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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2025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5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63.13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9.38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
[注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预计2028年完成整体竣工决算,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前)、203.79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后),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楞古投产前)、38.80亿元(楞古投产后))
[注3]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75个月(不含筹建期),目前尚在建设中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221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胜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其中现场到会9名,董事唐忠诚先生、曾志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4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2026年公司预算完成发电量71.08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7.7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00亿元。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川投能源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号)。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合并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1.01万元、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15.35万元;合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77.4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36.17万元,转销及核销以前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28万元。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提案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三)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报告》;
因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本提案已经公司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报告》;
会议确认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本提案已经公司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川投能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号)。
(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
本提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资产转让计划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2026年川投能源计划转让资产共5项,账面价值合计为991.87万元。
(二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制度〉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二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二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二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废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管理、申报和检查披露制度》。
(二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本提案已经公司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
(二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提案第一、五、六、八、十三、十七、十九、二十五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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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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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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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胜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胜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胜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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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定期向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汇报可持续发展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可持续发展工作执行情况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川投能源制定《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ESG工作管理手册》,明确全流程工作规范与实操准则,全面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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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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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重要性议题识别和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废弃物处理、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经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