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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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光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学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均高效履职,其报酬情况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考核方案合理,薪酬水平适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以现有总股本241,89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对此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6年5月11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全权办理股东会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17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董事按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岗位职责等因素综合确定薪酬方案,不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为每年9万元人民币(税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等因素综合评定。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3、此次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追溯适用至2026年1月1日生效,后续薪酬方案在经股东会批准前可参照本年度薪酬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着力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更好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坚持以电极箔为核心的专业化发展道路,以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高端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战略,为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客户提供技术领先、品质稳定、品类丰富的电极箔产品和专业、高效、细致的服务。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紧抓下游AI服务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子等新兴市场机遇,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研发创新、数智化转型、资本运作等工作,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效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赋能发展
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未来,公司将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平台,持续深化产、学、研、用协同,突破关键工艺瓶颈,推动高端电极箔材料国产替代进程。
公司将坚持“技术+人才”双轮驱动,加快研发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面向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抢占新赛道、构建新优势,以创新赋能技术升级,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
三、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重要位置,坚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多年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累计分红达10.79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坚定意愿和稳健的财务能力。
未来,公司将延续稳健、可持续的分红政策,在兼顾发展战略与资本开支的前提下,确保分红水平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让投资者切实分享公司成长红利。通过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传递公司对盈利能力的信心和对股东价值的高度重视,构建长期、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凝聚坚实的资本力量。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价值传递的核心纽带,致力于构建多层次、高效率、全覆盖的沟通体系。一方面,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增强信息透明度与可读性,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战略布局、经营进展与风险管控;另一方面,公司也拓展沟通渠道与形式,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解读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策略会等方式做好与机构投资者的交流互动,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公开邮箱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回应投资者日常关注的问题。
2026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专业、真诚、开放的姿态,积极倾听投资者的声音,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多渠道回复投资者的关注,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五、完善公司治理,筑牢合规底线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理念,严格按照最新监管制度及规则要求,深入贯彻新《公司法》的改革精神,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修订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优化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保障。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跟踪落实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持续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建设,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
六、强化履职担当,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持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其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传达、宣贯工作,督促“关键少数”积极学习掌握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强化“关键少数”的职责意识和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3,943,106.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1,89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134,2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45,134,24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在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苏美丽、刘慧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 9:00-11:0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西站大道528号,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13-86726111,传真:0513-86572618。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6:00。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苏美丽
2、电话:0513-86726111
3、传真:0513-86572618
4、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西站大道528号
5、邮编:226361
6、电子邮箱:sml@haistar.com.cn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2.00亿元。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票据池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