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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由于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公司全资孙公司HIUV APPLIED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优威”或“出租方”)拟将其位于越南北宁省宁访越韩工业区 CN14 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所附资产出租给FUSHAN TECHNOLOGY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以下简称“富山公司”或“承租方”),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租金合计约4,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出租事项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尚未签署正式《厂房租赁合同》。最终能否成功出租、出租面积、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均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公司全资孙公司越南海优威拟将其持有的位于越南北宁省越韩工业区CN14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计租建筑面积约为41,005平方米)出租给富山公司,租赁期限为5年,5年租金总额约为4,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并于近日与富山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FUSHAN TECHNOLOGY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VSIP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CHEN, HSIAO-WU
注册资本:378,859,393美元
主营业务:电子设备制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外出租的标的物系位于越南北宁省宁访越韩工业区 CN14 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面积约为41,005平方米。
标的物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交易备忘录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出租方:HIUV APPLIED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承租方:FUSHAN TECHNOLOGY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出租方拟将其位于越南北宁省宁访越韩工业区 CN14 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所附资产(地上建筑物面积约为41,005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标的实际交接之日起5年。
3、租金及定金
(1)租金单价:183,181越南盾/平方米/月(不含增值税)
(2)年租金总额:约901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
(3)5年租金总额:约4,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
(4)定金金额:相当于6个月租金,即4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5)定金支付方式:分三期支付,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定金缴纳通知书及签署的MOU后45个工作日内付清
(6)定金用途:该定金将在双方签署正式《厂房租赁合同》后,抵作承租方应支付的部分租金或押金
4、其他
(1)先决条件:出租方需在收到首期定金后60日内,完成《投资登记证》《企业登记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租赁经营业务增补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证照文件。
(2)正式合同签署:双方将在出租方完成上述先决条件后,另行签署正式《厂房租赁合同》,具体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当前产能布局调整的实际需求,有利于盘活子公司闲置资产,降低资产持有成本,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若正式租赁合同顺利签署,预计每年将为公司带来约2,400万元人民币的租金收入(按当前汇率折算预计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相关风险提示
1、交易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拟出租事项已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尚未签署正式《厂房租赁合同》。最终能否成功出租、出租面积、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均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2、越南海优威尚未完成租赁经营相关证照的增补,能否在备忘录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完成,将触发定金退还义务,本次出租交易存在终止风险。
3、定金风险:若承租方在出租方完成先决条件后拒不签署正式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定金,但存在可能引发争议或诉讼的风险。
4、汇率风险:租金及定金均以越南盾计价结算,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波动可能影响公司实际确认的收入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含海外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具体协议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融资租赁、贸易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6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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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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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美元折算汇率:7.0288,越南盾折算汇率:0.0003。
说明2:CTY TNHH VAT LIEU UNG DUNG HIUV的2560688680(USD)账户系资本金账户,因当地账户管理规定账户需留存最低100美元资金,该账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100美元,且是自有资金留存,非募集资金,故未计入募集资金总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32.5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97.08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7月20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350Z0028号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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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7月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月3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7月2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7月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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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公司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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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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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57.81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项目投资规模为25,00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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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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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原实施地点为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9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海优威”)。现因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地点的产业规划和用途发生调整,可能会导致该募投项目的进展速度受到影响。考虑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经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1组、双红村5组、仓庆路北侧(仓庆路588号、朝阳河西侧)的土地和厂房,以保障和加快该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海优威”)。本次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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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优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越南北江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的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为有效保障海内外下游客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孙公司越南海优威为“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新增越南北江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以外,该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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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项目投资规模为25,00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优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优威”),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持续加大在新型膜材料领域的布局,2024年3月成立汽车事业部,聚焦于满足汽车新功能需求的技术创新。结合市场消费趋势,公司在市场推广、基础产能建设和技术升级方面投入大量资源,推动了汽车调光膜产品的产业化创新发展。公司率先在业内推出墨影瞬光液晶调光膜产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客户测试并实现黑色瞬感智控调光天幕量产的企业。目前,公司产品已获得多家整车厂与玻璃厂商的技术及应用认可,并成功获得项目定点并于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批量化供应。
基于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优势与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快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有效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拓展公司产品在汽车电子与智能座舱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空间,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公司拟新增“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增项目总投资25,000.00万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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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优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优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4月17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海优新材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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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 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项目“年产 200 万平米 PDCLC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此为“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注2:因全球光伏装机增速放缓,导致组件扩产放缓,而光伏胶膜作为配套环节扩产需求降低。虽光伏行业长期向好,但短期受周期波动、产能消化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供需不平衡。同时随着公司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推广及应用,产业化能力取得明显进步,产成品率提升及规模化将带来持续的降本,有望较快提升调光天幕及调光车窗的渗透率,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现有PDCLC调光膜产能仅能满足目前在手汽车定点项目的订单交付,未来获取新项目定点的产品交付需要更多产能,公司亟需推进扩产项目,产能扩增需求迫切。
综合考量如上行业环境变化、市场供需平衡、公司现有光伏胶膜产能情况以及汽车领域PDCLC调光膜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投入。与此同时,公司积极主动地推进战略布局调整,将公司的优势资源集中投入到更具发展潜力与战略可行性的PDCLC调光膜等业务领域,新增PDCLC调光膜建设项目,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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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_5,000_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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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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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 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项目“年产 200 万平米 PDCLC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此为“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注2:因全球光伏装机增速放缓,导致组件扩产放缓,而光伏胶膜作为配套环节扩产需求降低。虽光伏行业长期向好,但短期受周期波动、产能消化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供需不平衡。同时随着公司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推广及应用,产业化能力取得明显进步,产成品率提升及规模化将带来持续的降本,有望较快提升调光天幕及调光车窗的渗透率,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现有PDCLC调光膜产能仅能满足目前在手汽车定点项目的订单交付,未来获取新项目定点的产品交付需要更多产能,公司亟需推进扩产项目,产能扩增需求迫切。
综合考量如上行业环境变化、市场供需平衡、公司现有光伏胶膜产能情况以及汽车领域PDCLC调光膜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投入。与此同时,公司积极主动地推进战略布局调整,将公司的优势资源集中投入到更具发展潜力与战略可行性的PDCLC调光膜等业务领域,新增PDCLC调光膜建设项目,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 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同时,全体董事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李民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梦云)》《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频-已离任)》。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在任独立董事吴梦云、唐侃、陈伟权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996,696.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594,579.62元,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王怀举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员工年度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激发及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融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相关融资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能满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同意作废该激励计划下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4.1万股(对应归属比例为10%)。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王怀举、章继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74,419.10万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8,402.39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即未分配利润负数的绝对值)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海优转债”于2022年12月29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4月3日期间,“海优转债”累计有人民币634,03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3,547,06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4,023,891股变更为97,570,958股。为反映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化,董事会同意依法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HIUV APPLIED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越南海优威)依据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将位于越南北宁省越韩工业区约41,005平方米的厂房对外出租,租赁期限5年,预计租金总额约4,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当前汇率折合约为人民币1.2亿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并据此收取定金450.7亿越南盾(按当前汇率折合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授权管理层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及办理越南相关证照增补手续。若正式合同核心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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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 ESG 委员会、ESG 领导小组及 ESG 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定期检查、数据复核、问题整改跟踪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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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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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有: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使用、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对以上议题均进行了相关基础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