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61版)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1版)

1、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与省国贸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发生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认购其担任管理人发行的资管产品,向其销售或受托设立资管产品,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2)公司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提供信托业务服务,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2、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注: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认购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资管产品,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3、杭州联合银行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下属金融子公司拟向杭州联合银行销售资管产品,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4.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

1、省国贸集团

省国贸集团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高秉学,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等。目前省国贸集团持有公司41.1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省国贸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26.15亿元;净资产599.87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771.73亿元;净利润35.20亿元。

2、省国贸集团重要子公司浙商资产

浙商资产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册资本78.8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伟达,经营范围为: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省国贸集团持有浙商资产52.81%的股权,浙商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浙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9.00亿元;净资产235.72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5.84亿元;净利润13.57亿元。

3、桐乡国投

桐乡国投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夏胜平,经营范围为城乡一体化中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咨询);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的建设、投资、控股、参股;资产收购、转让、租赁;受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保障房建设经营。目前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73%股份,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桐乡国投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68.56亿元;净资产603.02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73.18亿元;净利润1.88亿元。

4、杭州联合银行

杭州联合银行成立于2005年6月3日,注册资本21.80亿元,法定代表人林时益,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童超先生兼任杭州联合银行董事,杭州联合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杭州联合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63.70亿元;净资产496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2.76亿元;净利润49.10亿元。

5、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14.56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志明。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公司持有永安期货11.43%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正甲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永安期货董事,因此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

●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1、理财目的

合理安排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各类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2、理财额度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各类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4、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将通过组合化运作,审慎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流动性的同时,提升闲置资金收益。

5、授权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主要风险如下: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运行和净值变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通过内外部审计,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持续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原则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确认、计量和列报,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书面报告,按年度执行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为更好检视及管理ESG相关策略及目标的完成情况,公司依照五层级管理架构,对公司本级和子公司分别编制《2025年度ESG工作要求及重点工作任务书》,为2025年的ESG工作指明要求、确立目标,并于2025年末进行目标达成情况检验。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会持续优化本公司的ESG治理,响应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并定期检视相关目标的进度,积极履行国有上市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推动浙江东方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根据公司“双重重要性”分析结果,“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利用”“环境合规管理”“废弃物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等11项议题对公司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即在合理预期内不会对公司造成显著影响,也不会对利益相关方造成重大、可预见、可识别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此外,授权董事长根据浙江济海和舟山济海的业务需要增加一定的机动担保额度,机动担保额度最高额为20,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注:以上担保总额含公司为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资本补充债全额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602,000万元的额度担保,拟提供的最高担保余额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602,000万元的额度担保。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1、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余额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公司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自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5、对济桐贸易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济桐贸易的其他股东方也将按照股权比例同时提供相应足额的担保;公司对国金租赁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度为10亿元的担保,国金租赁其他主要股东方杭州富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6、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东方嘉信将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石油沥青期货指定贸易商厂库资质。若资质申请成功,舟山济海将不再作为指定贸易商厂库,同时公司将结束对舟山济海的1亿元履约担保。担保库容量及期限以上期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有关担保事项尚需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同时考虑了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46,691.46万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21.02%,除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济桐贸易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