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8 公司简称:华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此外,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10,990,511.6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该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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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造纸与化工两大领域,是全球单厂规模领先的新闻纸生产基地及全国知名的氯碱盐化工基地,双主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优势显著。
造纸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紧密关联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行业,纸制品消费水平是衡量国家现代化水平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该行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规模效益突出的特征,产业关联度广泛,对林业、农业、印刷、包装、机械制造等上下游产业具有显著拉动作用,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同时,造纸行业以原生植物纤维和废纸再生纤维为核心原料,可部分替代塑料、钢铁、有色金属等不可再生资源,具备鲜明的可持续发展属性,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
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与宏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从中长期发展趋势来看,氯碱化工行业整合进程持续深化,行业集中度将稳步提升。随着产业政策收紧与新环保标准落地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落后产能及中小型企业的淘汰力度持续加大。具备资源禀赋、规模优势、集约经营模式及环境友好型发展路径的大型企业,将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造纸和化工。其中,造纸产品主要生产新闻纸、文化纸、铜版纸和包装用纸;化工产品主要生产烧碱、液氯、双氧水、甲烷氯化物、环氧丙烷、氯乙酸、苯胺等。
2、公司产品的主要用途
新闻纸用于报纸、期刊等正文用纸;铜版纸用于印刷高级书刊的封面和插图、彩色画片、各种精美的商品广告、样本、商品包装、商标等;文化纸用于传播文化知识的书写、印刷纸张等;包装纸包括牛皮纸、牛皮卡纸、瓦楞原纸等,主要用于商品、快递等外包装。
化工主要产品离子膜烧碱用于造纸、肥皂、染料、人造丝、制铝、石油精制、棉织品整理、煤焦油产物的提纯,以及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及机械工业等方面。环氧丙烷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双氧水用于工业漂白、外科消毒等领域。
3、经营模式
公司纸产品生产实行以销定产、产销结合的经营模式,纸产品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建有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在中国大陆除青海、西藏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办事处,在用纸量相对较大的地区设有分公司;对纸产品用量大的个别客户,由公司直接提供销售服务。公司发展氯碱化工是作为造纸行业的配套产业,公司生产的氯碱化工产品部分烧碱、双氧水供造纸业务内部使用,大部分产品对外独立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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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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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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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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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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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56亿元,同比下降4.52%,实现利润总额0.14亿元,同比下降83.5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了保证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2026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租赁等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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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2026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9,409.23万元,相关交易金额均在公司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1.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采购燃料及动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9,596.1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7,315.3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70万吨浆项目于2025年下半年正式投产,2026年生产运营对能源需求相应增加,导致燃料及动力采购额上升。
2.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012.0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5,267.07万元。主要系对方新项目计划于2026年投产,对蒸汽及部分原材料的需求相应增加。
3.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东营易锐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589.9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7,549.87万元。主要系对方新项目计划于2026年投产,对公司化工产品及蒸汽的需求大幅增加所致。
(二)金融服务预计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026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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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
2、交易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国内市场价格,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3、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4、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贷款、资金结算与收付以及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华泰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5、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就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同时,产生双赢和多赢的效果。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公司充分借助华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势,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至今已满3年,本次续签协议,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的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严格监管。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5 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在薪酬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薪酬考核及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于所有董事与该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联董事魏立军、任英祥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向股东会说明。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估值提升计划(2026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六)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聘请律师等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等;
(七)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九)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十)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务公司”)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至今已满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需要与华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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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泰财务公司60%的股份,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0日和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华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以来,公司充分借助华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势,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鉴于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至今已满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需要与华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持有华泰财务公司6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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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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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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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鲁银保监准﹝2020﹞115号)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令﹝2022﹞6号)规定,华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内容为华泰财务公司目前已取得的和今后条件成熟后取得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下转26版)

