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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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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80 公司简称:海优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996,696.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594,579.62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新业务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81,594,579.62元。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争取早日消除未弥补亏损,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从事特种高分子薄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薄膜配方、设备、工艺技术为核心,立足于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致力于不断研发与创新,为光伏、汽车、建筑、家居等多领域客户提供中高端特种高分子材料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为成为国际领先的综合型特种高分子材料“智”造商不懈努力。主要业务如下:

1、光伏组件配套使用的封装胶膜,是组件封装的关键材料,光伏组件结构示意图如下:

公司胶膜产品以EVA胶膜、POE胶膜为主,包括透明抗PID型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单层POE胶膜及共挤POE(EPE、EXP)胶膜等产品及其他应用于0BB、HJT、钙钛矿等新型组件的胶膜。基本情况如下:

2、汽车等领域用新型膜产品,主要包括汽车智能玻璃用PDCLC瞬光液晶调光膜、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PVE玻璃封装胶膜等新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高分子材料膜,目前主要用于太阳能组件、新能源汽车、高端建筑等领域。公司采购原材料后,通过自行研发的配方,使用自主设计的生产线生产产品,并以向下游客户销售的方式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树脂及多种辅助材料。公司定期通过招标或比价流程比较已准入的供应商的报价和交货期,根据生产需求和资金安排,确定供应商以及采购数量并进行采购。采购部门跟踪采购货物的进程,确保货物及时到厂,质检部对到厂货物检验合格后入库。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工厂生产运营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客户订单或合同,综合考虑库存情况和交货周期后编制生产计划,交由生产部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需通过销售部与客户确认合作意向、技术部对产品进行检测并经过第三方机构或整车厂的认证、验厂、批量试用等供应商评估程序,成为客户合格供应商后,公司定期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按月根据客户订单销售。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光伏胶膜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① 所属行业概述及发展阶段

光伏胶膜是光伏组件封装的关键材料,其市场需求与光伏新增装机、组件生产以及电池技术路线演进密切相关。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战略性发展行业,中长期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亿千瓦,截至2025年末累计装机达到12亿千瓦,光伏发电仍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行业整体保持较大市场规模和较强发展韧性。光伏产业规模大、技术进步快,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中国已成为全球光伏产业链技术、产能、供应链、成本最领先和完备的国家。光伏行业主要技术门槛体现在组件的技术迭代和推陈出新,当前N型技术持续推进,TOPCon仍为主流技术路线之一,HJT、BC及钙钛矿等技术亦在效率提升、量产验证和产业化应用方面持续推进。

从胶膜行业看,行业已由早期以单一透明EVA产品为主的阶段,逐步发展至多品类、多规格、定制化并行的发展阶段。2025年,受光伏产业链阶段性供需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胶膜产品价格持续承压,企业经营及成本管控压力加大;同时,下游组件客户对差异化、新功能及快速迭代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行业整体处于调整整合与技术升级并行的发展阶段。

② 胶膜行业的基本特点

胶膜产品处于光伏产业链中游,主要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封装和保护,可提升组件封装可靠性并有助于延长组件使用寿命。由于光伏组件的封装过程具有不可逆性,且光伏组件运营寿命要求25年以上,尽管胶膜在组件成本中占比相对较低,但其对组件质量、长期可靠性及使用寿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下游客户对胶膜产品的性能、品质及稳定性要求较高。

历经多年发展,国内胶膜企业在技术、规模、资金等多方面具备全球领先优势,目前全球光伏胶膜主要由我国企业供应。与此同时,随着组件技术迭代加快以及行业竞争加剧,下游客户对封装材料提出了更高要求,胶膜行业呈现出技术更新快、产品定制化程度提升、提质增效与持续降本并重、优势企业竞争力强化、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等特点。

③ 胶膜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1)客户对封装材料品质要求严格,产品认证程序较为复杂,导入周期较长

光伏胶膜是光伏组件封装的关键材料,客户对胶膜的性能、品质及稳定性均有较高要求,诸多终端发电用户还会在技术招标文件中指定胶膜供应商名录,行业惯例需经过国际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后方可使用。这些质量保障措施导致胶膜导入组件厂的时间较长,具有技术门槛。

2)光伏胶膜技术迭代速度快,需要持续研发投入和长期技术积累。

随着电池片及组件技术持续升级,胶膜产品已由行业发展初期以透明EVA为主,逐步扩展至多品类、多规格及客户定制化体系。胶膜企业需要围绕不同组件技术路线、应用场景和客户需求,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并加快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匹配速度,因此对企业的技术储备、研发效率及应用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3)胶膜企业生产运营过程需要更高的技术保障和持续降本能力

胶膜产品研发及生产需要配方、设备和工艺的协同匹配,并经过长期质量稳定性验证。尤其是新产品的规模化量产,对企业的研发、制造、质量控制和供应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在当前行业竞争环境下,企业还需持续推进降本增效,这对配方优化、工艺控制、良率管理及供应链协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汽车产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及主要技术门槛

① 发展概况及阶段

汽车产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近年来,提升新能源汽车比例以减少碳排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据公开资料统计,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0%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在“双碳”目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智能网联技术发展以及消费需求升级等因素带动下,汽车产品形态、制造方式和供应链分工持续演进,行业正加快向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相应的汽车配套部件和材料均发生了显著变化,对产业格局、供应链、技术发展等带来机遇与挑战。

与此相适应,汽车配套材料正由传统标准化材料向功能化、轻量化、环保化和定制化新材料持续升级。就公司所涉及的细分领域而言,随着全景天幕、侧窗、前后挡等汽车玻璃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以及汽车座舱对舒适性、私密性、节能性和美观性的要求不断提升,调光玻璃、功能夹层玻璃及环保内饰材料等产品的应用空间持续拓展。2025年8月发布、2026年2月实施的《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 第2部分:聚合物分散液晶调光玻璃》国家标准,为相关产品的规范化应用提供了技术依据,行业整体处于应用场景拓展、产品验证加快与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并行的发展阶段。

② 汽车配套材料行业的基本特点

1)应用场景升级带动材料功能持续丰富,行业竞争格局持续演进

汽车天幕玻璃、车窗玻璃、前挡风玻璃、后视镜等功能正在发生改变,单层玻璃迭代至双层玻璃需要高性能降温降噪的粘结材料,同时在双层玻璃中增加调光膜以实现降热降温、保护隐私、变色调光等诸多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功能,这些新功能不断催生新材料和新产品需求,推动汽车配套材料行业向功能集成化、平台化和定制化方向发展,相关细分领域的竞争格局亦处于持续演进过程中,给以公司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型膜材料供应商进入汽车行业创造了良好机遇。

2)导入和认证周期长,产品验证要求高,周期长

汽车产品与行车安全、耐久可靠性及环保合规密切相关。整车厂及一级供应商通常对上游材料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性能、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较高要求。汽车供应链普遍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并遵循客户特定要求。新材料进入整车或一级供应商体系,通常需要经过样品测试、性能验证、体系审核及客户认证等多个环节,导入周期相对较长。同时,新型膜材料的研发难度高,投入大,周期长,对材料供应商的技术积累、人才配备和研发能力提出高要求。

3)产品品质及批量供货能力要求较高

汽车配套材料一旦应用于整车产品,其长期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稳定性、批次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对整车厂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客户通常对供应商的研发能力、生产组织能力、质量控制能力、持续交付能力及综合经营实力提出较高要求。相关企业不仅要具备稳定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还需能够满足客户在交付、质量管理和售后响应等方面的综合要求。

4)进入整车市场的配件及材料,后续订单保障性较强

汽车配套材料一旦确认成为新车型的定点(指定供应商),后续该款车型上市后需严格使用定点的材料和供应商,直至车辆的生命周期结束,这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故汽车配套材料的订单稳定性好,粘性强,保障性好。

③ 汽配材料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多学科交叉融合带来的材料体系设计门槛较高。以PDCLC和PVE玻璃封装胶膜等产品为例,相关产品以高分子薄膜技术为基础,并综合应用光学、电学、液晶、粘结、复合加工等多领域技术。产品开发过程中,需同时兼顾透光性、雾度、响应速度、粘结强度、耐候性、耐老化性及长期稳定性等多项指标,对材料体系设计和跨学科协同开发能力要求较高。公司自行设计、改造生产设备,经过加工流程及工艺条件的反复探索,最终掌握了染料合成技术等多项自主技术,产品独创性突出,技术水平领先,成本优势明显,为公司树立了较高的技术和时间门槛。

配方、设备与工艺协同能力构成重要技术壁垒。汽车配套材料的开发和量产并非单一配方开发过程,而是材料配方、生产设备、加工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协同匹配的过程。尤其是新型功能膜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在实验室阶段形成可行方案后,仍需通过中试放大、工艺优化及量产验证实现稳定制造,对企业的工艺开发能力、设备适配能力和规模化制造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汽车级可靠性验证和质量管理能力要求较高。汽车应用场景对材料的耐热、耐湿、耐紫外、耐化学腐蚀、低VOC、长期稳定性及批量一致性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相关产品不仅需要满足实验室性能指标,还需满足汽车级应用过程中的长期可靠性验证和客户质量管理要求,因此对企业的验证能力、质量体系建设和持续改进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光伏封装胶膜行业地位及变化情况

光伏胶膜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行业龙头销售规模和市占率明显高于其他企业的市场格局。公司2010年进入行业以来,抓住技术发展契机,多次率先推出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新型胶膜产品,确立了公司在业内以研发速度快、产品创新多而著称的技术领先的行业地位。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在产能以及销售规模层面亦取得了长足发展,已和组件行业各大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成为行业主要供应商之一。

近两年,受光伏产业链阶段性供需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光伏胶膜产品价格持续承压,企业在经营管理、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方面面临较大挑战。同时,随着光伏组件技术持续升级,下游客户对胶膜产品的差异化、定制化及快速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胶膜产品品类和规格不断丰富,生产组织和交付管理复杂度进一步提升。面对行业变化,公司持续保持研发投入,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和制造能力提升,在细分胶膜领域保持较强的产品竞争力,持续保障重点客户的稳定供货,并巩固公司作为行业主要胶膜供应商之一的市场地位。

历经三年以上的行业深度整合,光伏胶膜行业竞争格局逐步趋于理性。公司产能和技术储备充足,推出了多个胶膜新品及技术解决方案。未来,随着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下游客户对原材料供应安全、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供应体系韧性的要求将进一步增强,通常需要具备持续研发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配套。公司经过多年在技术、品牌、客户、产能及制造体系等方面的积累,具备一定综合竞争优势,相关细分领域新型胶膜产品的市场需求仍有进一步拓展空间。

(2)汽车用新型材料的行业地位及变化情况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智能座舱、舒适性配置、轻量化及个性化应用等方面不断拓展,汽车玻璃功能材料和新型表面材料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需求变化的判断,围绕调光天幕、功能玻璃夹胶及轻量化表面材料等方向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产品布局。经过多年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推进,公司相关汽车用新型材料业务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在业内率先成功研发并产业化第三代PDCLC墨影瞬光液晶调光膜产品,产品性价比突出,在该细分领域具有领先技术地位、成本适配优势和应用场景拓展潜力。AXPO新型表面材料已获得下游客户定点,并于2025年起持续应用于相关车型。功能玻璃夹胶材料功能、强度不断突破,持续加速推动产业化进程。

随着调光膜技术持续优化、产业配套逐步完善以及产品成本不断改善,调光天幕等功能配置受到汽车制造商和终端消费者更多关注。相关产品在隐私保护、遮阳隔热、座舱舒适性及个性化体验等方面具备较高的应用价值,未来在新能源汽车中的渗透空间预计将持续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司依托前期形成的技术积累、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经验,持续推进第三代PDCLC墨影瞬光液晶调光膜等产品的客户验证、市场拓展和应用落地,在该细分领域具备先发优势、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并积累了相对深厚的技术储备。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推动汽车用新型材料业务的产品迭代、工艺优化和产业化应用,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胶膜的新技术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① 胶膜产品的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情况

1)TOPCon组件配套胶膜方案由单一路径判断转向多方案并行发展

2025年,TOPCon仍为光伏组件的重要主流技术路线,共挤POE胶膜(EPE/EXP)配合高抗PID EVA胶膜是TOPCon组件的主要封装方案。共挤型EPE胶膜不仅有POE 胶膜的高阻水性能,同时具有EVA的高粘附特性,可作为POE胶膜的替代产品,双玻组件通常采用的是EPE 胶膜;白色EVA胶膜具有提高反射率的作用,可提高组件的正面输出功率。2025 年,组件封装材料仍以透明EVA 胶膜为主,约占46%的市场份额。随着TOPCon组件及双玻组件市场占比的提升,共挤型EPE胶膜2025年市场占比提升至40.7%,未来预计其市场占比将进一步增大。同时,针对不同客户、不同版型及单玻/双玻等差异化应用场景,单层POE、优化型EVA以及具备抑制腐蚀、改善光衰等功能的差异化胶膜方案亦在持续导入和推广。

2)胶膜品类进一步丰富,并呈现差异化、定制化和功能化趋势

随着TOPCon、HJT、XBC等电池技术持续成熟并扩大应用规模,钙钛矿单结及叠层等前沿技术加快推进,下游对胶膜等高分子封装材料的需求已由相对单一转向多样化、差异化。2025年,胶膜产品除常规EVA、EPE、POE等基础品类外,围绕HJT组件的光转膜、围绕TOPCon组件的耐腐蚀胶膜、围绕BIPV及差异化场景的彩色胶膜、围绕钙钛矿组件的多种封装配套方案,以及适用于0BB等新型组件的相关覆膜产品均在持续推进。胶膜产品正由通用封装材料进一步向具备增效、外观、耐候及场景适配功能的复合型材料演进。

3)行业竞争加剧推动胶膜技术升级与降本增效并重

2025年,受产业周期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光伏胶膜价格竞争仍较为激烈,行业整体盈利承压。在此背景下,胶膜企业一方面持续推进新产品导入和差异化产品开发,另一方面亦更加重视配方优化、工艺提速、柔性制造、良率提升、库存及供应链精细化管理等降本增效措施。随着下游客户对交付能力、品质稳定性及快速响应能力要求持续提升,胶膜行业的技术发展正呈现“差异化升级”与“规模化降本”同步推进的特征。

② 胶膜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

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5一2026年)》,未来光伏组件技术预计仍将呈现TOPCon为主流、BC/HJT等高效技术持续推进、钙钛矿等前沿技术加快产业化验证的多路线并行格局。与之相适应,胶膜行业将继续由单一产品竞争转向多技术路线适配能力竞争,不同树脂体系和结构方案预计将在较长时期内并存发展。

从具体方向看,一是产品方案矩阵化趋势将进一步增强,EVA、EPE/EXP、POE与其他封装胶膜(包括PDMS/Silicon 胶膜、PVB 胶膜、TPU 胶膜)等不同材料体系将根据TOPCon、BC、HJT、钙钛矿及BIPV、0BB等不同应用场景进行差异化匹配;二是产品功能复合化趋势将更加明显,胶膜除基础封装保护功能外,还将进一步向增效、耐腐蚀、改善光衰、外观定制及场景适配等方向延伸;三是高性价比和快速产业化能力将成为竞争重点,下游客户在重视新技术导入的同时,也更加关注封装材料的成本、量产稳定性和交付保障能力。

总体来看,未来胶膜技术发展将不再局限于单一材料替代,而是围绕不同电池技术路线、不同组件结构和不同终端应用场景,形成多材料并存、多功能叠加、多方案协同的技术格局。具备持续研发、快速验证、规模化制造及综合降本能力的胶膜企业,将更有机会在下一阶段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根据光伏协会的预测,未来不同封装材料的变化趋势如下图:

2025-2035年不同封装材料的市场占比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CPIA

(2)汽车领域新型膜材料的新技术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① 新技术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汽车向智能化、舒适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汽车领域新型膜材料的技术成熟度和市场接受度持续提升。

调光技术有多种技术路线,公司选择PDCLC调光膜,主要是基于车厂设计及消费者使用需求。在PDCLC液晶调光膜方面,公司围绕汽车天幕、车窗等应用场景持续推进产品研发、验证和产业化。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在响应速度、隐私保护、遮阳隔热及成本适配等方面表现出较好的综合优势,产品技术成熟度和客户认可度进一步提升,年内成功量产上车上汽智己L6、比亚迪仰望U8L等头部车企量产车型。

在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方面,报告期内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应用接受度持续提高。该类产品兼具轻量化、环保性、舒适性及外观设计适配等特点,能够较好满足新能源汽车对座舱材料在轻量化、低VOC及美观度等方面的综合要求,相关产品已逐步进入产业化应用阶段。

② 未来技术发展趋势

汽车领域新型膜材料预计将继续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座舱的发展趋势。其中,调光膜作为调光天幕的核心部件,除了通过透明和不透明的调节以保护隐私及降热防晒功能之外,未来还可以通过分区操控、更多颜色以及具有设计感的动态变化等性能提升,不断提升消费者的体验感。PVE玻璃夹胶应用于双层玻璃粘接场景,在隔热、降噪和强度提升等方面具备较好的应用潜力。

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预计将继续向轻量化、环保化和低碳化方向发展,并在外观、触感、耐用性及加工适配性等方面持续优化。随着产业化推进和工艺改进,相关产品成本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应用空间预计将逐步扩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1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5.1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9,365.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6.68%。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99.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48,452.08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海优转债”于2022年12月29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4月3日期间,“海优转债”累计有人民币634,03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3,547,06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4,023,891股变更为97,570,958股。

为反映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化,公司需依法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4.1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103)。

(四)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05)。

(五)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上述 “营业收入”指经审计合并报表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

上述“项目定点”指经汽车整车及零配件、3C、建筑、家具皮革等企业邮件或书面确认的汽车车型、改款车型等汽车或非汽车新领域的新项目的定点。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116,129.36万元,较 2024年营业收入259,139.44 万元未能实现增长;公司未满足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综上,公司 2025年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归属比例10%为24.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是依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4.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4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4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R2)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R2)及以下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R2)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民、李晓昱、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2、电话:(021)-58964210

3、电子邮箱:hiuv@hiuv.com

4、联系人:姚红霞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五、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获批后自动失效。若2026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期间,实际发放的薪酬与本方案不一致,应按照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获批后自动失效。若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方案期间,实际发放的薪酬与本方案不一致,应按照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调整。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9.6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薪酬、年度战略项目绩效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总额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基本薪酬主要由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月度绩效薪酬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相挂钩,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兑付;年度战略项目绩效薪酬和公司年度战略规划所确定的战略项目绩效完成考核情况相挂钩,根据年度战略项目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兑付;年终绩效薪酬与当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财务考核指标、个人年度绩效指标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另行实施的激励计划执行。

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晓昱女士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下转2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