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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昱女士、李民先生、王怀举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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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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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并表范围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进行借贷等相关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
前述并表范围子公司包括上海海优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科技、平湖海优威应用、越南海优威、成都海优威、四川海优威、浙江海优威光电、平湖海优威科技、澳洲海优威、香港海优威、美国海优威。
公司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并表范围子公司的担保,及并表范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主体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之间合理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内有新设或收购子公司的,对该子公司的担保,同样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科技、平湖海优威应用、越南海优威、成都海优威、四川海优威、浙江海优威光电、平湖海优威科技、澳洲海优威、香港海优威、美国海优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保形式;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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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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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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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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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镇江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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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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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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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HIUV APPLIED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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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都海优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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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川海优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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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浙江海优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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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平湖海优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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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YCLESUN PTY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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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HIUV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IMITED(中文名称:海优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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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YCLESUN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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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中香港海优威、四川海优威、浙江海优威光电分别注册于 2025 年 3月 7日、2025 年 3月 18日、 2025 年 3月 24日,截止报告期末,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零,其他子公司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相关会议及逐笔形成相关决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授信额度,在2026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进行借贷等相关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等相关融资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1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是10.28% 和4.5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74,419.10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8,402.39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1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5.19%,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99.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48,452.08万元。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光伏产业供需错配失衡问题依然突出,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公司主营产品光伏胶膜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胶膜产品毛利率处于低位,盈利能力承压;以及前期公司扩产引致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及各项摊销成本增加。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报告期光伏业务各项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后,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报告期出现亏损。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双主业发展模式,汽车领域新产品业务正进入发展关键期。公司自研的PDCLC瞬光液晶调光膜、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及PVE玻璃封装胶膜等产品虽已逐步获得定点并实现小批量供应,但研发、生产、市场推广、营销服务等仍持续投入,相关投入对当期业绩亦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的宏观环境、行业阶段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聚焦主业创新,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将继续坚守研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理念,在光伏领域持续创新研发质价比更高的胶膜新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技术需求和降本需要。同时,公司将加快海外胶膜业务的布局节奏,并持续优化国内产业布局,通过调整存量产能结构以提高生产设备使用效率,为光伏产业技术迭代提供支持。
2、加快双主业转型,推动汽车新材料业务落地
公司凭借长期技术积累,PDCLC智能调光膜产品已陆续斩获下游客户定点并实现批量化供应。公司将全力推动汽车领域新产品的创新发展,加快年化200万平方米PDCLC调光膜产能的扩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PVE玻璃夹胶、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等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以短期的研发投入换取中长期的第二主业发展基础。
3、强化降本增效与资产盘活
公司将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审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保财务稳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生成与发展。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和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6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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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共1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125万元相比,降幅为20%。经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双方根据《审计服务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变化、审计工作量、复杂程度以及行业收费水平等因素,对2025年度审计费用进行了重新评估和调整。本次审计费用下调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变化及整体业务结构调整的客观情况,同时参考了市场同类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调整后的审计费用能够公允地反映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投入和业务价值。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审计时间、派遣的审计人员配置及现场工作时长均能够保证审计质量,审计范围未发生缩减,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次审计费用的调整不会影响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结论的客观性。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经对拟聘请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35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2,077,789.08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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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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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对于除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试,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计提1,538,402.6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季度测试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各季度末根据即时库存价格及产品销售订单、市场价格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续根据实际销售价格或次季度末产品订单、市场价格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调整。上述原因导致2025年累计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及转回或转销的金额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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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31,887,039.71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8,657,330.96元。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经测算,公司胶膜生产线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确定,本期固定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56,065,553.73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2,586,793.0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192,077,789.08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92,077,789.08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金额的确定方法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26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件批复,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94,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94,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6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169.8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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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注2: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回报。本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92,996,696.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594,579.62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议如下: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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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
(下转29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