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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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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9版)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已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进行披露。

注2:公司为传统钢铁行业企业,主营业务以钢铁业务为主、数字经济业务为辅,不涉及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研发或应用,因此科技伦理议题与其业务相关性较低,未在ESG报告中作为重要议题识别;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切实保障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因此未在ESG报告中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作为重要议题识别。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第八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8、9、10、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杭钢集团-浙商证券-26杭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富春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一2026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4.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5.邮政编码:310022

6.联系人:吴继华 莫 莉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况,委托理财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拟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钢铁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钢铁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钢铁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本公司与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投资理财计划之日止。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财务处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财务处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处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