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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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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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其他关联方。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五)湖北金凌精细农林阳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559718531X
法定代表人:廖汉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8日
注册地址:阳新县军垦农场山林大队
经营范围:蛋鸡饲养;禽蛋销售;农业种植;水产养殖;林木种植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有机肥生产、销售;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湖北金凌精细农林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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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黄石艾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销售及租赁业务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现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采购商品本着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考虑到节约运输费用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升产品质量;销售商品是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布局,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和经营风险;租赁业务是将闲置资产充分利用,盘活资产使其增值。
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25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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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国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结算业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紧密结合日常经营业务外币结算需求,选择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进行风险对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6年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占用银行授信。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币种。主要通过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进行。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国际业务为基础,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衍生品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将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关注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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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贝集团”)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0号)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8,000,000.00元。截至2022年8月9日止,本公司已收到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共计10,179,245.28元的出资款人民币577,820,754.72元,再扣除其他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4,339.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726,415.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8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0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2]第2-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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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交所主板)》(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铁山支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孙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石灰窑支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截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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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年产100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年产400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和年产660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前述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低于1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5日和2025年12月2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3.79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低于5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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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其中82.48万元系募集资金集团总户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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