着中国汽车产业在电动化转型道路上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正式进入全面电动化发展新阶段。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并选择新能源汽车,叠加政策扶持与基础设施完善,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快速扩张。

在国内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自主品牌汽车竞争力持续跃升,正式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25年全年,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达2093.6万辆,市场占有率达69.5%,较上年同期显著提升,彻底扭转此前合资品牌主导市场的格局。这一成绩的背后,是自主品牌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全面突破,不再局限于低端市场,而是成功突围中高端领域,打破了合资与豪华品牌对高价值市场的长期垄断,实现了从“跟随者”向“引领者”的转变,成为推动中国汽车市场增长的核心引擎。

从全球视野看,中国汽车产业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全球化布局步伐不断加快。2025年全年汽车出口总量达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较2024年实现跨越式增长,展现出强劲的出口韧性。出口增长的核心动力来自新能源汽车,全年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同比激增103.7%。依托不断提升的品质与技术实力,中国汽车正以“新能源”为突破口,在海外市场打破传统格局,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的亮丽名片,为产业全球化发展开辟了新赛道,也为全球汽车产业绿色转型贡献了中国力量。

政策与监管层面,2025年全年呈现“扶持与规范并举”的态势。上半年,国家延续强化扶持政策,推动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下半年,行业整治“内卷”行动全面落地,监管部门高频出手,全年出台超十次精准监管政策,规范行业竞争秩序,遏制无序价格战,切实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2025年中国汽车行业在政策扶持、市场驱动、技术创新与监管规范的多重作用下,实现了产销量、出口量、新能源渗透率等多项指标的历史性突破,产业转型成效显著,自主品牌竞争力持续增强,全球化布局迈出坚实步伐。尽管全年行业仍面临市场环境复杂严峻、竞争激烈、整体盈利水平承压等挑战,但稳定的政策实施、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有效支撑了行业健康平稳运行,为2026年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业务

公司长期扎根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并较早实现新能源汽车布局,专业从事汽车造型部件和汽车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汽车车轮总成分装业务。

1. 造型部件产品

汽车造型部件作为体现汽车颜值、时尚性的重要产品,一直以来受到主机厂的高度重视,也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参考。公司深度参与主机厂的造型部件前期开发,造型部件品类不断丰富。公司造型部件产品主要为格栅、保险杠、车身护板、激光雷达盖板、扰流板等。

2. 汽车声学产品

汽车声学产品主要包括顶棚、地毯、隔音隔热垫、轮罩、声学包、行李箱盖板及储物盒等。作为汽车功能性的软内饰产品,汽车声学产品要求具备优越的声学性能,通过隔音吸音材料的使用和产品结构的改良设计,有效减少汽车外部噪音和驾乘舱空间内因震动造成的高低频噪声,从而有效提升驾乘的舒适性。

3. 车轮总成分装业务

车轮总成分装业务是按照主机厂的要求,将轮胎、轮毂、胎压传感器等进行组装,通过对轮胎平衡性、胎压等模块的检测和调试,提升车轮的静平衡、动平衡和偶力测量,从而有效控制整车噪音和颠簸,并提升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车轮总成分装业务属于制造服务业,与主机厂合作紧密,合同期限长,业务稳定性和客户黏性高。

(二)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和生产设备采购。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公司全部采购活动,根据销售订单、生产计划、产品工艺消耗定额、库存情况、供应商交货周期等制定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内容符合规定的要求。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订单的执行”、“来料报验及入库”三个环节。

在制定采购计划阶段,针对公司已经实现量产的产品,由计划物流部根据客户订单拟定月度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计划物流部下发的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针对公司需要定制开发的新产品,技术中心根据开发阶段原材料及辅材的需求拟订采购申请报告,由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技术中心下发采购申请单给采购部执行,采购部跟踪供应商直至货物交付。

在采购计划执行及来料验收入库阶段,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遴选、询价、议价,根据汽车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供方控制程序》,并根据采购计划向选定的合格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来料或外协产品交付后,仓库清点采购数量、质量管理部对原材料质检合格后方可入库,财务部审核付款申请并支付款项。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并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实施定期审核。对于新供应商的开发核准,公司针对技术能力、质量保证及价格比较等综合考评。对于已进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公司按月组织实施供应商绩效评价,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及价格、交付周期、快速反应和服务等进行打分。

2.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生产流程主要包括“生产前置程序”、“生产过程”和“产品交付”三个环节。公司产品具有非标准、定制化的特征,均对应了客户整车车型,因此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区分定制化程度以及是否需要模具工装开发,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

针对公司需要定制并开发模具的新产品,由相关部门成立项目小组,并制定生产控制计划及作业指导类文件,明确各工序的操作指导书等全套工艺文件、检验和试验要求等指导生产和检验的资料;产品开发及试制完成,通过PPAP认证并达到量产条件后,针对公司已经实现量产的产品,与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合同并确定总体生产计划,并在每月由计划物流部根据客户订单的实际要求形成具体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和产品交付阶段,计划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向各生产车间分配生产任务,各车间确保相关生产人员具备相关岗位的胜任能力、相关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符合生产要求。质量管理部每月对生产现场的工艺执行情况进行工序检查,并加以记录。产品生产完成后由质量管理部检测合格,确认达到交付条件后包装入库。

3. 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了营销中心,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单元BU,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销售计划,以及持续开发与维护客户,签订与执行销售合同等工作。公司的销售流程包括“客户开发管理”、“销售定价及合同签订”、“产品销售及售后阶段”三个环节。

在客户开发管理阶段,公司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以营销中心为客户开发的核心部门。营销中心通过参与客户的招标会议等方式获取业务机会,通过与现有客户的业务交流和需求挖掘达成持续性合作意向。

在销售定价及合同签订阶段,公司按照行业惯例,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并参考产品对应车型的市场定位、对应车型销售价格等综合因素确定产品价格。

在产品销售及售后阶段,公司营销中心持续与客户沟通,关注客户需求并及时反馈至公司技术中心,实现与各汽车主机厂同步进行产品设计开发。公司通过在各地设立办事处,形成覆盖客户的服务网络,根据客户订单下达情况,将产成品及时发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中转库。营销中心与运营中心共同负责产品售后相关事宜,将客户反馈及时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技术中心作为独立的研发部门,下设造型部件工程技术部、声学工程技术部、芜湖创新研究院、产品设计部、工艺工程部、汽车电子工程部和实验中心七个部门,实行同步开发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同步开发模式下,公司协同客户进行开发并组织研发人员参与产品设计和生产方案设计,由客户认可后,经过开模、试模、试制等流程,最终确保开发成果和产品满足客户的需要。自主研发模式下,公司结合市场发展方向、客户潜在需求,形成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突破重点和发展方向,同时,对工艺技术进行不断创新、优化,为客户提供最佳的产品实现方案,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性能,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产品品类齐全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在细分行业内具备稳固的市场地位与突出的综合竞争优势。凭借长期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积累的深厚工艺技术积淀、成熟的同步开发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高效及时的交付响应能力,公司已成功进入多家主流整车企业的核心配套体系,客户资源优质且结构多元,覆盖奇瑞汽车、比亚迪汽车、江淮汽车、蔚来汽车、长城汽车、大众汽车(安徽)、东风日产、上汽集团、广汽集团等国内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客户覆盖面广、合作稳定性强,在行业内具备显著的配套优势与市场影响力。

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突出,创新成果与技术水平获得行业及权威机构广泛认可,荣获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彰显了在表面工程领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与产业贡献度。在核心工艺方面,公司与安徽工业大学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主导参与车用非金属材料电镀国际标准制定并正式发布,不仅为全球汽车装饰性涂层领域建立了统一的质量规范,更有力推动了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细分技术领域的行业话语权与引领地位。同时,公司试验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并获得国家级实验室认可,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及国际先进水平,为技术迭代、产品验证与质量管控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质量管控与管理创新方面,公司持续深耕精细化运营,子公司芜湖金美 QC 小组荣获第六届安徽省质量创新技能大赛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公司在质量管理、工艺改进及技能创新方面的过硬实力与扎实功底。

整体而言,公司凭借规模化经营优势、核心技术壁垒、权威资质认证及头部车企广泛认可,已成为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实力突出、行业影响力显著的重要骨干企业,市场地位稳固且持续提升。

(四)业绩驱动因素

国内汽车市场稳步增长,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自主品牌车企销量与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为零部件行业带来广阔增量空间。随着汽车供应链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凭借优质客户资源充分受益于下游行业增长,整体外部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较大、品类齐全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凭借长期积淀的技术实力、同步开发能力以及严格完备的质量管控体系,与多家主流自主品牌及合资车企建立深度合作关系,营收规模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受行业竞争加剧、整车降价压力向供应链传导,以及部分生产基地仍处于产能爬坡期、固定成本相对较高等内外因素综合影响,业绩变动与行业整体发展态势相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1,987.25万元,同比增长38.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2,210.71万元,同比增长100.58%;资产负债率为27.95%,财务风险处于低位。

2025年,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123,508.02万元,同比增长15.52%;净利润14,827.24万元,同比下降9.3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5,195.15万元,占本期净利润比例达102.4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

机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拟为芜湖金美和安庆金美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若资产负债率变动为70%以上,可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二)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能够减轻子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在70,000.00万元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的担保对象、发生时间、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事宜,并授权担保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8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77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18元,共计募集资金76,185.63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29.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大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2号、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基于当时公司发展趋势前瞻判断、在公司经营内外部特定环境下做出的决策。随着配套客户对相关业务的调整,公司合肥地区现有车轮分装产能已满足合肥地区主机厂订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尚未使用的1,900万元用于“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1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由28,717.51万元调整至25,217.51万元,调减的3,5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同时,同意将“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44.72万元,其中: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1,903.02万元,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1.70万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623.35万元(不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43号)。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868.07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原因系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尚未达产。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0.0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0,584.9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45.07%。

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围绕公司主业及未来发展战略,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继续合理高效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工作,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进展。

特此公告。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但是根据合同约定,部分工程、设备款未到合同约定支付时间,公司有部分尾款尚未支付。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效益,安全合理地运用资金,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经公司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将“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已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做出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5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王保、陈方明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维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预计交易额度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关联业务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数额符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预算。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7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14.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75098810XK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

成立时间:2003-07-04

法定代表人:陈王保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橡胶轮胎销售、配送、代理及咨询服务;股权投资(除专项);房屋租赁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合肥汇众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62771645T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

成立时间:2004-06-03

法定代表人:陈方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配送、仓储(除危险品)服务、货物装卸;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劳务咨询。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方明控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王保参股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房租租赁和代收代付能源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租赁不动产交易,租赁价格严格参考了周边厂区的市场租赁价格,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代收代付能源费不收取溢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并发表明确意见,本事项尚待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相符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通控股”)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和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于202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或于2027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时间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 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 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41.69元/股,即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4月16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 本测算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且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 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26,03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股份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38.7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4.98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增长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 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步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但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因此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同日公告的《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公司长期扎根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并较早实现新能源汽车布局,专业从事汽车造型部件和汽车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汽车车轮总成分装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芜湖金美年产9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项目实施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对汽车出口、智能网联汽车等优质赛道的覆盖能力,优质赛道代表着行业发展的方向和更大的市场潜力,可以为公司提供持续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智能网联汽车等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的极致要求将推动公司加大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的研发投入,进而使公司进一步完善研发创新机制,继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紧跟行业潮流;此外,本次项目的建设也将扩大公司的规模,对核心客户的保供能力更上新台阶,有效降低产品成本,从而综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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