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5版)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公司选择华泰财务公司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华泰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高效。

三、定价原则及交易限额

1、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2、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贷款、资金结算与收付以及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华泰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3. 本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

4、在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5、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四、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1、如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华泰财务公司应配合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披露。

华泰财务公司应配合本公司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定期向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相关信息。

2、华泰财务公司负责保障本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定的监管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如华泰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华泰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4、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提出授信申请,华泰财务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5、华泰财务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资金和信用状况向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同时可以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六、其他规定

1、协议双方各自承担一切因签订本协议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和开支。

2、协议双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3、本协议的修订须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而作出。若相关修订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的、重大的修改,则该修订应在通知有权监管机关并取得其同意(如适用)后,并经双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批准(如适用)方才生效。

4、除非另有规定,协议双方中其中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其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5、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6、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协议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7、协议双方中一方根据本协议规定作出的通知、其他通讯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递送或挂号邮寄发至另一方指定的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指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1)经专人递送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对方指定人员签收之日被视为有效作出;

(2)以挂号邮寄发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七天(若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做出;

(3)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为于传真完毕的日期有效作出。

8、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为中国东营,仲裁语言为简体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泰财务公司作为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可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业务、担保服务等金融服务,交易便捷,效率较高。华泰财务公司经营规范、内控健全,相关业务的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保证公司存款的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了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系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经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9】926号)批准筹建,于2020年3月20日经山东银保监局(鲁银保监准【2020】115号)批准开业。财务公司由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其中华泰集团出资6亿元,占60%,公司出资4亿元,占40%。财务公司目前持有原山东银保监局发放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7H237010001)和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RL0TP03)。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李晓亮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C座23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财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识别、应对机制,处理具有普遍影响的变化,风险管理部建立了相关的业务流程以识别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及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

(4)资金监控方面,财务公司营业管理部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成员单位的资金往来进行监控,对于可疑款项支付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财务公司领导汇报。

(5)资金岗位分工与授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严格执行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禁一人办理资金支付的全过程;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严格执行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超授权的经济业务,营业管理部有权拒绝办理支付。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办法》等,并对现有业务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信贷管理部调查通过的信用评级及综合授信申请,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后出具风险意见,报送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财务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对信贷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信贷业务,董事会以通过决议的形式对总经理进行了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财务公司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稽核工作,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系统与沟通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公司信贷管理、会计核算等。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财务公司制订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全面应急预案》《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财务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财务公司内部有充分畅通的横向沟通渠道,横向信息传递完整、及时,并能提供有关人员履行其职责所需的充分信息。财务公司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就财务公司业务发展、外部风险以及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沟通,确保信息沟通的有效、顺畅。

(五)监督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下:单位:亿元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存款总额为17.22亿元,其中,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24亿元,占比47.85%,在外部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8.98亿元,占比52.15%。公司的贷款总额为36.33亿元,其中,在华泰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2.08亿元,占比5.73%,在外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34.25亿元,占比94.27%。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均按照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加10BP(1.25%)执行,半年期定期存款按照基准利率加60BP(1.90%)执行,存款价格均按照利率机制政策的最高点执行,高于商业银行同类存款价格。2025全年,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与存放商业银行活期相比利息收入高出624.58万元。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平均贷款利率为3.15%,低于公司在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价格,也低于公司在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

3、目前财务公司经营稳定,上市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具有无需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且在同等条件下,其存款利率和借款利率均较外部银行有一定优势,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公司预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目前公司存贷款结构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通过查验和审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第6号) 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六、风险评估意见

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运营情况,并按规定在半年报、年报中发布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1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寇祥河先生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6年。寇祥河先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起,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

寇祥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维护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寇祥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张文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条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附件

华泰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文波先生,1975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并具有律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法律专家组成员,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首届专家型管理人才,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组成员。2002年至2005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05年至2007年,任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年至2011年,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1年至今,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21年10月至2025年9月担任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波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1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含)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或其子公司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引入票据池业务,可较大提高公司原有结算效率,同时将积压在库的商业汇票的时间价值转化为资金收益,盘活资金,提升资金效益。因此,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

1、公司收到商业汇票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资金,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

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3、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回购金额为10,990,511.60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8.2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9,638,952.27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

此外,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10,990,511.6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该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近三年财务数据,公司不触及该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8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使用资金总额100,004,366.4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其中2025年度使用回购资金10,990,511.60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母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基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储备,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1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2026年4月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股份”或“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华泰股份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华泰股份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生产经营、现金分红、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购重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公布了《华泰股份估值提升计划》。根据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重新评估,并重新发布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截至2026年3月31日,华泰股份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11元),2025年4月19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0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华泰股份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华泰股份前12个月股价波动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华泰股份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估值提升计划(2026年4月修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生产经营

华泰股份将坚持“造纸+化工”双主业的双轮驱动战略,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造纸产业方面,公司将推动造纸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原料结构,实现新闻纸、文化纸、铜版纸、包装纸等产品的提质降本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2025年华泰股份投资建设的年产70万吨化学浆项目已投产运行,该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补足上游产业短板,对于公司未来保证纸浆供应,降低原材料成本将发挥重要作用。2026年,日照华泰投资建设的30万吨特种浆、纸项目将陆续投产达效,日照华泰将建成国内最大的伸性纸供应商之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特种纸市场的竞争力。化工产业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拉长化工产业链条,在目前东营化工基地的基础上,加快拓展广西化工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化工行业发展优势,提升化工板块盈利能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通过持续且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均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中,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截至2025年末,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分红达26.43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8%。2026年度拟定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2022年,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2022年5月-2022年1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408万股,使用资金4.80亿元,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2024年,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3月-2025年2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85.07万股,使用资金1亿元。2026年公司将充分运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同时,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剥离,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五)加强外部沟通,提升价值传递

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股东会、常态化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直接与投资者对话、走进上市公司现场参观、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2026年至少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六)聚焦市场关注,强化信息披露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七)严格执行减持新规,增强公司发展信心

公司控股股东及现任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新规要求,长期坚定持有公司股份,显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

综上,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认真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泰股份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从生产经营、现金分红、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购重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了实施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并对外披露。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造纸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以日常生产

经营需求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

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操作与技

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2025年9月3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同意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交割厂库的公告》(〔2025〕110号)及《关于同意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可交割商品的公告》(〔2025〕111号)。根据上述公告,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均获准成为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交割厂库,公司旗下“华泰牡丹”品牌入选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可交割商品品牌。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合理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或产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纸浆、胶版印刷纸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衍生品,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交易品种。

3、交易场所:限于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备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交易场所。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审议程序

2026 年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当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造成损失。

3、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4、内部操作与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人员操作失误,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可能导致交易标的合约无法正常执行,从而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专业团队,通过实行授权等措施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实际经营需求的复杂商品期货,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若保证金使用额度将超出已审批金额,须就拟超出部分按照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3、公司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的决策、风控、执行等专业人员,并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7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公司2025年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43,398.85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实际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29,401.79万元,较预计少13,997.05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1、2025年度,公司与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发生燃料及动力采购关联交易82,280.80万元,较预计增加7,127.24万元,主要系公司70万吨浆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开始调试运行,生产用电需求增加所致。

2、2025年度,公司与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产品、商品销售关联交易16,744.94万元,较预计减少10,693.58万元,主要系液氯市场价格下行及对方新项目推迟投产、蒸汽用量减少所致。

(二)金融服务情况

1、2025年度预计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025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2、2025年度执行情况

(1)2025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华泰股份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为158,101.28万元,日均借款(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为33,338.4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借款余额20,828.75万元,票据贴现余额0.00元,票据承兑余额0.00万元,共计发生利息支出1,069.93万元。

(2)2025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日均存款(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10,619.5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2,400.04万元,共计发生利息收入1,872.08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海关税款担保业务余额为5,000.00万元,履约保函业务余额684.96万元。

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至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亮

独立董事:寇祥河

财务总监:陈国营

董事会秘书:任英祥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