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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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6-015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邢灿灿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6-017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566.1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质保金、尚待工程结算审计的款项等及利息、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8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5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9,806.7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40.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866.1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29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对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安排,上述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目前,上述第1、3项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第2项“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8月27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天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景区支行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7月21日,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进行了销户(账号:2210101021000895606)。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质保金等款项约4,954.18万元,以及尚待工程结算审计的款项(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支付金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部分款项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注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项目建设完毕后尚有部分合同价款、质保金以及尚待工程审计结算的款项等未予支付。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入,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至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鉴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质保金、尚待工程结算审计的款项等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566.1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质保金、尚待工程结算审计的款项等及利息、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合同价款、质保金、尚待工程结算审计的款项等,在满足付款条件下,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566.1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质保金、尚待工程审计结算的工程款等及利息、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6-019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黄嘉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黄嘉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黄嘉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黄嘉平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
刘敏先生具有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敏,男,198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投资发展中心战略研究部主办,本公司战略发展部主办,本公司投资一部项目执行经理,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6-012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派发。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480,928.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00,814,405.5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9,379,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785,940.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02,842,501.04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16%。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上述B股股利以美元派发,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