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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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年度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研讨与评估,编制评估报告,识别相关要求,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组织年度重大风险识别活动,加强对重大风险点的管控,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和业务流程管控,提升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效能。
七、深化ESG实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4年,公司初步建立内部ESG管理体系;2025年,公司首次披露了2024年度公司ESG报告。
2025年度,公司强化ESG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对ESG理念与知识的理解。2026年公司将不断完善ESG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评价与披露,围绕“绿色低碳”重点议题,将ESG元素纳入公司管理运营流程,展现企业使命、社会责任及投资价值等关键信息。同时,对公司文化、发展规划等进行研讨、提炼与落实,围绕员工、客户、社区、环保、碳排放以及乡村振兴、社会责任等进行系统规划与推进。
公司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公司经营可能受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方案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0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守言先生召集,于2026年4月3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守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人员到会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经立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及具体财务状况请参见公司年报中财务报告部分。
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情况,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制度。本制度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修订本制度,并同意将该制度修订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修订后的本制度全文将包含在公司股东会会议材料中,本制度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修订后的本制度全文将包含在公司股东会会议材料中,本制度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制度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制度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制度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制度。本制度涉及公司会计师选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修订本制度,并同意将该制度修订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修订后的本制度全文将包含在公司股东会会议材料中,本制度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制度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即将授权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现拟申请总额不超过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在上述额度内,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预计担保额度。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涵盖存量、新增以及存量的展期或续约,上述融资及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融资及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涉及非关联担保,除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岗级工资管理办法》《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规章制度作为薪酬发放依据。2026年度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考核发放。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董事陈志林先生、蔡可庆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全文将包含在公司股东会会议材料中,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作出年度述职。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本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本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本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立信所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董事邵守言先生、马克和先生、范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董事邵守言先生、马克和先生、范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制订2026年度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制订2026年度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接受了财政部检查组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的质量检查。检查组完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后,下发了《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收到处理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本公司现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婷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吴婷婷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陈嘉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总体安排,拟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范国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范国林先生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范国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范国林先生已按公司离职管理等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范国林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范国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范国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范国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三、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婷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其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嘉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1、吴婷婷女士,1986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 2019 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1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处、投资管理部、战略发展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201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陈嘉雨先生,198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2021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职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0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新材料”)、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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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即将授权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索普工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同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存单质押等。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涵盖存量、新增以及存量的展期或续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及担保余额在预计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额度,具体的融资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对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等事宜。
上述议案涉及担保为非关联担保,除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注:表中“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涵盖存量、新增以及存量的展期或续约。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上述调剂仅在被担保对象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互相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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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6月18日,索普新材料与包括10家银行及其分行在内的贷款银团签署22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期限共计8年,根据合同该贷款资金用于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增信方式为:
(1)公司与贷款银团签署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索普新材料与代理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分行签署抵押合同,将其依法享有所有权的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以担保按时足额清偿上述债务,抵押物包括坐落于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青龙山路8号、镇江新区粮山路88号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及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其合法享有的本项目未来形成的地上建筑物与机器设备。
上述融资及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见公司2025年6月21日披露的公告《江苏索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本次2026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涵盖存量、新增以及存量的展期或续约。除上述索普新材料与贷款银团签署的22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及其担保协议外的授信及担保预计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相关事项的预计新增发生额。在授信及担保的预计新增发生额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同时在担保预计新增发生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存单质押等方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约定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披露对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人同属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亿元(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3%,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人民币22亿元。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