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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醋酸行业新增产能较多,供需矛盾逐步突显,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醋酸价格进一步下移。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优化运行管理等措施,努力降本增效,主要产品成本较上年度下降;因报告期主要装置安排了大修,主要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度略有下降。报告期完成营收58.5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8,838.39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不含税)实现情况
■
注:醋酸及衍生品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中间产品自用。
甲醇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甲醇部分作为醋酸原料自用,剩余对外销售。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1-3月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
(二)主要原料1-3月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
三、其它情况说明
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爱国,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卫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立信为本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5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上述各方面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383,890.96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413,796,202.27元。鉴于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阶段,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167,842,88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16,196,626股为1,151,646,25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6,065,850.32元(含税)。本年度未进行中期分红。本年度以现金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255,01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9,320,868.32元,占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80%。其中,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6,065,850.32元,占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1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16,196,626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注:本数据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为103,648,163.2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不含税)实现情况
■
注:醋酸及衍生品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主要原因是部分中间产品自用。
甲醇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甲醇部分作为醋酸原料自用,剩余对外销售。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10-12月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
(二)主要原料10-12月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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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情况说明
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导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江苏索普”)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守言、马克和、范明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四)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宗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产品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ADC发泡剂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化的)的生产和销售;固态二氧化碳(干冰)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油及制品、石油配套物资、汽车配件、井下压裂配件、控油机配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矿产品及制品、水泥及制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煤炭、兰炭、焦炭、铁矿粉、化肥销售;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怀松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机械、汽车维修及钢结构制作;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和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及其他设施服务,管道运输(危险品除外);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装卸(包括铁路站、场和港区内提供的物资仓储和货物装卸服务);货运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经营、仓储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石油及制品、煤碳、塑料及制品、钢铁、有色金属及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矿产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建筑材料和水泥及制品的批发和零售;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石油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港口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索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成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网站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方式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兴平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化工工程的设计;石油、化工、土建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转让、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焦炭、煤炭、钢材及金属制品、木材、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代办进出口业务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金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龙吟坊商业街C1区1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加工和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销售;污染防治方案咨询;环保业务培训;环保仪器的安装、维护;环保事务代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且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销售;商务咨询、建筑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工程、展览展示、软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苏兴普物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友文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散装化学品船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铁路、公路、水路普通货物联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代理;道路普通货物的装卸和配载;煤炭的零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销售(限许可证核定的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针纺织原料、塑胶制品、塑胶原料、电线电缆、机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服装及化肥的销售;江上浮吊作业;港口拖轮服务;拖轮拖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江苏索普赛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中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A级锅炉制造、销售;高压容器及第三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销售;秸秆、稻壳综合利用设备制造、销售;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销售;锅炉辅机、锅炉配件、化工设备、机械、金属结构件制造、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余热回收技术、节约能源开发技术、环境保护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镇江海纳川公铁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聪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金属结构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国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求索路101号4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不得仓储);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成品油、危险品除外)、润滑油、润滑脂、工业石蜡油、沥青、石油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尿素、建筑材料的销售;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类、畜类、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肥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物业服务;清洁服务;车辆租赁;印刷(书、报刊等出版物印刷除外);理发服务;餐饮服务(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卷烟的销售;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粮油、文具、日用化学品、鞋帽、家电的销售;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销售;建筑工程设计;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家用电器维修;房屋维修;房屋开发;地磅服务;场地的租赁;包装袋的封口;住宿服务;茶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
负责人:翟国平
住所:镇江市镇澄路(化工开发区段)
企业类型: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
经营范围:成品油的零售(按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旭龙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正国
注册资本:52554.481万元
住所: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松林山路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江苏省物资集团镇江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金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韩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的仓储、运输;码头装卸(作业货种:沥青、基础油);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租赁;场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石油制品批发;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镇江中科达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佳倩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韩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码头装卸储运(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沥青的装卸;普通货物储存(危险品除外);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沥青、计算机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索普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持有公司75.07%的股权。
2.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范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海纳川物流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副总经理凌晨于2025年3月前担任其董事长;索普集团董事戴红波任其董事、总经理;公司运行总监戴小卉任其董事。镇江海纳川公铁运输有限公司、江苏兴普物贸有限公司、江苏省物资集团镇江储运开发有限公司、镇江中科达储运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4.江苏索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
5.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前为索普集团参股公司,索普集团持有其35%股权。2025年11月,公司收购索普集团持有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35%股权,其现为公司参股公司。
6.江苏索普赛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为索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8.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镇江市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利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9.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为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10.公司与林德英国控股第二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投资设立[林德沃普(镇江)气体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5%股权,公司高管拟兼任该公司董事,后续该参股公司依规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目前该公司正在成立中,最终名称及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正常履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违约风险较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2026年4月17日,经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公司与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含上述公司本身以及现有及将来可能拥有的附属公司,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附属关系指全资、控股、间接控制或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
1.江苏索普作为上市公司,必须规范运作,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和江苏索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2.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保证其向江苏索普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会低于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具体服务项目的协议对质量、水平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保证其向江苏索普提供的服务优先于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4.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向江苏索普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应依据市场经济的商业规则公平、合理地确定,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承诺,不利用自己的优势或控制地位强制江苏索普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5.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采用政府或行业定价外,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和江苏索普之间的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以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或成本价加合理利润予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若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江苏索普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6.本协议签署后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一次批准后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需要延续本协议有效期的,需要重新履行审议批准程序。
7.本协议上述原则及相关条款同样适用于江苏索普向索普集团、海纳川物流等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
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委托理财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本年度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年度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年度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年度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且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并拟定如下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及本金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了财政部检查组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的质量检查。检查组完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后,下发了《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收到处理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本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受了财政部检查组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的质量检查。检查组完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后,下发了《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收到处理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本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处理决定的内容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主要因对总额法与净额法区分、费用核算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够透彻,导致部分交易的会计核算未严格遵循配比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导致出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
涉及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司通过自建供电设施,向部分公司供应电力,每月根据实际用电量和分摊线路损耗确认应收电费,代收后交付当地供电局。本公司在提供该服务过程中,并未取得电力的控制权,其收取的应付给当地供电局电费部分实质为代收代付性质,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减少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5,016.95万元、营业成本5,016.95万元。
2、公司对各期末存货损耗进行会计处理时,由于单据未能及时处理的原因,导致部分存货损耗存在跨期,将2022年度存货损耗13.40万元跨期结转到2023年度,将2023年度存货损耗100.34万元跨期结转到2024年度。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增加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13.40万元,增加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86.94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100.34万元。
3、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产成品和半成品,对于符合存货的确认条件的部分,公司未及时将上述产品的生产成本从研发费用中转出。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增加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4,166.61万元,减少研发费用4,166.61万元。
4、公司于2023年度按当地税务部门要求自查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款,原因是以前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调整金额不准确、纳税调整事项不完整,导致2023年度多计所得税费用322.51万元。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增加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322.51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322.51万元。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5)对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
(6)对2022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2、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4)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5)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
(6)对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3、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
(3)对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
(5)对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
(6)对2024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立信所认为江苏索普2022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苏索普2022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制订2026年度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
2025年度,面对主要产品新增产能集中释放、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较大幅度下降以及公司安排为期一个月的停车大修等多重挑战,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优化运行管理等举措,努力降本增效,主要产品成本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年内,实施完成2024年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实施一次现金分红,并首次披露ESG报告。现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业发展,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通过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投产及醋酸一期装置复产,有效提升产能。2025年度在主要装置安排一个月大修的情况下,主要产品醋酸产量同比仅下降4.46%。
2026年,公司将力争保持高位产能利用率,同时通过研发创新、技术改造及成本管控等措施提质增效,确保醋酸产能规模和成本控制能力稳居行业前列。
持续完善“煤炭-合成气-甲醇-醋酸-醋酸乙酯”产业链,推动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年产33万吨醋酸乙烯项目已于2025年进入现场施工阶段,争取2026年机械竣工。该项目已成功入选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26年江苏省重大项目清单。
二、强化管理赋能,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公司不断加强各项管理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低碳减排、安全环保、科技创新、信息化智能化及合规运作等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不断完善公司运行体系。
围绕转型升级、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等重点方向,积极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合作研发,推动技术升级。2025年度,公司本部共开展研发项目29个,推进技改项目62个。
2026年度力争实施项目数量不低于上年水平,持续提升工艺系统运行效率,减少原材料用量,不断提高环保排放水平。
三、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2025年,根据监管要求,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优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强化治理架构与监督制衡机制,保障股东合法权利并确保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方基本权益,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2026年度完成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加大对“关键少数”的管理。董事、高管薪酬与年度及任期绩效挂钩,加大长期考核权重;一定比例薪酬在任期考核后发放,并建立薪酬追索机制。
公司将持续深化精细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以健全的制度、规范的流程、有效的内控、严谨的治理结构和前瞻的战略目标,推动公司行稳致远。
四、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1,619.66万股。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回报,实行稳健的分红政策。2020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达到实现净利润总额的49%。2025年度分红比例将保持年度实现净利润的30%以上。后续,公司将坚持现金分红,并科学统筹发展需要,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回报。
五、增强透明度,加大投资者交流力度
公司通过股东会、E互动、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交流,全年召开业绩说明会不少于3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投资者现场交流或者开展路演活动,主动、充分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六、筑牢风险防线,确保合规经营
守住内控底线,推动从流程合规、表面合规向实质有效转变。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完善公司内控组织、制度及业务管理体系,关注细节与关键风险点,实现精准布防。
(下转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