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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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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69版)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9版)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3.36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36.26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7,00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8.41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以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154,514.67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1707511201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已注销,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001011900742391、8112001012600742394,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注销,注销时利息931.5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创新中心项目”的部分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001012100687439,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注销,注销时利息498.0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变更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世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世华科技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世华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于报告期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满1年,无法比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3: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4:

变更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914,397.4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6,914,972.0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0,382,791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659,641股后的278,723,150股股份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83,616,945.0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1,489,260.00元(含税),并于2025年12月5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5,106,205.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91%。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产品风险等级在R1-R2区间的理财产品。该类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产品风险等级在R1-R2区间的理财产品。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产品风险等级在R1-R2区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产品风险等级在R1-R2区间的理财产品。该类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优先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订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月发放,津贴标准为2万元/月(含税),即24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内部董事以及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如有)、专项奖励(如有)及其他福利(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度经营指标实现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具体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执行。

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如有)、专项奖励(如有)及其他福利(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度经营指标实现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顾正青回避表决,其他2名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正青、周昌胜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将向股东会进行说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和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含本数),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业务操作规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和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损益变化情况。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或者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将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最终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顾正青、吕刚、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蔡惠娟、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筱艳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hihua-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互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下同)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4月7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提交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结合公司董事会2025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幼农)》《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亮亮)》《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池漫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证天业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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